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被打老公屁股了犯法吗,经常不听话,老公应该用打屁股工具板子教训我吗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妻子出轨被丈夫打,丈母娘和岳父该怎么做
在国人的眼里,婚姻和家庭最容纳不得的就是对爱情不忠,红杏出墙,绿了丈夫,丧失了做人的底线。即让丈夫失去了尊严,在人前人后恐怕一辈子都会抬不起头来。还愧对了孩子,摸黑了孩子心目中母亲的伟大形象,孩子的心灵会一辈子留下阴影的。
要是个有志气,有骨气的男人,对这种朝三暮四,这山望那山高,水性杨花的女人,哪怕下半辈子打光棍,也会讨回自己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在这个家绝不会容纳她继续存在,把她从这个家撵出去的。
就如楼主所说,妻子出轨被丈夫打,丈母娘和岳父应该怎么做的这个问题,还能怎么做,自己的脸面都让这个不要脸的女儿给丢尽了,就算再爱女儿,再原谅女儿,也要看女婿是什么想法,有选择给你答复的。丈母娘和老丈人绝不会不要脸的粘着女婿,非要女婿把日子过下去吧!
如果女婿能够原谅妻子的丑行,做丈母娘和老丈人的会来事的话,就会明辨是非的站在女婿一边,给女婿带来安慰,狠狠的批评自己的女儿。否则,岳父母要是人品也不好的话,女儿出轨的对象又有大把的钱财,就会像强盗一样,谴责女婿为什么要打他女儿,以歪就歪不要脸的支持女儿离婚,好再攀高枝吃香喝辣。
要是女婿不能原谅女儿的丑行的话,会来事的老丈人和岳母娘,最多尽力去做女婿的思想工作。女婿实在不想和女儿生活下去了,只好领女儿回家。否则,要是遇上了倔强的岳父母,他们就会觉得没脸再登女婿的门,女儿再离婚,也不会让女儿进娘家门的。
经常不听话,老公应该用打屁股工具板子教训我吗
夫妻两都是成年人,没有规定谁要听谁的,丈夫打妻子输于家庭暴力,严重的属于违法
关于古代打屁股的故事
在古装影视剧中,常可看到一种肉刑公堂打屁股。然而,影视剧中的这种肉刑与历史事实有较大的出入。
古时,执刑的狱差在拾起县太爷掷下的打板子签子(命令)之后,(一般为两个差人)先将受刑人按住或绑在凳子上,再由另外两个差人举起法棍(有的是用长约2米、宽10厘米的竹片做成),一边拷打,一边有节拍地唱数:“一二三四五,皮肉受点苦。六七八九十,回去坐上席。再打二十板,郎中抢饭碗。”此类唱数词是代代沿传下来的,也有的是由执刑的差人临时编凑的。一般地,打奸打盗的唱数词又有所不同,打通奸唱的通常是:“昨夜搂着小娇娘,今天骑马(绑在条凳)上法堂,屁股挨了某十板,看你通奸不通奸。”而打盗贼唱的则是:“为非作歹做强盗,人人见了杀千刀,如不重打某十板,平民百姓气难消。”为何要边打边唱呢?主要有两个用途,一是数目不容易打错;二是用警戒语词教训受刑人及围观者,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县太爷的案桌上通常有四个签筒,每个筒各写一个字,合起来是“执法严明”。其中“执”筒里插的是一大把捕捉签,其他三个筒的签子分别为白、黑、红三色,白头签每签1板,黑头签每签5板,红头签每签10板。如果县太爷掷下40支白头签,虽是40大板,打完后不会伤筋折骨,照样可以行走;如果是8支黑头签,同样是40大板,却要按规定打出“伤肤、兼旬愈”的效果来;县太爷要是掷下4支红头签,那么,受刑的人定会皮开肉绽。
