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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的特征是什么(代位析产的前提条件)

admin7天前693

很多朋友对于代位继承的特征是什么和代位析产的前提条件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代位人的意思
  2. 代位继承人不放弃能继续过户么
  3. 代位析产的前提条件
  4.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制度必要补充的特殊形式
  5. 代位继承起诉以谁的名义诉讼
  6. 可以代位继承抚恤金吗
  7. 代位继承不签字怎么过户

代位人的意思

就是代位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第二章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人不放弃能继续过户么

代位继承人不放弃继承,能过户吗?

我的回答是不能。遗产很有可能是房产,那么有代位继承人,说明可能是爷爷奶奶的房产,由孙辈们代位继承,解决的方法如下:主要是折价补偿,根据该房产的价值以及其所占份额,由该房产持有人予以货币补偿,

代位析产的前提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制度必要补充的特殊形式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又称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如果没有遗嘱,由被继承人已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其参加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一种继承制度。

代位继承起诉以谁的名义诉讼

对,代位求偿是以自己名义

《合同法》

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保险法》

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可以代位继承抚恤金吗

抚恤金是爷爷奶奶死亡后才得到的,不是遗产(遗产是公民个人生前取得的合法财产),所以不适用继承,但可以参照继承的办法由近亲属分配。;孙子的父亲如果先于爷爷奶奶去世,孙子可以代位继承,分割抚恤金时,孙子可以要求分割。但如果孙子的父亲还在,孙子没有对爷爷奶奶遗产的继承权。

代位继承不签字怎么过户

过不了户。如果想过户那就只能去法院起诉到法院的判决书之后申请强制执行,也就是强制过户。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先于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为继承的制度,在代位继承中,死亡的继承人是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行使继承权的是代位人。

OK,关于代位继承的特征是什么和代位析产的前提条件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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