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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股票应该记载的事项)

admin3个月前427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12364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股票应该记载的事项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解答:

中国境内股份有限公司的记名股票应当记载下列事项:公司名称、成立日期、股票种类、票面金额、代表股数、股数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印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股票采取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的种类、面值和代表的股数;

(四)股票的编号。

股份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由公司盖章。

发起人股份应当标明“发起人股份”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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