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区别有哪些,小微企业和个体户有什么区别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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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含不含个体户
个体工商户不属于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的统称。我国对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是通过对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等等定义的
小微企业主与个体工商户有什么区别
1、享受国家优惠政策不同。个体工商户不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没有投资风险且不需要会计做账,小微企业受到各种国家优惠政策扶持,而且还需要按公司法要求记账报税;
2、经营内容不同。个体户不可以做进出口业务及存储危险化学品等等业务,小微企业只要满足相应条件就没问题;
3、缴纳税率不同。个体户只能申请小规模纳税人3%,小微企业一开始也是小规模纳税人,但是做大后,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小微企业交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个体户交个人所得税;
4、组织形式不同。个体户实质上是自然人组织,自然人为自己的经营承担无限责任,小微企业属于法人组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5、发展方向不同。小微企业可以上市,还可以开连锁店,个体户不可以上市。
小微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哪个好
根据业务来确定。如果刚开始做老板,生意额没有多少,那先办理个体户,手续和成本都很简单。
如果陆续以后生意好,整个企业需要提高格局,那转为小微企业,小微企业需要好的办公场所,需要一些员工,需要一些设备等等。小微企业和个体户都是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和个体户有什么区别
1、概念不同: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的统称。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或者家庭;
2、规模不同:小微企业是具有相对较小人员规模、经营规模的企业,享有国家的优惠政策;而个体工商户是个人经营或者家庭经营的;
3、扶持政策不同:小微企业可以得到国家各项优惠政策的扶持,而个体户不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有什么区别
在税收认定范围没有区别,二者都是属于小规模纳税人,都能享受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个体户的申请手续简单,成本比较低。个体户要求的设备也简单。小微企业的组织机构一般更加完善和完整,小微企业可以是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而个体工商户并不是法人。
农行小微商户与个体商户的区别
个体户与小微企业区别
1、个体户不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没有投资风险且不需要会计做帐,小微企业收到各种国家优惠政策扶持,而且还需要按公司法要求记账报税;
2、在经营方面,个体户不可以做进出口业务及存储危险化学品等等业务,小微企业只要满足相应条件(前置审批或后置审批或环境要求)就没问题;
3、税率方面,个体户只能申请小规模纳税人(3%),小微企业一开始也是小规模纳税人,但是做大后,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小微企业交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个体户交个人所得税。
4、组织形式上,个体户实质上是自然人组织,自然人为自己的经营承担无限责任,假如企业破产了,经营者也需要承担对债权人的无限责任,欠多少赔多少。小微企业属于法人组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破产了,股东出资额是多少,最多就赔偿多少。
5、发展。小微企业可以做大,可以上市,还可以开连锁店,个体户不可以上市,也不能开分店
个体户属于小微企业吗?
“个体户属于小微企业吗?”——这个问题,简要的说,个体工商户基本属于小微范围。但是个体工商户怎么也不可能归属于小微企业中的小型微利企业;如果个体工商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也就与小微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不是同一类型。
这个问题,首先要分清:何谓小微企业?小微企业究竟包括哪些企业?
最先提出的小微企业概念,是指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而现时的小微企业的概念已经发生了变化,以税收领域为例,在近几年出台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中,经常可以看到对“小微企业”的减免税规定,但同时又分别以“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为适用对象。
现时税收领域的“小微企业”是一个泛指的集合概念,包括但不限于“小型、微型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等特定纳税人,具体应以每项减免税政策所规定的特指对象而论。
同时,“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小规模纳税人”这“三小”纳税人概念的外延虽均有交织,但各自的内涵却完全不同。
小型、微型企业的概念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概念并非源自税收领域,本意是对企业规模的划型。国家工信部、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2011年6月联合出台《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印发),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指其中的两类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的概念
“小型微利企业”是企业所得税中的一类特定纳税人,完整的表述应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该名词来源于《企业所得税法》,但并未对小型微利企业直接作出界定,而是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适用20%的优惠税率。
经过几次政策变化,2019年度的现行政策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所规定的: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且对应同时符合的其他条件也进行了调整: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小规模纳税人的概念
“小规模纳税人”源自增值税的规定,特指增值税纳税人中的一类。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取得的销售额乘以征收率计算应纳增值税额。
自2018年5月1日起,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增值税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现在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30万元)免征增值税的,仍然只限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而非所有小微企业,也非所有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纳税人。(小型微型企业乃至个体户都可以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三小纳税人”之差异及交集
“三小”纳税人,其外延互有交织,看似好像区别不大,甚至是相互兼之,如有的小型微利企业同时也系小微企业,或者有些小规模纳税人既属于小微企业同时还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但实际上,三者有完全不同的特指对象,个中差异很大。
综上可以看出,“三小”纳税人分属于不同税种的特指纳税人。
就纳税人主体而言,“小型微利企业”指企业纳税人而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个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包括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参照企业标准划型);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既包括企业也包括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个人。还有就是,增值税所规定的起征点只适用于个人(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个人)。
《小微企业包括哪些?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请见:
http://m.zjbyte.com/sbfp/finance/article?groupId=6653239270121144844&itemId=6653239270121144844×tamp=1550927690&article_category=stock&group_id=6653239270121144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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