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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可以宣告缓刑(检察院起诉书建议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admin1周前875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什么情况可以宣告缓刑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什么情况可以宣告缓刑的知识,包括检察院起诉书建议缓刑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检察院起诉书建议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2. 请问什么是缓刑?
  3. 缓刑起止时间怎么算
  4. 缓刑不能出入特定场所是指哪些

检察院起诉书建议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检察院起诉书建议缓刑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刑法》第七二十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请问什么是缓刑?

日常生活中,很多人认为,犯了事被判了缓刑,出来后就没事了。其实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今天《我顾问》来为大家解答一下,是不是被判缓刑后就没有任何问题了:

什么是缓刑

缓刑指的是暂缓量刑,是对已经触犯刑法,经法律程序已经定罪的行为人,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认错态度诚恳、已经获得被害人谅解等情形,对其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给予行为人一定的考验期限,接受特定机关的考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缓刑的后果

很多人觉得,被判了缓刑,放出来后就没事了,可以自由自在了。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在行为人被判决,还需要接受社区矫正,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定期向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在社区矫正阶段,主要遵守以下的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具体内容到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后会向行为人宣告。

在社区矫正期间,并未按照规定接受监督、定期报到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将会被撤销缓刑,重新收监,具体有以下几种情节:

(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虽然被判缓刑后,出来仍然受限多多,但是能够在牢房外接受社区矫正,能够有机会改过自新,总比待在监狱里好很多。

缓刑起止时间怎么算

缓刑起始时间以看守所羁押时间开始计算,若没有羁押经历,法院直接收押判决缓刑的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起始时间,终止时间以刑期执行完毕时间为准。

缓刑不能出入特定场所是指哪些

缓刑人员很多地方不能去。

根据刑法规定,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一般禁止进入以下一类或者几类区域、场所:

(一)禁止进入夜总会、酒吧、迪厅、网吧等娱乐场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禁止进入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

(三)禁止进入中小学校区、幼儿园园区及周边地区,确因本人就学、居住等原因,经执行机关批准的除外;

(四)其他确有必要禁止进入的区域、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什么情况可以宣告缓刑和检察院起诉书建议缓刑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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