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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财产要公证吗***(办理房产继承一定要公证吗)

admin2周前356

大家好,继承财产要公证吗***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办理房产继承一定要公证吗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继承财产要公证吗***和办理房产继承一定要公证吗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房产继承因为资料缺失不能公证,要去法院诉讼确认财产继承人,这情况属于财产案件还是确认案件,为什么
  2. 办理房产继承一定要公证吗
  3. 唯一的法定继承人办理继承是否需要公证
  4. 放弃房产继承必须要公证吗
  5. 继承房产需要公证吗继承人在房屋过户时要缴哪些款项
  6. 2021房屋继承过户哪些需要公证
  7. 房子办继承,目前公证处和法院都办不了怎么办

房产继承因为资料缺失不能公证,要去***诉讼确认财产继承人,这情况属于财产案件还是确认案件,为什么

可以是确认诉讼,也可能是变更之诉,但不可能是变更之诉。具体可以比较给付之诉、确认之诉、变更之诉的概念得出结论。具体分述如下:确认之诉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确认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确认之诉的特点:确认之诉的特点在于原告仅要求***通过审判确认特定的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并不要求判令被告基于存在的法律关系履行给付义务。确认之诉可以进一步分为积极的(或肯定的)确认之诉和消极的(或否定的)确认之诉。前者指原告***要求***确认其主张的法律关系存在的诉讼,后者是指原告***要求***确认其主张的法律关系不存在的诉讼。给付之诉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向其履行某种特定给付义务的诉讼。在给付之诉中,原告要求被告履行的给付义务既可能是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或财产,也可能是为或不为某种特定的行为,如请求被告支付租金、返还借用物、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播放广告、停止侵害名誉权的行为等。给付之诉的特点:给付之诉的特点在于***的判决具有执行力,被告不履行给付义务时,原告可以将判决作为执行文书申请强制执行。变更之诉变更之诉,又称形成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以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变更之诉的特点:只有原告需要借助***的判决来改变既存的法律关系时,才有必要提起变更之诉;如果可以通过民法上的形成权以单方的意思表示即可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则无须提起变更之诉。本悟空回答的分析房产继承因为资料缺失不能公证,也就是说,房产的所有权不能确定,因此,可能是确认之诉,当房产被他人占有时,也可能是给付之诉。

办理房产继承一定要公证吗

您好!

房产继承不一定需要公证。继承有三种方式:

方式一:走公证继承。这种情况适合于继承人关于继承没有争议的情况。无论去世人生前是否留有遗嘱,只要继承人之间没有争议,都可以走公证继承。具体流程上:(1)准备好所有继承人(包括去世人、去世人的父母、去世人的子女)的人事档案。这些材料主要在原单位开具。(2)上述人员中,有去世的,就需要人员的死亡证明。(3)亲属关系证明,可以到街道或者派出所开具。(4)所继承财产的财产证明。这些材料齐全了,所有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或者放弃继承权公证,最终拿到继承权公证书。注意,还没结束,一定要拿着继承权公证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或者去银行把钱取出来分给继承人。很多人以为不着急继承、或者继承了也不急过户,这是特别傻的想法!

方式二:直接走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继承的遗产是房产。理论上跟方式一相同,实操过程中,其实适合于法定继承、没有争议的情况下。注意,实际需要的材料一样不少,必须所有人全部到场。但是据我所知,真正办成的没几个,要求比办理继承权公证麻烦。具体可以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碰碰。可以的话就少了公证继承的环节。

方式三:诉讼。适用于继承人对于遗产继承存在争议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就得走诉讼,或者调解。调解成了,有调解书;调解不成,打官司,按照***判决结果继承,拿到***判决书。调解书或判决书作用跟继承权公证书是一样的。后续凭这些去办理过户。

唯一的法定继承人办理继承是否需要公证

公证不是继承的必经程序,公证,某种程度上讲,就是一亇民事行为效力中比较高的证据而已。通常继承、赠与或其它买卖行为都是较大的民事活动,为了慎重起见,一般人都公証一下。其实如果一桩重大民事行为,清清楚楚,没有争议,是不一定要公证的。房产部门登记证权,要凭公证,也是怕日后引起争议,更怕由于自己行政行为失误、错误造成损失,所以希望公证机关公证一下。结合本题来看只要唯一法定继承人有足够证据(含***的确认或公安、单位、居委会证明等)证明自己就是那亇唯一的法定继承人,那么去办继承手续、事项、登记都是有效的。

放弃房产继承必须要公证吗

您好!

