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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程序转为破产程序的条件是什么(执行程序转为破产程序的条件是)

admin1周前744

民事诉讼胜诉后,进入执行程序,查封、变卖败诉方的财产。如果败诉方有债务关系,他们肯定会争先恐后地启动破产程序,那么执行程序转为破产程序的条件是什么?下面由小编为您整理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民事诉讼胜诉后,进入执行程序,查封、变卖败诉方的财产。如果败诉方有债务关系,他们肯定会争先恐后地启动破产程序,那么执行程序转为破产程序的条件是什么?下面由小编为您整理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执行程序转为破产程序的条件

执行过程中,对一些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案件,人民法院受理以后,有时债务人可能会与债权人团体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生效后,破产程序就会中止。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两种后果。第一,破产宣告受到阻却。据此,清算组成立和接管财产的情况无从发生,债务人享有继续占有、使用和处分财产的权利。第二,企业财产继续受破产法的保护,个别债权人不得向企业追索债务,个别请求企业给付财产的民事诉讼、民事执行程序以及相关的诉讼保全措施均不得进行。由此看来,如果执行机构在此阶段才知道被执行人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况时,正确的做法应是对债务人的民事执行程序裁定中止执行。

二、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方式是怎样的

(一)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三、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综上所述,小编给大家介绍了执行程序转为破产程序的条件的相关知识。破产程序优先于执行程序,可以申请破产。进入破产程序后,债权人可通过债权申报追偿部分损失,减少对自己利益的影响,如果有不明白的,建议咨询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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