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0068282

24小时电话

孕妇在刑事案件上有什么保护(《劳动法》对孕妇在怀孕期间的保护有哪些?)

admin6天前702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孕妇在刑事案件上有什么保护的问题,以及和《劳动法》对孕妇在怀孕期间的保护有哪些?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面对这次新型肺炎,孕妇该如何有效的保护自己及胎儿?
  2. 孕期可以做家务吗?需要注意什么?
  3. 孕妇坐副驾驶安全吗?为什么?
  4. 孕妇杀死别人犯法吗?
  5. 新婚姻法对孕妇和婴儿有什么保护
  6. 《劳动法》对孕妇在怀孕期间的保护有哪些?
  7. 工作单位是否能辞退孕妇?

面对这次新型肺炎,孕妇该如何有效的保护自己及胎儿?

身边有怀孕的妈妈们,表示这个假期过的比较郁闷,疫情严重,很多人无法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工作也无法很好的展开,产检也没办法及时做,毕竟还是很怕病毒传播的。那么,疫情特殊时期,怎么保护还自己和胎儿呢?有些产检,是否有必要做呢?

新型肺炎肆虐,孕妈如何保护自己和胎儿?

这次新型肺炎的传播途径非常广,可以通过接触、唾液、空气等进行传播,不是戴好口罩就可以了。有些疫情严重的地区,已经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来应对,可见,这次病毒的严重性。对孕妈妈们来说,怀孕后抵抗力下降,更容易生病,就需要额外的关注。

首先,呆在家里,尽量不外出。特殊时期,呆在家里就是对疫情最好的支持。公共场所人多、传播途径广,也是传染源肆虐的场所。能不出去就不出去,在家每天保持1~2小时的通风,尽量多呼吸新鲜空气。如果你是在疫情严重的地区,在家也需要戴口罩。

其次,不必要的产检尽量不做。孕期的产检每次都建议做,因为是针对性检查。但现在特殊时期。有些检查可以等以后再做。

孕早期:除了建档检查、NT筛查,其他检查可延后;

孕中期:除了四维检查、唐筛检查,其他检查可延后;

孕晚期:除了小排畸检查、产前评估,其他检查可延后。

Tips:胎监监护有条件的可以在家做(需要相关设备,非数胎动)。

最后,保持愉悦的情绪。不管是这次特殊疫情的到来还是其他因素,孕妈的情绪都是非常重要的。孕妈情绪的稳定和愉悦,血液中有利于胎儿健康发育的激素和化学物质会增加,胎动也比较有规律,还能促进其神经系统的发育。

如果孕妈情绪过度悲伤、恐惧或其他不良情绪的干扰,会使血液中增加有害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的化学物质增加,引起肾上腺激素分泌过多,导致胎儿出现发育不全等异常症状,情况严重的还可能引起早产。

在家如何识别胎儿的异常情况呢?

这场疫情持续时间比较长,很多学校已经推迟到了3月份开学。所以,可能很长一段时间,孕妈妈们都无法准时去医院做检查,这时候就要在家做好自我监测,了解胎儿的发育情况。

1、数胎动

胎动的变化,是可以反应出胎儿健康状况的,妈妈们可以在家数胎动,自我监测胎儿的发育情况。每天坚持数三次胎动,早中晚每次一小时左右,三次胎动的时间相加乘以4,也就是12小时胎动的次数。只要大于30,表示胎儿活动正常。

Tips:5分钟以内的胎动波动,属于一个胎动。

2、量体重、测血压

没办法去医院做检查,可以在家做一些常规的检查。称量自己的体重和测血压。这样可以了解自身体重增长情况,以及是否由妊娠高血压的症状。一般家庭都准备有血压计,按照操作说明就可以测量出结果。排除自身运动等情况外,血压出现异常需要及时就医。

3、测量宫高、腹围

每次做产检的时候,医生都会进行宫高、腹围的测量,主要是了解胎儿的发育情况,以及腹部增长的状况。那么,我们在家也是可以测量的。

测量宫高:

从下腹耻骨联合处测量到子宫底部的长度,并且记录下数据。一般医生做检查的时候,会记录在孕产妇产检手册上。尽量选择同一个人进行测量,这样得出的结果相对准确。

Tips:测量前尽量排空尿液,2周以上数据没变化,需要及时咨询你的医生。

测量腹围:

腹围的测量,主要是了解孕妈腹部增长的情况。绕着肚脐一周,就可以测量出数据了。腹围增长的速度,一般是先快后慢,进入孕中期以后,每周增长大约是0.8cm。具体的数据也只是参考,还是要结合孕妈自身的情况来看。

4、保持情绪的稳定

孕期妈妈的情绪,对宝宝的生长发育影响大,孕妈妈属于特殊人群,家人应多予以关照,尽量配合孕妈,做必要的产检,或辅助帮忙在家自查。平时也可以给孕妈妈听听音乐、看看画册等,舒缓一下情绪。也可以看些怀孕以及分娩方面的书籍,有助于更科学且理性的面对,产前检查以及孕妈妈调控自己的情绪。

总之,虽然现在是特殊情况,孕妈妈也不必太过担心,做好我们必要做的检查,以及在家自我监测。如果不放心,可以打电话咨询你的医生,孕产妇保健手册背面都留有医院的电话。希望每位孕妈,都能顺利度过这个特殊的时期,迎接健康的宝宝。

多平台邀约原创作者,高级育婴师,一位儿童心理学专业的二胎妈妈,专注孕期、育儿、早教、喂养与护理知识分享!希望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

孕期可以做家务吗?需要注意什么?

