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收押程序
一、收押程序
二、收押条件
犯罪嫌疑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被收押:
1. 犯罪嫌疑人必须是年满14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 犯罪嫌疑人必须具有犯罪事实和证据,并且被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3. 犯罪嫌疑人必须没有患有严重疾病、精神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合收押的情形。
三、收押流程
1.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收押条件后,制作《拘留证》或者《逮捕证》,并向犯罪嫌疑人宣布;
2. 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送交看守所进行羁押,填写《收押登记表》,并由看守所加盖公章;
3. 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人身检查,查验其随身携带的物品,并填写《随身物品清单》。如发现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其他物品由犯罪嫌疑人签字确认后由其亲属带回;
4. 公安机关对被收押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制作讯问笔录。讯问时,应当告知其有关权利和义务。讯问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将讯问笔录交由犯罪嫌疑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5. 犯罪嫌疑人被收押后,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其家属。如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可能有碍侦查,可以在告知家属后,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四、收押时间
收押时间因案件性质和具体情况而异,一般最长不超过37天。在收押期间,公安机关会对案件进行侦查、审查***等程序,并根据证据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五、收押地点
收押地点一般为当地的看守所。看守所应当根据犯罪嫌疑人的性别、年龄、身体状况等因素进行分类关押,并对其进行必要的监护和管理。
六、收押注意事项
1. 在收押期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障,包括人身安全、身体健康、人格尊严等方面;
2. 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可以会见,但需要在公安机关的监管下进行;
3. 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看守所的管理规定,不得私藏违禁物品、不得串供等;
4. 犯罪嫌疑人可以委托律师代为申诉、辩护等法律事务。
七、收押的法律后果
收押的法律后果因案件性质和具体情况而异,可能包括以下几种:
1. 如果证据不足或者情节轻微,公安机关会决定撤销案件或者不***;
2. 如果案件被***至***,***会根据证据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应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