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公安询问笔录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公安询问笔录以及公安机关的报案笔录怎么写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公安取保候审询问笔录是怎么回事
在司法实践中,第一次询问笔录与第二次询问笔录是有一定的差异的。第一次询问笔录一般比较简单,因为在第一次询问的时候,公安机关掌握的只是案件的大致情况,对于细节一般是不会了解的;第二次询问笔录公安机关取得部分证据后,会针对性的提出问题,由犯罪嫌疑人进行解答。
交通警察询问笔录规范
交警询问笔录是很规范,这是因为笔录是处理问题的依据,也是将来的证据,所以说很规范还要保存在档存。
未成年人讯问笔录范文
一般用询问,讯问一般涉及刑事,讯问人有两人,被讯问人,讯问时间,讯问地点主要事项,被讯问人签字
公安机关的报案笔录怎么写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做笔录流程如下:1报案时间,带上身份证到附近公安局即可。
2一般情况下,民警或让报案人填写报案材料。或者给当事人询问笔录,但无论采用哪一种方式。都要如实提供相关情况,民警提供案件的正确判断。至于立案的性质和立案,侦查均派出所来确定!
公安询问笔录多长时间
按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进行询问时,如果没下拘留证,必须在二十四小时(一天)之内放人,否则就构成非法拘禁了。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公安机关讯问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持续时间没有具体规定。第九十二条只是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同时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需要说明的是,这一持续时间的规定只适用于“不需要逮捕、拘留”没有被羁押的的犯罪嫌疑人。如果被询问人未被羁押,只是“传唤”或者“拘传”,公安机关做刑事案件的询问,办案人员是不应该“48小时做不间断询问”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五十七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七条第(二)项关于“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共同居住人及其聘请的律师以外的其他人”的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共同居住人及其聘请的律师”并不受任何限制。
因此除因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撤消监视居住,任何时候公安机关都不能以任何理由不让被讯问人见律师。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讯问笔录为什么有3次`` 每一次有什么不同
在司法实践中,第一次询问笔录与第二次询问笔录是有一定的差异的。第一次询问笔录一般比较简单,因为在第一次询问的时候,公安机关掌握的只是案件的大致情况,对于细节一般是不会了解的;第二次询问笔录公安机关取得部分证据后,会针对性的提出问题,由犯罪嫌疑人进行解答。
讯问笔录会在派出所保存多长时间
目前没有明文对治安案件的笔录保存时间做出具体规定。一般会永久保存。
治安案件的询问笔录作为证据的重要载体,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它通过问答的形式,再现了事件的客观原貌和笔录对象的主观想法,是公安机关办案的重要依据。
从专业角度来说,每个单位都有档案室,都有自己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2008年国家档案局颁布了《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件保管期限表》(就是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要求每个系统、单位都要根据文件制定自己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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