行政许可的定义及其含义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等的申请,经查明后批准其可从事的活动的行为。行政许可的设立主体有行政机关、法律授权的组织及其他主体等。
一、
行政许可的定义及其含义是什么
行政许可的定义及其含义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许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不特定的一般人依法负有不作为义务的事项,在特定条件下,对特定对象解除禁令,允许他作为的行政活动。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立法界定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相对方针对特定的事项向行政主体提出申请,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前提条件。无申请则无许可。
二、
行政许可的设立主体有哪些
行政许可的设立主体有:
1.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3.被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
4.其他主体。
三、
行政许可的基本特点指什么
行政许可的基本特点如下:
1.行政许可是依法申请的行为。
2.行政许可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
3.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针对特定的人、特定的事作出的具有授益性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4.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针对行政相对方的一种管理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一种外部行为。找法网提醒您,行政机关审批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内部管理行为不属于行政许可。
5.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