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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验收规范(市政污水管道验收规范)

admin5天前1617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市政工程验收规范的一些知识点,和市政污水管道验收规范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市政工程管道的验收规范有哪些
  2. 路面质量检验主控项目
  3. 市政污水管道验收规范
  4. 市政道路工程验收规范
  5. 市政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6. 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7.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是什么意思

市政工程管道的验收规范有哪些

市政给水排水工程施工验收评定标准

埋地聚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

给水排水制图标准

供水管井技术规范

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镇排水管渠与泉站维护技术规程

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伞技术规程

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榆验评定标准

市政燃气工程施工验收标准

市政工程(municipalengineering)是指市政设施建设工程。

在我国,市政设施是指在城市区、镇(乡)规划建设范围内设置、基于政府责任和义务为居民提供有偿或无偿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城市生活配套的各种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都属于市政工程范畴,比如常见的城市道路,桥梁,地铁,比如与生活紧密相关的各种管线:雨水,污水,上水,中水,电力(红线以外部分),电信,热力,燃气等,还有广场,城市绿化等的建设,都属于市政工程范畴。

路面质量检验主控项目

检验与验收项目:主控项目为压实度和弯沉值(0.01mm);一般项目有路基允许偏差和路床、路堤边坡等要求。

压实度:土或其他筑路材料压实后的干密度与标准最大干密度之比,以百分率表示。

弯沉值:沉值就是荷载对路基/路面作用前后,路基/路面发生变形的大小,用1/100毫米作计算单位。计算弯沉值表示的是,在某一路段,按20米的间距,用一定轴载的车辆(一般用后轴6吨或10吨车辆)对路基/路面作用前后,产生的残余变形量的加权平均值。计算弯沉值与路基/路面的设计强度有直接的关系,计算弯沉值越小,则强度越高。

市政污水管道验收规范

1、管材为钢管、铸铁管时,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应大于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检查,压力应保持不变,不渗不漏。

2、镀锌钢管、钢管的埋地防腐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规定时,可按表9.2.6的规定执行。卷材与管材间应粘贴牢固,无空鼓、滑移、接口不严等。

市政道路工程验收规范

要求划分:

一、工序: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

二、部位:市政道路工程不宜划分部位,但也可按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

三、单位工程: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采用分期单独核算的同一市政道路工程,应是若干个单位工程。

市政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设计规范》(GB50069-2002)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F80/1-2004)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DB13(J)53-2005)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01)

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三)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四)设计单位已提交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七)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八)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九)竣工资料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监站审查合格;

(十)场地清理干净和路面外土方回填到位,竣工资料一式四份,一份原件,三份复印件;

(十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是什么意思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是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由住房城乡建设部2013年12月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印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集团公司,总后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规定: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应当遵守本规定。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可以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关于市政工程验收规范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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