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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证罪怎么量刑(伪证罪的量刑)

admin3个月前436

其实伪证罪怎么量刑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伪证罪的量刑,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伪证罪怎么量刑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1. 作伪证会怎么判罪
  2. 律师伪证罪如何判刑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3. 伪证罪怎么起诉
  4. 作伪证妨碍侦查罪怎么判
  5. 伪证罪的量刑标准
  6. 伪证罪的量刑
  7. 作伪证如何量刑

作伪证会怎么判罪

男子以强奸罪被起诉,“目击者”拿出视频称是嫖娼…

在一起强奸案件办理过程中,却出现了一名“目击者”,声称目睹了全过程,能够证明被告人不是强奸。检察官亲临现场,并与侦查人员共同补充证据,还原事情真相。近日,这名“目击者”因犯伪证罪被投入江苏省龙谭监狱服刑。

2016年11月13日,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的曹霞春酒后在高港区一家洗浴中心包厢内,让被害人徐某为其按摩,其间,采取拖拽、摁手腕等手段,强行与徐某发生性关系。后公安机关以曹霞春涉嫌强奸罪将其移送高港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图片来自网络,图文无关

在审查起诉期间,该院依法听取了曹霞春的辩护人的意见。辩护人提出,办案中侦查机关遗漏了一位重要的“目击者”,这位“目击者”与曹霞春是同村人,名叫夏建东,案发当时就在包厢内,亲眼目睹了整个案发过程,且有视频能够证实曹霞春的行为不是强奸,申请检察官依法调取。

为了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准确定罪量刑,检察官与公安人员立即询问了“目击者”夏建东,并从他那儿调取了相关视频。

图片来自网络,图文无关

夏建东称,曹霞春并未强奸被害人,二人系卖淫嫖娼关系;案发当时其躲在案发房间床头后面,并且拍摄了被害人与曹霞春之间卖淫嫖娼的经过。夏建东还提供了这段视频。

强奸过程中恰巧他就在包厢内?不是强奸而是嫖娼?夏建东的证言可靠吗?上述证言和视频如果查证属实,则曹霞春可能不构成强奸罪。

为此,承办检察官联合侦查人员共同开展补充侦查工作,调取了夏建东案发当天的驾车轨迹等,并进行侦查实验,一同前往案发地点进行复核、勘察。结合洗浴中心服务人员的证言、案发当天洗浴中心监控视频等,种种证据表明:夏建东的证言系伪证,案发当天他根本没有去过该洗浴中心。

2017年3月3日,高港区检察院向泰州市公安局高港分局发出《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要求公安机关对夏建东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9月19日,夏建东被泰州市公安局高港分局刑事拘留,9月30日被逮捕,11月9日被移送高港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图片来自网络,图文无关

经查,夏建东与曹霞春同是胡庄人,在案发后不久,曹霞春的家人通过他人的介绍找到夏建东,答应给他10万元钱,请其帮助“摆平”这件事情。为了得到好处费,夏建东想到了作伪证的方式。为了让伪证看起来更加真实,他煞费苦心,在案发后不久,与他人一起到案发洗浴中心,找了一间类似的按摩房,专门点了被害人徐某做按摩,并要求被害人提供性服务。在此过程中,拍摄了其提供的所谓卖淫嫖娼视频,谎称是案发当时的视频。而在夏建东作伪证之后,收到了曹霞春父母给予的烟酒等好处。

图片来自网络,图文无关

2017年11月20日,高港区检察院以夏建东涉嫌伪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过公开开庭审理,依法认定夏建东构成伪证罪,12月6日,以伪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夏建东当庭表示认罪服法。

此前,2017年7月7日,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曹霞春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曹霞春上诉后,二审法院于同年9月4日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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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伪证罪如何判刑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伪证罪如何判刑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

伪证罪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不同,所判刑罚也是不同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5条规定:犯伪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即是说,触犯伪证罪,基本刑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如果情节严重的,将处以3到7年的加重刑。

伪证罪怎么起诉

伪证罪是指有关人员隐瞒或者歪曲自己已知事实的真实性,意图陷害没有犯罪行为的个人或者单位的行为,因此我们就需要对这一方面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这点大家要注意。一、伪证罪怎么起诉

伪证罪通常是由人民检察院作为公诉机关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对犯伪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证罪属于公诉案件,公诉案件的起诉机关是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侦查完毕之后就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公安机关提交的起诉书里面详细地记录了犯罪嫌疑人犯伪证罪的所有证据,所以人民检察院向法院递交的起诉书可以作为起诉伪证罪的材料。

二、伪证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伪证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但也有人认为,并不是任何形式的伪证罪都必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例如隐匿罪证的伪证犯罪行为就不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但它必须侵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因此认为,伪证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伪证罪妨碍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这是指司法机关的刑事诉讼活动。司法机关的民事诉讼活动、行政诉讼活动不能成为伪证罪的客体要件。伪证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有罪的人,也可以是被怀疑有罪而实际上是无罪的人。

