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的知识,包括我是一名十六年的军人,伤残八级,今年转业回山西长治安置什么工作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 军人部队受伤回地方可以评残吗
- 参战退伍军人受伤回乡能评残吗
- 残疾军人可以55岁退休么
- 伤病残军人什么时候移交地方啊,具体是每年的几月份
- 我是一名十六年的军人,伤残八级,今年转业回山西长治安置什么工作
- 当兵受伤,退役后可以办残疾证吗
- 军人因病评残六级有安置吗
军人部队受伤回地方可以评残吗
可以。军人是一个崇高的职业,军人在部队因作战,处突,训练,演习,国防施工,出公差等工作时意外受伤的,在部队治疗治愈后复员回乡,在家一段时间旧伤复发影响正常生活的,可以去退役军人事务局如实反映情况,去原部队治疗医院调出原病例档案,到地方鉴定评残,符合条件的办理残疾证。
参战退伍军人受伤回乡能评残吗
革命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的条件
一、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评定
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负伤致残,依其丧失劳动能力及影响生活能力的程度,评定伤残等级,分为四等六级:
(一)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劳动能力完全丧失,日常生活需要专人照顾的,为特等:
1.三肢以上部分失去(自腕、踝关节以上)或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2.两肢完全失去,不能安装假肢;
3.脊髓或脊神经受伤致两上肢完全瘫痪,或两下肢完全瘫痪且伴有大小便失禁;
4.髋、膝、肩、肘关节中四个以上强直,功能完全丧失;
5.具有一等两种残情或具有一等的和二等甲级的各一种残情;
6.患有国家规定的职业病,相当上列残情的。
残疾军人可以55岁退休么
可以。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在五十周岁以上;
2、具有十五年的工龄记录或者缴费记录(军龄也算作工龄的);
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力鉴定中心”检查鉴定,只要“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新颁发的《伤病军人退役安置规定》,其中提到《规定》共八章二十六条,明确了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方式。规定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或者因病医疗期满后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军官、文职干部,以及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或者因病医疗期满后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士官,可以作退休安置。伤病残军人批准退休后即审定安置去向、纳入安置计划及时移交。初级士官患精神病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义务兵因战、因公、因病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的,由国家供养终身。士官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符合退休条件,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国家供养终身。
伤病残军人什么时候移交地方啊,具体是每年的几月份
一般伤残的治好继续服务,等退伍后才转回当地武装部比较严重的不能继续服役的,什么时候手续办法就什么时候移交没有特定时间
我是一名十六年的军人,伤残八级,今年转业回山西长治安置什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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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应战五级残疾军人(12年军龄、营级转业)想告诉你的是,在我们残疾军人网置顶的帖子里就有详尽的回答:
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及时妥善安置伤病残退役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士兵退役安置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或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军官、文职干部和中级以上士官,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的初级士官、义务兵和军队院校生长干部学员,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由军队军务、干部、营房部门和地方政府优抚安置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伤病残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重要贡献,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优待。
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坚持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贯彻以人为本、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原则。
第二章安置方式
第五条军官、文职干部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或者因病医疗期满后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以作退休安置。
伤病残军官、文职干部退休安置,按照职务任免权限审批。
第六条士官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或者因病医疗期满后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以作退休安置。
伤病残士官退休安置,由军区级单位军务部门审批。
第七条初级士官患精神病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义务兵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由国家供养终身;被评定为五级、六级残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置。
士官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符合退休条件,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国家供养终身。
第三章安置计划
第八条伤病残军人批准退休后,翌年审定安置去向,纳入军队退休干部、士官安置计划,单独列项。
伤病残军人退休安置去向审定,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审定安置去向时,部队除提供伤病残退休军人符合安置去向审定条件的材料外,应当提供《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审批表》或《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表》、《士官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表》。
