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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儿子顶替退役军人入职(如何看待山东校长11岁儿子顶替他人入公职)

admin2个月前538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校长儿子顶替退役军人入职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校长儿子顶替退役军人入职以及如何看待山东校长11岁儿子顶替他人入公职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山东11岁男孩顶替退伍军人入职,冒领工资15年,你有何看法
  2. 那些高考被顶替的农家子弟,后来都怎样了
  3. 你怎么看“山东高考顶替事件的处理结果”
  4. 如何看待山东校长11岁儿子顶替他人入公职
  5. 冒名顶替上大学责任人的行为属不属于犯罪判刑你同意不
  6. 顶替入职的邱之豪以及他父亲被问责,网友说处罚太轻,你怎么看
  7. 副校长当老师违法吗

山东11岁男孩顶替退伍军人入职,冒领工资15年,你有何看法

说奇也奇,说不奇也不奇。那边,山东陈春秀等被冒名顶替上学的“葫芦”还没有彻底被按下;这边,山东11岁男孩邱之豪冒名顶替退役军人张健入职,冒领15年工资的“瓢”就又已经浮起。这样或哪样的“冒名顶替”,可谓是此伏彼起。

张健是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的一名退伍军人,他于1997年服役期满后回到家乡,1999年被分配到当地牡丹区林业局,但张健自己本人却因始终没有接到单位让上班的通知。时隔6年之后,张健才被分配到牡丹区沙土镇林业站工作。

2014年,一直奔波在广州、青岛等地下海打工了8年的张健,到牡丹区人社局查询自己的社保时,竟然查到了一个和自己身份证信息一模一样的人。由此,他才发现"自己"已经在当地的牡丹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了15年。

冒名张健的人名叫邱之豪,档案显示,邱之豪在1999年就参加了工作,而他却是1988年出生。这也就意味着这位冒名张健的邱之豪,在11岁的时候就参加了工作。邱之豪的父亲叫做邱兆海,是牡丹区第八小学的校长。

7月2日,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用相关调查通报的形式,作出了官方回应:对于谋取了不正当岗位的邱之豪给予除名,对于帮助儿子伪造档案的父亲邱兆海免去校长职务,并将受到党纪处分,对其他有关人员也给于了一定的处理。

曾经记得,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有媒体曾经报道过某地一位王姓领导,把自己家养的一条狗取名为“王春生”,并把所谓的“王春生”安排到自己任职一把手的单位挂名上班,领取工资。事件被媒体曝光后,有一位河北的杂文作者发表过杂文《此狗名叫王春生》,给予过辛辣的讽刺。以11岁的邱之豪冒名张健入职冒领工资15年来说,你说你是震惊呢,是震惊呢,还是震惊呢?

在震惊之余,我个人还想,对于邱之豪冒名张健入职的问题,好像不仅仅是其身为小学校长的父亲就可以搅动玩转的问题。现在虽有调查处理结果,但对所有涉事的当事人,也决不能仅止步和满足于给予除名和党内处分。邱之豪父亲到底是通过什么途径才了解和掌握了张健的个人信息,并由此做成了伪造档案?这种疑问,没有更加深入细致的调查和详解,是无法让关心和关注此事的吃瓜者心服口服的。这其中可能会涉及犯罪,应该有进一步深入的调查,也应该有更详细、更能令人信服的处理和解析。

那些高考被顶替的农家子弟,后来都怎样了

人生在世多无奈。而这些“无奈”都是不法之徒给他们造成的。十几年前,那些被顶替的莘莘学子有的背井离乡去外地打工生活。有的做生意后来也发了财,成就了一番天地。有的一蹶不振心灵受到严重伤害。过着普普通通的生活。好在正义不会缺席,惩罚不法之徒的时刻到了。作恶之徒必自毙!我们期待!

你怎么看“山东高考顶替事件的处理结果”

应邀回答这个问题,我对山东高考顶替事件有两点认识:

第一,山东对高考冒名顶替事件是高度重视的,处理问题是及时的。山东敢于正视现实,有错必纠,在较短时间内,加大力度查清了问题,处理了一批人。这种敢于负责,勇于纠错的精神和雷厉风行,快速出击的作风值得称道。

第二,山东对冒名顶替事件的处理结果不能令人满意。这种处理结果,首先是受害者陈春秀等人认为处分太轻,要提取上诉;网民们也普遍反映处分不到位。处分不到位,难以达到惩恶扬善,还我公平正义的目的。

我认为,处分人是个严肃的事情,这是依照规章和法律来办,不是你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山东对这些人的处理也是按规定程序来的,这也无可厚非。

但是,就顶替事件而言,有一点尤其重要,就是无论是那些被顶替者本人,还是参与“作案”的所有责任人,都必须要真正认错认罪,对顶替者及其家庭表现高姿态赔罪,这是处理问题的前提。

