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下列关于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一、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司法解释
1、第五十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第五十一条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并适应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健康成长的需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3、在司法活动中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4、第五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
5、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应当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见,根据保障子女权益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6、第五十三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7、第五十四条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8、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9、第五十五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并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
10、第五十六条讯问、审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到场。
1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刑事案件,应当保护被害人的名誉。
12、第五十七条对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成年人分别关押。
13、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应当对其进行义务教育。
14、解除羁押、服刑期满的未成年人的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
15、第五十八条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16、第五十九条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与犯罪行为的预防,依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执行。
二、讯问未成年人是否必须监护人到场
是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询问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要有其成年人在场进行询问。也就是说对未成年人进行录口供或者询问时,必须要有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
三、警方在询问,讯问未成年人时为什么要要求监护人到场
1、《刑事诉讼法》第98条第二款规定:“询问不满十八岁的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笔者注:也是法定监护人)到场。”
2、对于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则没有进行规定,且其规定是“可以”。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6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
3、《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修改和增加了对刑事诉讼法关于未成年人的询问主体和程序问题,且其规定是“应当”。律师港湾从法理上看,《刑事诉讼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均是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制定的、处于同一效力阶位的法律,根据“对于同一效力阶位的法律、法条发生竞合、冲突时,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适用”的法理原则,对于询问、讯问未成年人应否通知监护人到场,毫无疑问应当适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
四、询问未成年被害人需要通知家属吗
必须要通知家属,被害人未成年,他们的父母是他的监护人,有权知道孩子发生的一切,孩子出事了以后要第一时间通知家属,他们有知情权,通知家属以后也可以向家属了解一些事情,比如被害人有哪些要好的朋友,平时比较喜欢干什么,有没有和谁有仇,家人肯定了解这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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