第九条伤病残退休军人移交政府安置工作,纳入年度军队退休干部安置交接工作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条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义务兵,以及因患精神病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的初级士官和义务兵年度安置计划,由总参谋部和民政部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分别下达。
符合上述条件的军队院校生长干部学员年度安置计划,由总政治部汇总后,纳入残疾士兵年度安置计划。交接工作由干部部门会同优抚安置机构实施。
第十一条残疾军人退役移交政府安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残疾抚恤关系转移手续,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规定标准发给残疾抚恤金。
第四章安置补助
第十二条伤病残退役军人移交政府安置时,由军队根据本人伤病残情况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费。具体补助标准和办法由总参谋部军务部、总政治部干部部、总后勤部财务部另行规定。
第十三条接收一级至四级残疾和患重症精神病退役军人的优抚医院,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用于增加床位、医疗设备及房屋维修等支出。
第五章住房保障
第十四条伤病残退休军人住房保障,纳入军队退休干部住房保障计划,采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自理住房的方式,优先落实安置住房。
第十五条伤病残退休军人基本住房补贴不足10万元的按10万元计发。本人基本住房补贴数额高于10万元的,按照个人住房补贴实际数额计发。安置地在高房价地区的,按照军队规定给予地区住房补贴。
第十六条伤病残退休军人住房补贴经费由中央财政根据年度安置计划人数列入年度军队人员住房补贴预算统一安排。住房补贴兑现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分散供养的一级至四级残疾的退役初级士官和义务兵的购(建)房经费保障标准,按照安置地县(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没有经济适用住房的按照普通商品房价格)和60平方米建筑面积确定,中央财政按照规定标准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其中,初级士官按照有关规定领取住房补贴,住房补贴与中央财政补助之和不足购(建)房经费标准的,由地方财政按购(建)房标准补齐。
第六章医疗保障
第十八条伤病残退休军人移交政府安置后的医疗保障,比照安置地国家机关退休公务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享受同职级退休公务员医疗待遇。对规定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较多的,由安置管理单位给予适当补助。其中一级至六级残疾退休军人由安置地民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残疾军人医疗补助。
第十九条一级至六级残疾初级士官、义务兵的医疗保障,按照国家有关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大伤病残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经费投入力度,在分配资金时向接收安置任务重、财政困难的地区倾斜。
第七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一条军地有关部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认真做好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
第二十二条在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据党纪、政纪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给不符合条件的军人办理伤病残退役手续的;
(二)未按照年度安置计划及时兑现住房补贴、落实住房,或者未按照规定标准发放有关经费的;
(三)以不正当理由拒绝审定安置去向或交接,影响年度安置任务完成的;
(四)交接工作中未履职尽责或者收取规定标准外经费,影响交接工作的;
(五)伤病残军人有关生活、医疗待遇落实不到位的。
第二十三条伤病残退役军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审定安置去向或办理移交手续的,由管理单位研究报军级以上单位批准,停止年度定期增加退休费,停发退休生活补贴和地区津贴,取消安置补助费。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工作,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颁发的《军人残疾等级评定管理办法》(〔2005〕后字第2号)执行。
军人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医学鉴定工作,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军人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办法》(后发〔2008〕17号)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对于八级残疾军人退役转业作为官方文件是没有什么照顾的,只有通过自己的人脉资源或部队的特别关照,才会有适当的照顾安置,一楼讲的干部降一级使用那是一定的,但是如果没有自己的努力的话,八级残疾军人就是和其他的转业干部一样,只能由你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安置办任意安置的了。
就是我们越战回来的三等革命残废军人(干部、现为七级、八级残疾军人)的除了立有二等功以上的,会优先听取你的个人意向以外,其他也是没有任意安置的。
当然对于我们六级以上的残疾军人会根据残疾情况进行适宜性安置的。我们那时到机关的比较多(80年代初期的机关没有国企待遇好的,就是轻松一点就是了)。
你也可以在现在动用自己的人脉做做工作。与其让他们安置到一个不起眼、没有前程的企业的话,那还不如自己拿一笔货币化安置的费用,自己到沿海的企业就业的好。
但愿你有一个理想的岗位,心想事成!!!
当兵受伤,退役后可以办残疾证吗
可以,如果你是退役军人,符合评残标准,是在部队受到的伤病,如果部队给你开据证明材料等,回到地方后,你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进行补评,一切安规章制度即可,所需材料有的是部队开据,有的是县级以上医院开据证明材料,具体办到哪都是有时效的,所需材料相关部门会一次告知你的,准备好资料即可,我是在部队评的,所以相对简单点,希望能给你帮助,谢谢!
军人因病评残六级有安置吗
根据中国残疾军人安置政策,军人因病评残六级可以享受相应的安置待遇。评残级别是根据军人的病情、残疾程度和影响能力等因素来确定的,评残六级意味着军人的残疾程度较高。
残疾军人安置政策的具体内容和待遇根据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有所不同,
OK,关于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和我是一名十六年的军人,伤残八级,今年转业回山西长治安置什么工作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