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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封法院能否拍卖房屋(法院可以拍买吗)

admin1周前881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二封法院能否拍卖房屋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我欠了人家十五万,法院把我仅有一套住宅查封了,法院可以拍买吗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本文目录

  1. 我有3套房,一套还不了房贷,法院要查封拍卖,那2套有影响吗
  2. 同一个法院同一个房产有两个查封,拍卖以后要怎么分配呢
  3. 法院拍卖的房子,产权可以2人共有吗
  4. 法院查封拍卖的房产公安机关能再次查封吗
  5. 司法拍卖一套80平方的房子,需要二次过户,想问一下办理过户税率是多少需要多少费用
  6. 两个法院可以查封被执行人房屋吗
  7. 我欠了人家十五万,法院把我仅有一套住宅查封了,法院可以拍买吗

我有3套房,一套还不了房贷,法院要查封拍卖,那2套有影响吗

【每日讲法观点】一般来说在银行有房贷,银行都会要求用此套房屋做抵押进行担保,房屋拍卖的价值完全可以偿还银行的贷款,这种情况下,另外两套房屋是不会受到影响的。

欠银行房贷还不了,银行起诉以后怎么办?

虽然题主的名下有三套房,但是仅有一套还不了银行的贷款,而这一套房屋银行一般都会设立抵押权,房屋的价值通常也高于债权的价值,简单的说银行只需要申请拍卖还不了贷款的这一套房屋,就可以实现自己的债权,另外两套房屋基本不会受到影响。

购买房屋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银行通常会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而贷款的额度一般是房屋价值的一半,否则银行的风控部门是不会审批通过该笔贷款的。

同时银行对贷款的房屋一般都要求设立抵押权,对于还不了贷款的房主,银行有权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实现抵押权,对贷款房屋的拍卖、变卖所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另外两套房屋会受影响吗?

个人认为,另外两套房屋基本上不会受到影响。这是因为一般银行贷款的额度,都要低于房屋的价值,也就是说欠银行贷款的那一套房屋本身的价值要远远高于所欠贷款的数额。

所以另外两套房屋不会受到影响,更不用担心另外两套房屋会被法院拍卖。因为拍卖欠贷款的那套房屋,基本上就够还银行的贷款了。

而且拍卖房屋的过程非常繁琐,首先查封房屋,然后法院实地上门勘察,在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接着还要进行公告,最后与拍卖机构合作进行司法拍卖,整个流程时间跨度快则3~5个月,慢则1~2年甚至更长。

总结

人民法院查封、拍卖房屋的流程还是比较繁琐的,毕竟房屋是大宗物品,价值很高,而且拍卖房屋对个人的影响很大,法院基于谨慎性角度考虑除非被执行人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一般都不会轻易的拍卖房屋。

另外,在向银行办理房屋贷款的时候,银行贷款的额度一般都是低于房屋价值的,而且银行通常要对需要贷款的房屋设立抵押权,即使拍卖房屋所得价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一套也足够了。

同一个法院同一个房产有两个查封,拍卖以后要怎么分配呢

法院可以拍卖。拍卖根据本住房是否是本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如果执行标的系被执行人本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豁免执行(只可查封不可处置)。但是,并非被执行人只要仅有一套房屋,就一律停止执行。按照前述司法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超出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范围,人民法院可以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拍卖的房子,产权可以2人共有吗

1,法院拍卖的房产,不限制房屋共有权人数。

2,经拍卖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所有权人可以通过赠与、买卖的方式与他人共同所有房屋所有权。

3,共有产权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4,《物权法》规定: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法院查封拍卖的房产公安机关能再次查封吗

法院查封中拍卖中的房产,公安机关是绝对不能再次查封的。但如果该房屋已经超过查封年限,或者法院已经解除查封的,公安机关方可以再次查封。法律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其他人民法院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其他人民法院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其他人民法院对没有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制作笔录,并经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及被执行人签字,或者书面通知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司法拍卖一套80平方的房子,需要二次过户,想问一下办理过户税率是多少需要多少费用

1、过户契税:主要占1.5%到3%左右;土地转让费:主要占1%;交易登记费:80元;交易手续费:每平米6元左右;

2、印花税:占0.1%;个人所得税:占1%;拍卖手续费:占3%。

3、这些费用中,有的是拍卖方负责承担,有的是买方负责承担,具体情况可参照房产税说明和规定。

4、从现实中看到,拍卖手续费和营业税由卖方负责,法院在拍卖房屋之前,已经将这些税费加入到起拍价中,于是,不会单独列出。

两个法院可以查封被执行人房屋吗

一般不可以,其他法院要进行轮候查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规定:

第二十八条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

其他人民法院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其他人民法院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

其他人民法院对没有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制作笔录,并经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及被执行人签字,或者书面通知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

轮候查封登记的顺序按照人民法院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时间先后进行排列。查封法院依法解除查封的,排列在先的轮候查封自动转为查封;查封法院对查封物作出处理后,排列在后的轮候查封自动失效;对剩余部分,排列在后的轮侯查封自动转为查封。

执行期限: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方式:

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

扩展资料:

先查封法院与优先受偿债权的执行法院均系某法院的,原则上应当由已经进入终局执行且享有在先优先受偿权的债权的执行法院负责查封财产的处分。

在上述的处理原则之外,以下两种情形下应当由在先查封的法院处分查封财产:

第一,在先查封的债权即为享有在先优先受偿权的债权,其虽未进入执行程序,但查封财产在依法清偿在先查封的债权以及执行费用等后无剩余的;

第二,在先查封债权对查封财产已经进入财产变现程序,且查封财产在依法清偿在先的优先受偿债权以及执行费用后能够全部或者部分清偿在先查封债权的。

我欠了人家十五万,法院把我仅有一套住宅查封了,法院可以拍买吗

法院可以拍卖。拍卖根据本住房是否是本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如果执行标的系被执行人本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豁免执行(只可查封不可处置)。但是,并非被执行人只要仅有一套房屋,就一律停止执行。按照前述司法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超出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范围,人民法院可以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文章分享结束,二封法院能否拍卖房屋和我欠了人家十五万,法院把我仅有一套住宅查封了,法院可以拍买吗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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