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物权的特点有四个,一是在他人所有之物上设定的,二是派生于所有权而又与所有权相分离的,三是受限制的,四是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发生的。其概念是,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或享有的权利。
一、
他物权的特点有哪些
他物权的特点有:
1.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之物上设定的物权,这是他物权与自物权的最本质区别。
2.他物权是派生于所有权而又与所有权相分离的物权。
3.他物权是受限制的物权。所有权是最完备的物权,不受任何限制。他物权则属于限制物权。他物权的受限制,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他物权受所有权的限制。二是他物权也限制所有权的行使。
4.他物权是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发生的物权。
找法网提醒,他物权无论是由法律规定还是合同约定,其具体内容均由法律所规定,并为强制性规定,因而他物权是法定物权。
二、
他物权是什么
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或享有的权利。源于罗马法。按罗马法理论,自物权即所有权以外的一切物权均可纳入他物权范畴。此类权利以他人的所有权为前提而存在,通常仅体现为物权的某项权能或某一部份,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罗马法上的他物权一般包括役权、永佃权、地上权和质权四种。近现代民法承袭了罗马法的他物权概念及理论,但在其具体表现形式上则有越来越丰富的发展。学理上往往将他物权称为“不完全物权”或“限制物权”,并将其具体划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类。
三、
他物权和自物权的区别是什么?
物权包括他物权和自物权,两者的区别是:
前者是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权利,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是限制物权,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中的一部分,是有期限的物权,同一物上可以有两个他物权。
后者是对自己的物所享有的权利,即所有权,是完全的物权,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具有永久性、独占性、弹力性(即将权能分开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