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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不合条件法律条文规定(结婚不合条件法律条文解释)

admin1周前918

结婚不合条件法律条文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内容,结婚要符合的条件是当事人都达到了法定的年龄、当事人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当事人结婚是自愿的、当事人均没有合法配偶。

一、

结婚不合条件法律条文

  结婚不合条件法律条文依据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有关内容,具体如下: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二、

结婚登记的程序

  1.申请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户口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找法网提醒您,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

三、

不符合婚姻条件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结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2.婚姻关系可撤销

  3.婚姻关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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