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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抗诉怎么办才能解除(不予抗诉什么意思)

admin3个月前491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提出方式。那么您知道不予抗诉怎么办?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

检察院不支持抗诉怎么办

  检察院不支持抗诉的可以看是否违规,违规的话可以向检务督察部门反应。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终止审查:(一)申诉人撤回申诉,且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二)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的;(三)当事人自行和解的;(四)应当终止审查的其他情形。

二、

刑事抗诉不予受理怎么办

  可以向其上一级反应。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刑诉》第二百零八条第二款第一项: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以,如果你是一审案件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上诉,否则经过10日开始判决开始执行,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两日。

  《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据此,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者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提请审判机关依法重新审理并予以纠正的诉讼行为。抗诉通常分为对一审未生效裁判的抗诉和对生效裁判的抗诉两种,前者也叫上诉审程序的抗诉,后者也叫再审程序的抗诉。《刑事诉讼法》第181条所指的是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的抗诉。有权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抗诉的机关,是一审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刑事追诉时效制度的规定具有预防犯罪、保障人权、保证量刑制度的落实、实现法律正义等诸多价值,因而设立该制度很有必要。我国刑法追诉时效制度实施以来总的来说还是卓有成效的,但也存在着用语表述不当,过于严厉等问题,有必要进一步完善。

三、

驳回抗诉能申请复议吗

  驳回抗诉能申请复议。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不予准许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的决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其他渠道主张权利:

  (一)法律规定应当由行政机关先行处理的;

  (二)违反民事诉讼法专属管辖规定或者协议管辖约定的;

  (三)已经申请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的;

  (四)其他不宜一并审理的民事争议。

  对不予准许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相信大家通过对以上文章的阅读,对不予抗诉怎么办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那么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不予抗诉怎么办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或者不懂如何起诉,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出专业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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