虽然在怀孕中的妇女,不适合做剧烈的体力运动。不过总是坐在那里也是不好的,适当的活动一下对身体是有好处的,比如做家务,也可以是活动身体的机会。如果妇女的身体觉得没什么大碍,也不感到十分疲劳,可以适当的做一些家务。但是毕竟怀孕后行动不便,而且身体健康也很重要,所以有些家务活也不适合做。

1.接触化学制剂

在生活中也会接触到一些化学药品,甚至就包括洗碗,洗厕所的一些洗洁剂或者漂白液。注意不要过多接触有毒物质,里面的一些化学成分难免会对身体有害。虽然对孕妇本身可能没有多大影响,但是难免会对胎儿有一定的影响。

2.接触油烟

妇女在怀孕的过程中,最好就不要过多的进厨房了。如果家里面没有很好的抽油烟设备,这样很容易导致吸入一些油烟。即使长时间吸入油烟,不仅对人的肺部造成损伤,而且对肚子里的孩子也不好,建议炒菜的时候最好让家里人代替,实在不行就带上口罩,打开抽油烟机。

3.接触冷水

如果怀孕的妇女要洗衣服的话,那就一定要用热一点的水,接触过多冷水的话可能要造成早产。

加入J妈《养育聪明宝宝》粉丝圈,点击加入,更多科学育儿知识在那里等你哦!

聪明的父母都会关注J妈学堂,每日分享孕产育儿小知识。

有爱的父母都会分享这篇文章,让更多的人受益。

我是J妈,曾经以为自己足迹踏遍几十个国家和地区是值得骄傲的一件事情,现在认为做了妈妈才是人生的王道!曾经的职场达人,现在的育儿达人,专心在头条码字,每天更文,专注于育儿经验和宝妈自我提升以及时间管理,分享我的所学所思,所有文章,一字一标点,全部是我一个一个敲打出来。

每一个文章都是我的原创,如需转载,必须取得授权。文内如果有错别字,请见谅。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如果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孕妇坐副驾驶安全吗?为什么?

31

收藏分享转发到头条复制链接微信微信扫码分享新浪微博QQ空间举报北漂居士老李

2019年12月23日

关注

孕妇坐副驾驶,不安全,在汽车行驶时,如果紧急刹车,安全带会保护人会自动锁死,安全带这时会锁死孕妇的肚子,对胎儿造成影响,严重会造成流产甚至威胁生命,建议孕妇坐在车子后排

孕妇杀死别人犯法吗?

孕妇杀死别人犯法吗?这问题本身就是法盲提出来的,没有那条法律规定,孕妇可以随便杀人,又不负法律责任,法律是神圣的平等对待每一个人,所人自古就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但是有一点是不同的孕妇肚子里的孩子,没罪是无辜的,要等到他出生后,过了哺乳期,才能对孕妇执行法律的严罚,这也是法律保护人权的特殊规定,有关法律的认知我也只能理解这些,望大家谅解![抠鼻][发怒][发怒][发怒][流泪][流泪]

新婚姻法对孕妇和婴儿有什么保护

新婚姻法对孕妇和婴儿的保护就是: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更不能家暴孕妇,如果说在怀孕期间女方提出离婚的,法院不予支持,等孕妇生完孩子以后,也不得私自把婴儿交给别人抚养,男女双方都有义务养孩子,女方怀孕期间流产了,男方也不得提出离婚

《劳动法》对孕妇在怀孕期间的保护有哪些?

女职工怀孕期权益:

一、怀孕女职工劳动安排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条规定:“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劳动范围:铅、汞、苯、镉等作业场所属于《有毒作业分级》标准中等ⅲ、ⅳ级的作业。

①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碳、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②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已烯雌酚生产的作业;

③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

④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

⑤《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⑥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如风钻、捣固机、锻造等作业,以及拖拉机驾驶等;

⑦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作业;

⑧《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所规定的高处作业。

女职工哺乳期权益:

1.什么是哺乳期哺乳期指生产后,对未满1周岁的婴儿进行哺乳的期间。

这期间是法定给予女职工进行哺乳的时间,不以女职工是否以母乳给婴儿哺乳而有所异同。国家对女职工在哺乳期的特殊做了明确规定:

