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汇总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上市公司公告与披露,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汇总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一、上市公司机构持仓披露规定
机构持仓不超过5%,包含5%,即没有达到举牌界限,则可以每季度公布一次,机构持仓同时加仓达到5%,则会发布公告即举牌公告。原则上,每个季度公布一次,而有的公司则是每个月个别次新股会十天20天公布一次。机构在二级市场上只要不达到5%的举牌线,可以自由买卖股票。
二、创业板中报披露规则
1、创业板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规则
2、业绩预告:公司未在上一次定期报告中对本报告期进行业绩预告的,应当及时以临时报告的形式披露业绩预告。
3、(1)、一季度业绩预告:上年度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之前的,应当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本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4月份的,应当在4月10日之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4、(2)、半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前。
5、(3)、三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前。
6、(4)、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前。
7、业绩快报: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4月份的上市公司,应当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
三、上市公司业绩披露规则
1、《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
2、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四、中报强制披露时间规定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应在每年的六月底前披露上半年的中报。
2、届时,企业应及时将财务报告、业绩公告、行业分析报告等相关信息公开并向证券监管机构报送。
3、这一举措旨在强化市场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运营和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五、上证主板半年报披露规则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股东总数、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
(五)报告期内重大诉讼、仲裁等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影响;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对于中报业绩预告没有强制要求,可以披露也可以不披露。
深交所主板:净利润为负值;实现扭亏为盈;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均需要披露。
对于基数较小的公司,在经过交易所豁免后,可以不用披露业绩预告。比如说出现以下情况可申请豁免披露:
(一)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者等于0.05元;
(二)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者等于0.03元;
(三)上一年前三季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者等于0.04元。
六、上市公司如何发公告
1、(1)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3、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4、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5、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6、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信息,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
7、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上市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并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8、信息披露文件应当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七、财务报表披露规则
1.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主板业绩表现表并不强制披露,只有在业绩发生重大变化或股票基本面发生变化时,才需要提前披露。
2.上海证券交易所不要求披露季度预测,深圳证券交易所则全部需要。
3.中小板和创业板的业绩预测是强制性的,所有上市公司都必须进行业绩预测。然而,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没有要求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测,这很容易被忽视。
4.计划在3月份之前披露年度报告的公司,不得披露年度业绩快车,否则需披露年度业绩快车。半年度报告和季度业绩表并非强制性披露。
好了,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汇总和上市公司公告与披露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