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与他人通话的过程中,由于过于无聊就在玩弄打火机点燃地上的杨絮,最终导致30多辆汽车被烧毁,在经过40分钟的抢救才把火灭了。意外发生火灾的,在调查清楚具体的起火原因后,才会确定放火人的赔偿责任。如果放火人存在故意行为的,则需承担全部责任。
一、男子无聊点燃杨絮致30余辆车被烧毁
5月4日,河南郑州。一男子在打电话过程中,因无聊玩弄打火机点燃杨絮,致一二手车市场30余辆汽车被烧毁。消防出动7辆车45人赶赴现场,经过40分钟的紧急抢救将大火扑灭。目前,相关情况仍在调查处理当中。
二、意外发生火灾怎么赔偿
(一)某人故意放火造成的火灾损失,由放火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某人在使用火源的过程中过失造成火灾或者因疏于管理、违反职责造成火灾的,由具有过错的人承担赔偿责任。财产所有人也具有过错的,可以减轻失火人的责任。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火灾,没有过错人的,由财产所有人自行承担损失。
火灾损害补偿是在火灾保险或财产保险中,保险财产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火灾损失时,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对被保险人给予经济补偿的契约行为。火灾损害补偿的过程一般要经过现场查勘、责任审核、理赔计算三个阶段。
三、失火罪和放火罪的区别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放火罪与失火罪最关键的区别是犯罪的主观要件不同,放火罪是属于故意的犯罪,而失火罪是属于过失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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