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的人作出不同的处理是关键,对于主谋者,关键人员特别是公务员必须要重处。现在处理的46人中,好像没有一个给砸了饭碗,受到“开除”的处分,也暂时没有人受到法律制裁(当然涉嫌犯罪的有个处理过程,有的人现在一下子还判不了,这也是事实),仔细一想,感到有些难以服众,形成了“余怒未消,社会不满”的压力。尤其是对派出所和学校领导这种不疼不痒的处分起不到震慑作用,对于受害而言,缺席的正义打了折扣,这是陈春秀等人不服的主要原因的。

山东查出冒名顶替的有240多名,相信在处理这类事件中,一定能够做到客观公正,该重处的一定要重处,决不能姑息,以便更好一她给受害者一个圆满的答复,给社会一个满意的交代!

如何看待山东校长11岁儿子顶替他人入公职

如何看待山东校长11岁儿子顶替他人入公职一事呢,首先它是人性丑恶的体现,其次是利用权钱手段挑战法律的尊严。

事件起因

山东菏泽的张建是一名退伍军人,退伍后被安排到林业局工作,但长期收不到上班通知。2014年去人社局查社保的时候,发现被人冒名顶替15年之久,顶替人1988年出生,1999年顶替张建在应急管理局工作,时年11岁。

事件真相

冒名顶替者有两张身份证,其中一张名叫邱之豪,其父叫做邱兆海,菏泽市牡丹区第八小学校长。邱兆海声称之所以这么做是一个朋友给他出的主意。

事件结果

官方回应,对于用不正当手段谋取岗位工作的邱之豪予以除名处理,对于帮助儿子伪造档案的父亲邱兆海免去校长职务。案件涉及到的人社局等部门多名公职人员均已受到党政纪律处分。

我的观点

最近是怎么了,发生这么多的冒名顶替事件,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学历能被顶替,工作也可以吗,而且是十一岁的孩子顶替成年人的工作,感觉就像笑话一样,可是这又是事实,不容怀疑的事情。

人生就像一场戏,总有一些令人不齿的章节,善良和弱势从来都是被伤害的群体,大家喜欢说正义不会缺席,可是当事人2014年开始举报信访,时至今日才有结果,不是锲而不舍的追查真正原因,真相何时才能浮出水面,那么长时间的等待,一般人耐心早耗尽了,多亏网络社会,信息发达和网友们的同情关注,才换回今天的正义结果。

因此,我们真正要感谢的是主持正义的媒体平台和千千万万个善良的网民们。

冒名顶替上大学责任人的行为属不属于犯罪判刑你同意不

我认为冒名顶替上大学属于犯罪,比如份伪造证件(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户籍迁移证等)使用伪证。此外还有剝夺他人受教育权,侵犯他人肖象等等,足可判冒名顶替者有罪,必须严惩不贷!近日人大代表提出将冒名顶替入学罪入刑,并加大量刑,更使冒名顶替入学罪,有法可依!

顶替入职的邱之豪以及他父亲被问责,网友说处罚太轻,你怎么看

建议入刑,刹住顶替歪风!

顶替者叫邱之豪,他父亲是一学校校长,目前邱本人已被开除公职,他的校长父亲也被免职,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调邱入职的安监局局长、办理社保的工作人员和办理户籍的民警也都予以严重警告。

又是山东,又是顶替,而这次被顶替的不是有另一种身份,退伍军人,连退伍军人的权益都不能保障,很就说明问题。很多网友戏称,山东到底是孔孟之乡,还是水泊梁山!

报道出来处理结果肯定是依法依规进行的,不然也不会、不敢公布于众,但大家不买账的原因就是处罚真的太低。从一个侧面也这说明,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顶替事件承担责任的当事人,有明确的处罚规定。

日前有人建议,把“高考顶替入学”入刑,追究刑事责任。理由是,构成犯罪的一个最基本的特征是它的社会危害性。窃取、诈骗别人的钱财是构成犯罪,那么窃取被人的入学资格、窃取别的发展前程,比窃取别人的钱财行为的犯罪危害性更大!

同理,你窃取他人的入职机会,篡改档案,耽误前程,冒名领取国家工资,伤害退伍军人利益,更应该被重处。相关部门还要对邱之豪的父亲,深挖他在任期间有没有其他违法违规线索!一并处理!

然后让被顶替者张健,索要回邱之豪这么多年领取的工资待遇,赔偿相关损失,按程序重新走上原本属于自己的工作岗位。

副校长当老师违法吗

副校长当老师不违法,副校长只是学校的管理头衔,实际职业就是老师。

副校长也不是一开始就是校长,而是从老师队伍中通过层层选拔提拔上去的,副校长除了有过硬的管理能力,还兼备老师的优秀教学实力。

鉴于上述原因,副校长当老师非但不违法,而应该加以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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