古代,官吏违法也必须打屁股。自秦朝以来,就制定有专门管束官员的行政法规。州县官员凡擅离职守,有事不请示,执行公务不力,超过时限到任等,都要在屁股上“留下印记”。三国时,有个县令叫孟宗,是个有名的大孝子。一天,他听到母丧的消息,未请假就急赶回家奔丧。后被“请”到武昌听刑,还是大将陆逊力保,才减了刑,最终吃了300杖。县令都打得,下属官员就更别说了。金朝河阳县因解送年粮误时,县衙大小官员屁股一律挨杖,很多人因此起了脓疮,坐不得,大家只好站着办公。
打板有时轻重难以掌握,打得过重而致死的也有;另外,打屁股若打得过重,臀部可发生大面积的皮下瘀血,引起微循环障碍或局部组织坏死等严重后果。明代英宗时,山西左参政王某一口气打死了10个县令,创下“死杖之最”。明武宗正德十四年(1519年)在午门前,将舒芬等107人各打30下,黄巩和林大辂等人各打50下,另有10多人各打40下。根据当时“廷杖”的规矩,由太监监刑,锦衣卫用刑,每个士兵轮流打5下,并高声喝打报数。可以想象,100多个屁股卧倒在青石广场上,随着监刑太监阴阳怪气的一声“打”,伴着上千名壮汉齐吼的“打”声,100多块竹板发出一片震耳的“噼噼啪啪”声。最后,100多个屁股皮开肉绽、鲜血淋漓,10多人魂归西天。而明代嘉靖三年(1524年)的一次廷杖更酷,有180多名五品以下的官员被集体打屁股,其中17人先后死亡。对官员动如此大规模的恶刑,在中国历史上绝无仅有,在人类酷刑史上也是惊人的。打板子出事多了,连皇帝也会感到不安。明英宗为此下诏书,明令今后州县官员有罪,不再加杖刑,此后,杖打惩罚州县官员的就少了。
古时公堂审案为何都打犯人屁股?原来,罚打犯人最初并没有固定的部位,以致很多犯人被活活打死。到了唐朝,出现了《明堂针灸图》,当朝皇帝李世民得知人体的重要器官穴位多在胸背部,这些部位若被严重撞击、拍打,就会有生命危险,而屁股部位的重要穴位就少得多了。这使唐太宗得到启发,于是便对刑罚中的罚打作了规定对犯人不许打其胸背部,而把屁股作为罚打的部位。在公堂上打屁股的惩治手段由此沿袭下来。鲁迅说“脖子最细,发明了砍头;臀部多肉,又不致命,就发明了打屁股”。
打屁股的专门工具叫笞杖,在所有官刑中,笞杖是最轻、且技术含量较高的一种。行刑的人要上岗培训,先打豆腐、打包着纸的砖头砖碎了纸却不能破,直练到炉火纯青才能去执法打人,一下皮开肉绽,或者百下一点无伤,或者皮肤完好而内脏破裂,训练有素的打手完全可以根据需要打出不同的结果来。
对于从未受过皮肉之苦的人来说,屁股挨打是一件痛苦的刑罚,于是,代人挨打的“专业人士”便“应运而生”,一般都是乞丐来扮演这种角色,按挨打板数计算钱。当然,找人代挨打必须事先买通衙役,衙役所得的钱往往比挨打的人还多。富户因欠交赋税被传讯时,一般都由仆人到堂受审,如果被判打屁股,就由衙役找人替代。
然而,笞杖打臀竟被一些君王当做一种“文化”来欣赏。五代后蜀国的盐亭令李匡达能听出打屁股的节奏。李令平时爱听笞杖之声,刑罚一动,竹肉相击,惨叫呻吟不绝,他就兴奋不已:“真好啊,一曲动听的肉鼓吹”,哪天没刑罚,他则终日闷闷不乐。慈禧太后经常要打太监,有的太监就在屁股上衬一块牛皮,称之为“护身符”。
光绪的宠妃惨遭当众扒裤打屁股,慈禧是在违法办案吗
光绪皇帝和珍妃的爱情故事,作为晚清紫禁城中的著名传奇,为当代青年津津乐道,成为若干清穿爱情小说的灵感来源。
伟大的爱情固然能穿越阶层、国界甚至历史,但历史上的珍妃,可真不是什么“白莲花”。她的被贬、被囚乃至最后被投入井中,多少有些咎由自取。
为何呢?
