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离婚女人可以要求青春损失费吗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分手女方要求青春损失费合法吗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本文目录
- 分手女方要求青春损失费合法吗
- 分手了,男的能不能向女的索要青春损失费?为什么?
- 离婚女方不愿退还彩礼,能打官司拿回彩礼吗?
- 9年婚姻破裂男方无能力该不该赔偿青春损失费
- 儿子离婚要家长给媳妇青春损失费吗
- 别人问你要精神损失费,怎么幽默回复
- 因同居关系而索要青春损失费的行为是否应得到支持?
分手女方要求青春损失费合法吗
1青春损失费并不是法律上的一个具体概念,因此无法确定是否合法。2一些女性认为分手会导致她们在年龄、心理和经济上的损失,因此提出了青春损失费的要求。但是,这种要求在法律上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认可。3如果双方在分手前签署了协议,并在协议中约定了青春损失费的支付,那么这是合法的。但是,如果没有签署协议,女方只凭借自己的主张要求支付青春损失费,那么可能会遭到法律的反对。
分手了,男的能不能向女的索要青春损失费?为什么?
你说的是我们上一辈的问题。我们这一辈已经不会有青春损失费了。
因为一个人也是过,两个人也是过,陪条狗也要过。怎么着都要过。时间一天一天的过。身边是人是狗都要过!
难道一个人就没有青春了?青春就不会过了?
不过,如果不想跟对方结婚,就不要耽误对方太久。谈个恋爱七八年没结婚的双方都有问题,谁也别怨谁。谈得来结婚谈不来早点散!不是有首歌叫趁早吗?建议听听!
离婚女方不愿退还彩礼,能打官司拿回彩礼吗?
第一,你们打了结婚登记证么?
第二,结婚后才两个月,你们在一起生活了多久?
第三,彩礼16万,你有证据么?以下给你回答问题时,默认你有证据,同时也默认你有足够证据证明她的出轨行为。
(一)给了彩礼,没打结婚证,发现她与别人同居,谈不上离婚,分手而已。彩礼能全部要回来,搜集证据起诉就好了。
(二)打了结婚证的离婚案,大多数情况下,一年内离婚的可以部分索回彩礼,半年内离婚的可以索回半数彩礼,极短时间离婚的可以索回大部分彩礼。
(三)虽然打了结婚证但是没举行婚礼也没在一起生活过,有可能能索回全部彩礼。
(四)只要跟你打了结婚证,就不会被定性为诈骗。但隐瞒了真实身份、没领结婚证只跟你短暂同居后就携彩礼出走(出逃)的,就很有可能被定性为诈骗。
(五)婚姻存续期间仅与他人同居、鬼混,而没以夫妻名义同居,只会被定性为婚内出轨,几乎不会被判定为犯了重婚罪,离婚时也几乎不影响财产分割比例。只有非法重新获取了结婚证,或者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者,才会被判定为犯了重婚罪,重婚罪可入刑,但属于自诉案件,不告不理。
(六)要合理合法的搜集会被法官认可、采纳的证据,不要只用嘴说,对方不承认时除了打草惊蛇没有其他作用。孤证,有可能不被认可、采纳,证据要有逻辑性,要相辅相成。
9年婚姻破裂男方无能力该不该赔偿青春损失费
9年婚姻破裂男方无能力不该赔偿青春损失费。
9年婚姻破裂,当然是很可惜,毕竟相伴走了9年,有过幸福有过同甘共苦。男方无能力,只要他努力给自己妻子他能给的一切,这个男人就是负责任的。夫妻双方离婚,没有赔偿所谓青春损失费的。毕竟牵手的9年不是被浪费的岁月。
儿子离婚要家长给媳妇青春损失费吗
儿子结婚已经成人,许多问题应该由他去承担,如果他要离婚,这个法院会进行判决,到底要不要给媳妇青春损失费?这个不是谁说了算的,必须要法院判定
即使法院判定儿子需要付这笔钱,他是成人,必须她自己承担责任,父母没有任何理由和义务,承担这份责任
别人问你要精神损失费,怎么幽默回复
可以回复说我没有办法判断你精神受损的一种状况,所以说你应该先鉴定结果等出来以后我们再商讨赔偿的具体情况,不要一上来就和我要损失费用,否则我心里会很难堪,只有这样幽默地去回复别人,让他明白自己的内心想法,只有平时多多的交流,两个人之间才能避免发生误会和冲突。
因同居关系而索要青春损失费的行为是否应得到支持?
同居,在我国是指异性之间两个相爱或者互有好感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与同居不一样,结婚是达到法定年龄的异性男女,经过一定法定程序获得的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如果离婚解除关系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要么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要么通过国家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事实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同居期间男方和女方可以随时提出分手终止关系,同居中双方不存在婚姻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同居的形式包括:
事实婚姻同居形式。在过去上世纪80年代前广大农村较为普遍。1979年2月2日颁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的意见》对事实婚姻进行了定义:“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现今的事实婚姻只存在于男女重婚形式中。
异性试婚同居形式。男女出于试婚的目的居住在一起,同吃同住同睡,在形式上与夫妻没有两样。如果双方觉得适合就正式登记结婚,如果发现双方不合适时就地分手,互不承担婚姻中权利义务关系。
老年同居形式。非婚同居不局限于年轻男女,也包括许多丧偶的老年人。既有老年人再婚因为子女的反对和财产纠纷等因素而选择同居形式的;也有老年人出于互为好感,互助互怜生活在一起,觉得没有必要靠一纸婚书确认法律关系的。二人合得来就继续生活,合不来就离开,不存在财产纠葛与分割。
通过以上分析,目前闹得沸沸扬扬的吴秀波与陈昱霖分手事件,他们二人之间的关系根本就不是同居关系,而是男女之间的苟且;是男方背着自己的老婆与年轻异性偷欢,女方贪图享受插足他人婚姻企图鸠占鹊巢不成后的勒索。如果是吴秀波大张旗鼓的与陈昱霖公开同居,周围的同事和朋友都知道他们二人之间的关系,那么二人构成重婚罪。
因此,男女同居关系中女方索要青春损失费不受法律保护,吴秀波没有义务给予陈昱霖分手费。至于生活中类似事件有男方给予女方大笔的分手费或者青春损失费,那是因为男方忌惮事情闹大,害怕社会舆论与道德谴责,在权衡利弊后作出的利益选择。当然,生活中也有同居双方协商合意,给予一方分手费后和平分手的,对此法律不予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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