2.女职工哺乳期劳动安排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3.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根据《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婴儿满周岁时,经县(区)以上(含县、区)医疗或保健机构确认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授乳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有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上夜班及、加点;不得安排哺乳女职工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所指出的作业。

4.公司能否辞退哺乳期女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或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而且,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并非上述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哺乳期女职工,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等。因此,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雇哺乳期女职工的。

5.哺乳期内被辞退如何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您妻子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女职工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碳、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2)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已烯雌酚生产的作业;

3)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

4)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

5)《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6)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女职工产后权益:

1.女职工产假及工资规定

1)根据该《规定》的第4条,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2)根据该《规定》第8条,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具体更详细规定参照各省市计划生育条例确定。

3)根据该《规定》第9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4)另外,《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具体更详细规定参照各省市计划生育条例确定。

2.能否将假期推到产后使用女职工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同时,1989年1月20日原劳动部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第10条规定,女职工产假90天,分产前假、产后假两部分。即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所谓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上述《解答》第11条还规定,国家规定产假90天,是为了能保证产妇恢复身体健康。由于分娩给女职工精神上和肉体上带来紧张和劳累,体能消耗量增大,国家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予女职工90天的产假。但是产假不像其他法定节日,可以考虑休息时间的整体性,因为产假是为了保护女职工顺利分娩、新生婴儿的健康发育及女职工的健康,并不仅仅是为了休息休假,所以,女职工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工作单位是否能辞退孕妇?

首先感谢你的邀请。并劝你不要着急,受到不公正的对待生气是不可避免的,但也要注意自己的状态,不要因为此事影响到你的妻子,女人怀孕非常辛苦,不要让这件事影响到她的心情。

我仔细地看了关于事情经过的描述,感觉这个事情不是一个很严重的事情,简单说事情的起因是你妻子因为怀孕不适经常请假,在领导的明示下,感觉还是以身体和胎儿为重向公司提出离职,而公司经过反复后同意了你妻子提出的离职,但在工作交接中因为有很多(至少是看起来)未了事宜,所以交接手续未办理完成,后又计划推迟到2018年3月9日完成,但直至3月12日交接工作仍未完成,之后公司未按时支付你妻子2月份工资,并在2018年3月21日公司又给你妻子发来了“辞退函”,于是你门给公司经理以微信的形式发了一份声明,事情经过大致应该是如此的。

通过以上的梳理,发现几点问题。

1、女员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辞退。这一点之前你们应该知道,但为什么只是领导要求请假频率不能过高,你妻子就主动提出离职,而当时领导不批准,还是你去公司和领导协商后,领导才同意你妻子离职。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既然知道不能辞退孕妇,那怎么不协商申请长期病假呢?这样做不是陷自己于不利吗?

2、公司所说工作交接未完成,存在较大数量的工作滞留在你妻子的岗位,这个事情是否准确、真实存在?如果存在,那公司暂扣2月份工资不无道理,如果此事不准确,那为什么你不去进行沟通呢?这不是把本来简单的事情复杂化吗?

3、你所说公司给你妻子发了辞退函(应该是附图中白色的),但此函件明确标题是《工作交接告知函》,而且其中没有任何文字注明要辞退你妻子,我想是你误解了此函件的意思。

看到这里你可能心情不愉快,不高兴,但是以上分析和疑问是经过你的表述进行分析得出的,请你先平复一下心情,听我给你的建议。

一、马上去和公司进行沟通,告知公司,因为之前自己的一些误会和对法律缺乏了解,处理方式欠妥,做了错误的决定,经反复斟酌决定收回原来的辞职申请,并以妻子怀孕期间身体不适,无法适应工作节奏为由,与公司领导协商以长期事假或病假(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应该按照工作年限折算可休病假时间)。如果是一家正规的公司,已经为你妻子缴纳了社会保险,我想公司不应该将事情做绝,会批准你们的请求。

二、不论公司是否同意你们收回辞职申请的请求,你都应该与其领导商量好一个时间,你陪同妻子一同到公司完成工作交接,不能因为你妻子休假,影响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强调的是你只是陪同照顾你妻子,到公司要注意形象和语气(如果公司不同意请求,你们的情绪也许不会好)。

三、在完成交接工作后,如公司不同意你们的请求,则你们就应该提起劳动仲裁的申请了,并去地区妇联反映此事,争取得到组织的帮助解决此事。

四、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妻子收回申请,真的到了仲裁那一步,仲裁申请的理由就可以是因为公司每天工作超过八小时,对于怀孕的妻子来说是无法承受的,由此可能对本人身体和胎儿的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也正是因为这种考虑,没有办法才提出辞职。申请收回辞职申请,恢复劳动关系。

五、钱不是主要的,有健康的身体就会再挣来钱,所以仲裁只是要求复工和支付2月份工资既可,估计到这一步最终会以当庭和解结束。

记住我们的目的是“安心在家养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而不是钱。

比较晚了,言语不周之处,敬请谅解。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本文链接:http://flwt.12364.com/flwt/91a043c840bf9c79.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