很简单,卖官搞贪腐。
1927年3月18日,北平《世界日报》以一则名为《故宫掘金记》的猎奇报道,将诸位看官的注意力,引向了珍妃卖官的真相。
报道口述者,自称是珍妃的贴身宫女刘郭氏。她声称将珍妃卖官所得的五十根金条,悉数埋在景仁宫屋角下。她之所以披露此事,是希望得到三根金条贴补家用。
无独有偶,1928年5月25日,《世界日报》刊发简讯,题为《珍妃受刑杖黄某珍藏;将送交历史博物馆保存》。
报道爆料,珍妃不但卖官,还被慈禧杖责;而打珍妃屁股的那根宫杖,躲开了转型为烧火棍的命运,升格为历史文物,被藏家捐献给故宫博物院。
不是说好应该是“因支持光绪变法,惨遭慈禧杖责”吗?还真不是。
慈禧为什么会对一个弱女子下如此毒手,她令人当众扒下珍妃的衣裤鞭打,是携私报复的违法办案吗?如果仔细了解一下古代的刑律,就会发现,“褫衣廷杖”是有法可依的。
女友被人摸了屁股,我把那个人打伤了算正当防卫吗
你这个肯定不算是正当防卫,而是明显的故意伤害了,被公安机关或者派出所以违反社会治安处罚条例进行处理,应该是逃不了的了。
你是不是感到很委屈呢?但这还真是没有办法的事。这委屈,无论多大,你都还得承受。因为,毕竟你把别人给打伤了、犯了伤害罪了。
对于被你打伤的伤者来说,他故意摸你女朋友的屁股,当然是不对的,当然是有责任的。
但问题是,伤者犯下的,只是道德层面、社会公德方面的错误,而不是什么违法、犯法的事。
所以,很显然,你的措施或行为反应显然过于激烈了,伤害性也过大了。如果你只是把对方狠狠地臭骂一顿,甚至是扇他几个耳光,这都不是事,你都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但你现在竟然把人打伤了,把人打到要去医院治疗了,那你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了。除了要承担治安处罚条例的处罚以外,还得承担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等一系列费用。
经过这件事,你还是要记住,任何时候做事情都不要冲动、不要过激,遇事一定要先冷静下来,然后用合适的方式、合理的手段去处理。只有这样,才会避免麻烦上身,避免意外事情发生。
古代“仗刑”打屁股有多疼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杖刑是很厉害的,就是用大板子打。
正常来说,即便是壮汉,被打几十下就半死了。
小说水浒里面,卢俊义是天下第一好汉,身体极为强壮。
即便这样,他被打了30杖以后,也是疼痛难忍,当天走不了路。
你说李逵牛不牛?杀人狂一个,谁都不怕。结果被抓入官府以后,一顿板子也打老实了,自认是妖人李二。
再看武松,那么个硬汉,被张都监手下一顿板子打下去,也只能自认是贼。
至于杖刑能不能打死人,当然是可以的,甚至让你求生不能求死不行。
满清慈禧太后曾下令用杖刑打死记者沈荩。
《大公报》对这次惨烈的杖刑进行了详细的记录:“打至二百余下,血肉飞裂,犹未至死。后不得已,始用绳紧系其颈,勒之而死。”
“当杖毙时……骨已如粉,未出一声。及至打毕,堂司以为毙矣。不意沈于阶下发声曰:何以还不死,速用绳绞我……”
其实,打板子是个技术活。
差役打人板子,有的人被打得皮破血流,但骨肉不伤,养不了几天就能恢复;有些只是皮肤红肿,甚至没有破皮,但受的内伤非常重,有的就此残疾。
那么,打板子其实就操纵在差役身上,看看犯人愿意行贿多少钱。
清代方苞《狱中杂记》中曾记载着他在刑部监狱中亲眼看见的一件事:有三个犯人遭受同样的杖刑,为了少吃点苦头,他们事前都贿赂了行杖的差役。一个犯人送了三十两银子,被稍微打伤一点骨头,养了一个月的伤;第二个犯人送了六十两银子,只打伤一点皮肉,不到一个月就好了;第三个犯人给了一百八十两银子,受刑后当晚就步履如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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