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什么是闲置土地和闲置土地怎么认定如何收回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什么是闲置土地以及闲置土地怎么认定如何收回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耕地闲置多少年算荒地
一年
抛荒多年的耕地原则上不能等同于荒地,持有耕地使用权的村民或组织有义务及时复耕,如果原承包者因外出务工、举家搬迁等原因实在无力复耕,在自己又不及时流转耕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当地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收回该耕地的使用权,流转给其他有能力的耕种户。
出售闲置土地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禁止买卖。闲置土地的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土地闲置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闲置土地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解析1、超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建设日期,或者超过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定的动工开发建设日期的。2、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建设的。3、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总面积不足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的1/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闲置土地处理办法》规定了闲置土地的认定方法。该《办法》规定,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另外,以下几种情形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国有土地有尝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尝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1)土地使用权人超过土地出让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2)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并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3)已动工开发但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并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2、“动工开发时间”的认定动工开发时间起算点应为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①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之日;②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之日;③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之日。3、“开发建设总面积”的认定(1)“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依照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和规划设计条件,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开发建设的土地面积;(2)“开发建设的总面积”是指“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中土地使用权人已经进行实际投资开发建设的土地面积。4、“投资额”的认定“已投资额”、“总投资额”均不含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划拨价款和向国家缴纳的相关税费。更多土地知识你可以关注51找地网。里面的政策咨询非常的齐全。
闲置土地怎么认定如何收回
农村闲置土地,包括两部分,一是农民自身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二是农村土地被征用后未及时开发利用而闲置的土地。我国土地资源非常宝贵,是世界上人均土地资源较少的国家,不管什么原因造成土地闲置,都是不应该的,如果不能及时整改,都应该收回已经批准的使用权。
农民自身原因形成的土地闲置,也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农民的承包地,因为效益低下,或者农民外出务工劳力缺乏无法耕种造成的土地闲置,也称为土地撂荒,这种现象现在在农村非常普遍。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在土地承包期间,村集体是不可以收回农民的承包地的,但如果农民违背承包协议,人为造成土地闲置或者改变土地用途,村集体是有权收回土地承包权的。具体规定是,不管什么原因,农民人为对承包地抛荒两年以上不耕种,村集体就有权收回承包地。至于如何收回,土地承包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土地承包权是以合同形式认定的,收回土地承包权也应该像当初签订土地承包协议一样,由村民代表研究同意,村委会正式向承包户下达通知,废除原来的承包合同,收回土地承包权,并报乡镇和县农业管理部门备案。
农民造成的闲置土地,还包括一种非农业用地,即农村的宅基地。宅基地的性质也属于集体所有,农民申请使用。按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农民申请宅基地被批准获得使用手续后,应该在两年之内将开工建设。如果超过两年未开工建设,村集体也有权收回其宅基地使用权。农村的一些老宅基地,在房屋倒塌以后,农民又超过一户一宅的规定,无法重新建设时,也要由村委会收回使用权。但规定是规定,农村到现在为止,实际上很少发生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事情。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收回,也要报原批准单位备案,废除原来的宅基地使用证。
另外,农村土地被征用,征用单位长期未进行建设,这也属于土地资源的浪费。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办理审批手续建设性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土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不动工建设,应当缴纳土地闲置费。连续二年不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收回后,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但是,如果有不可抗力,造成征用单位未能按时开工,这种情况不应该收回土地使用权。
什么是非闲置土地
1.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2.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闲置土地可以种植吗
可以,在不违背土地规范要求的前題下种植一些蔬菜和一些见效快的水果比如草莓。
农村闲置土地适合种植时令蔬菜。
1、时令蔬菜生长周期短,收回不受影响。
2、时令蔬菜投入的资金比较少,不担心成本的回收。
3、时令蔬菜不愁销路,可以根据市场行情随时采摘。
什么是闲置土地和闲置土地怎么认定如何收回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