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行政诉讼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行政行为被法院确认违法后,两年内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被法院驳回后超过两年期限,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行政诉讼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 肇事司机逃逸,现在他想私了,车损4000左右,自己要求赔偿3万算勒索吗?
- 打架后双方都是轻伤而且都拘留了,但一方要到法院起诉并要求另一方赔偿3万元,该怎么办?
- 行政赔偿一审多久结案
- 行政行为被法院确认违法后,两年内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被法院驳回后超过两年期限
肇事司机逃逸,现在他想私了,车损4000左右,自己要求赔偿3万算勒索吗?
这种情况有正当的权利基础,超出实际损失索赔也并不够成敲诈勒索罪。
如题所述,你在开车过程中被其他车辆撞上,造成车辆损失4000元左右。但是,肇事司机逃逸了,后来他又主动找你请求私了,你直接要求他赔偿3万。也就是说,你的索赔金额远远超出了实际损失。在现实生活中,超出实际损失进行天价索赔的真实案件不胜枚举,这在以前很有可能被定性为敲诈勒索,比如著名的“结石宝宝”郭利案。毕竟,受害人对超过实际损失的索赔部分,确实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再加上当时的司法机关具有“机械司法”的思维惯性,即机械套用法律条文定罪量刑。
但在现在,这一情况被诸多案件的改判无罪而拨乱反正了,比如上文提到的“结石宝宝”郭利案。郭利最终被改判无罪,在一定程度上昭示着司法机关认为,超出实际损失进行索赔,也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原因在于,即使受害者超出实际损失进行索赔,但他们毕竟有正当的权利基础,基于正当的权利基础而有“违法阻却事由”,因此不够成犯罪。应该说,这种观点是更加合理的。因为受害者基于自身的实际损失,想提出多大的索赔金额其实是他们的权利自由,怎么能动辄以犯罪来随便干涉呢?如果认为其索赔依据不合理,直接判决不予支持就行了。难道以后的民事诉讼,只要法院没有判决支持原告的全部诉求,原告就构成敲诈勒索罪吗?这岂不是荒唐至极!
综上所述,你超出实际损失索赔3万,并不够成敲诈勒索罪。
打架后双方都是轻伤而且都拘留了,但一方要到法院起诉并要求另一方赔偿3万元,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双方打架都是轻伤而且都是拘留了,其中一方起诉要求赔偿。
怎么办?
既然他能起诉,你也应当依法办事。
第一种办法:他起诉你也起诉。吧你的损失列出来要求对方赔偿,注意要搜集有力的证据。有可能,法院收到你的起诉会和他的起诉合并审理。
首先是自己受到伤害造成损失的证据。例如,伤情鉴定,住院病历,收费单据,用药详单等。另外还有误工费等。
其次是对方有过错的证据。按照法律规定,原则上你有过错应当减轻对方的责任和赔偿。对方的过错越大,他的责任就越大。
第二种办法,他起诉,你积极应诉。应诉内容和前述差不多,你可以认可他有伤,但是法庭辩论的时候你要把你的道理讲出来,例如,你也受了伤,你也有损失,在整个事情过程中他的过错远远大于你的等待,当然了,你的抗辩应当由证据支持。你要求把你的损失和对方的损失兑除就行了。
行政赔偿一审多久结案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一审行政案件,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行为被法院确认违法后,两年内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被法院驳回后超过两年期限
两年的时效是指未告知诉权的,对逾期不予答复的没有规定。
但根据司法解释的意图和原则,可以视为不知道诉权,应该同样适用两年的最长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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