不得不说,按照目前的有关政策和法律,办理继承,尤其是继承人不能全部到场的情况下,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题主遇到的这种问题,很现实,甚至还有很多继承人移居海外、找不到等情况,更麻烦。就题主两个问题先给出结论,随后说明:

放弃继承权,需要公证。不存在二十年未办理继承手续就不能继承的情况。放弃继承权公证

首先需要说明一点:放弃继承权,是不必须公证的。但适用情况是:要求所有继承人到场,当着办理机构的面签订书面放弃声明。

继承人分散在各地,无法全部到场,在某继承人同意放弃的情况下,可以不到场办理。那么,就必须需要有一个可以证明本人主动放弃的凭证。

这个凭证,单从书面资料或者音像视频等角度,不足以证明——不动产登记中心不能判断这类材料是不是本人书写的(例如,如何证明是放弃人本人书写的)、是不是主动自愿的(即便有视频),而且也不会花时间去审核。他们要的是一个由国家公信力机关出具的证明,这样的话不用担风险。

所以,在继承人不能全部到场的情况下,就需要放弃人在当地公证处办理一个放弃继承权公证。

不存在不办理继承、过期就不能继承的问题

最简单的逻辑是:本来就是自己的家族财产,只要家产还在,就没有有效期一说,不能说“过了期,财产就没了”。

题主提到的二十年,其实指的是民事领域的诉讼时效。

《民法典》规定: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继承***也属于民事范畴,所以适用于二十年这个期限约束:如果超过二十年没有继承,那么,即便有争议***——没有遗嘱,就直接按照法定继承执行;有合法有效遗嘱,按照遗嘱执行,不得抗辩。

当然,这个“二十年”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延长的,涉及到的情况比较复杂,不再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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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需要公证吗继承人在房屋过户时要缴哪些款项

根据住建部有关规定,房屋继承过户不再需要必须公证了。

2021房屋继承过户哪些需要公证

根据住建部有关规定,房屋继承过户不再需要必须公证了。

房子办继承,目前公证处和***都办不了怎么办

您好!

因为题主没有提到公证处或者***给出的不能办理的理由,这里最大的问题不在于有无遗嘱、不在于继承人之间是否有争议。最大的问题可能集中在:房产不能被继承。

以下分两个方面做一个说明:

办继承的硬性条件

我们知道,继承是指人去世之后、对去世人生前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由继承人继承下来。

所以,这里导致不能办理继承的最大可能,集中在两点:

1.房产本身就不能被继承。

不能被继承的房子,说明不属于去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如果是这种情况,房子肯定继承不了,公证处或者***的说法是对的。

如果去世人的房子属于以下几类,确实没办法:

公租房、廉租房。

未移私的军产房。

小产权房(注意,这种房产是有争议的,不能说绝对不能继承)。

其他不能证明属于去世人个人合法财产的房子(例如,没有房产证、没有购房合同等任何证明)。

2.没有任何继承人。

这种情况比较少见,这里只是做一个提示,属于老百姓口中常说的“绝户”。我们知道,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了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除此之外,还有两类继承关系:代位继承、转继承。

这里先举个比较极端的例子:

假设去世人生前未婚,没有配偶没有子女,祖辈、父母都走在自己前头。有兄弟姐妹,但是兄弟姐妹也都早已去世。这时候,从上述顺序继承人的规定上来讲,应该没有继承人了吧?其实不是。如果兄弟姐妹有子女的话,他们的子女依然可以继承去世人的财产。

这个例子是告诉题主:除非去世人去世的时候,身边没有一个亲人(哪怕远房亲戚),才会大概率发生没有继承人的情况。

如果题主属于上述两类顺序继承人中的一种、或者有亲属关系,一般不会涉及到这个原因。

办理继承中,造成麻烦的常见问题有哪些?

因为不清楚不能办理的具体原因,这也作为一个提示性内容。如果存在如下问题,不构成不能办理的原因:

有争议。这种情况,公证处肯定是办不了的,只能走***。***本来就是解决争议的权威机构。

继承人找不到、不配合。这不构成办理不了的原因,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强制。

必要的材料准备不了。例如,继承人中的死亡证明等材料开不出来。这个问题也不大,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完全可以解决(例如,通过设计无争议诉讼、发布死亡人公告等等手段)。

建议

所以,题主既然提到“怎么办”,给出的建议是:

如果属于上述第一种情况,没有办法。

如果不属于第一种情况,可以继续提请,优选***途径(即便无争议)。

文章分享结束,继承财产要公证吗***和办理房产继承一定要公证吗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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