2、客观要件

伪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侦查、起诉、审判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所谓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指证人作了虚假的证明,鉴定人作了不符合事实真相的鉴定,记录人作了不真实的记录,翻译人作了歪曲原意的翻译。所谓隐匿罪证,指掩盖歪曲事实真相、毁灭证据,将应该提供的证据予以隐匿。所谓与案件有重要关表的情节,主要是指对案件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或者对罪行轻重有重大影响的情节。如果伪证的事实无关紧要、对案件的处理影响不大,不能以伪证罪论处。至于伪证行为是否造成了错判,不影响定罪,可作为量刑的情节予以考虑。

行为人伪造、变造、毁灭凭证、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不是发生在司法机关的刑事诉讼活动中,而是在一般责任事故调查处理中,或是在审计、监察等行政活动中发生的,不能以伪证罪论处。

3、主体要件

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证人”,是指根据司法机关的要求,陈述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的人,“鉴定人”,是指司法机关为鉴别案件中某些情节的真伪和事实真相而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或者特殊技能的人,“记录人”,是指为案件的调查取证,询问证人、被害人或审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作记录的人。“翻译人”,是指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为案件中的外籍、少数民族或聋哑人等诉讼参与人充当翻译的人员,也包括为案件中的法律文书或者证据材料等有关资料作翻译的人员。

4、主观要件

伪证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虚假陈述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但为了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而为之。如果行为人不是出于陷害他人的意图或者隐匿罪证,就不能以伪证罪论处。如行为人因粗心大意,工作不认真,或者学识、业务能力不高而作出了错误的鉴定结论、记录、翻译,或者因错记、漏记、错译、漏译等而不能反映原意,等等。

三、辩护律师涉嫌伪证罪该如何处罚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量刑标准是: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员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以及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及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49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员伪造、隐藏、毁灭证据的,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及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15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行为人不是出于陷害他人的意图或者隐匿罪证,就不能以本罪论处。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伪证罪通常是由人民检察院作为公诉机关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人民法院对此将进行审理,如果构成伪证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上就是整理的有关伪证罪怎么起诉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作伪证妨碍侦查罪怎么判

法律主观:

妨害作证罪与伪证罪的区别如下所示:1、概念不同。妨害作证是指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而伪证是指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2、两者的犯罪主体不同。妨害作证罪的犯罪主体可以是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而伪证罪的犯罪主体可以是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3、两者的量刑标准不同。妨害作证罪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伪证罪可能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伪证罪的量刑标准

伪证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伪证罪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1、伪证行为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轻罪重判的;

2、伪证行为足以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或者重罪轻判的;

3、伪证行为造成冤、假、错案的。

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经济犯罪分子销毁罪证或得制造伪证的;

5、出于伪证行为致使他人自杀或精神失常的;

6、伪证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伪证罪与诬告陷害罪的区别如下:

1、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而诬告陷害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伪证罪的行为是在侦查、审判中发生的;诬告陷害罪的行为是立案侦查之前实施的,并且是引起案件侦查的原因;

3、伪证罪是通过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等手段实现的;诬告陷害罪则是作虚假的告发;

4、伪证罪只是在个别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上,提供伪证;而诬告陷害罪则是捏造了整个犯罪事实。

行为主体必须是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五条【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证罪的量刑

伪证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构成伪证罪,主要有下面三方面行为:毁灭、伪造证据,是指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自己将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证、物证以及其他证据予以毁灭,包括烧毁、丢弃、撕掉、涂抹等,使其不能再起到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作用;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自己制造假的书证、物证等,以隐瞒案件的真实情况,使犯罪人免予刑事追究或者使无罪的人受到刑事追究。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是指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策划、指使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与当事人共谋毁灭、伪造证据,以及为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提供帮助等。“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只要有上述三种行为之一即可构成本罪。“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包括两种行为:以暴力、恐吓等手段威胁证人或者以金钱、物质利益等好处诱使证人改变过去按照事实提供的证言;以威胁、引诱手段指使他人为案件作虚假证明,充当伪证的证人。在构成伪证罪的时候也需要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进行处罚,此时一般情况下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要是犯罪情节严重的话,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五条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作伪证如何量刑

一、作伪证如何量刑

1、伪证罪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不同,判刑罚也是不同的,如在案件中有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正常情况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

犯伪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即是说,触犯伪证罪,基本刑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如果情节严重的,将处以3到7年的加重刑。

二、什么是作伪证罪

1、伪证罪,是指在侦查、审判过程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意图陷害他人或为他人隐匿罪证,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或者是国家工作人员为严重经济犯罪分子销毁、隐匿罪证,制造伪证的行为;

2、所谓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指证人作了虚假的证明,鉴定人作了不符合事实真相的鉴定,记录人作了不真实的记录,翻译人作了歪曲原意的翻译;

3、所谓隐匿罪证,指掩盖歪曲事实真相、毁灭证据,将应该提供的证据予以隐匿。所谓与案件有重要关表的情节,主要是指对案件是杏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或者对罪行轻重有重大影响的情节。如果伪证的事实无关紧要、对案件的处理影响不大,不能以伪证罪沦处。至于伪证行为是否造成了错判,不影响定罪,可作为量刑的情节予以考虑;

4、对于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工作不负责任,疏忽大意,或者业务水平有限而提供不正确的鉴定、记录、翻译的。以及由于对于案件真实情况一知半解,认识不准确,或者道听途说而传闻作证,从而提供了虚假证明的,因不具备伪证的主观故意,不构成伪证罪。对于虽有伪证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应认定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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