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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能否适用侵权责任法条文(新版民法典债权相关规定)

admin6天前618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债权能否适用侵权责任法条文,新版民法典债权相关规定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债权的确定和实现
  2. 债权的四种形式
  3. 新版民法典债权相关规定

债权的确定和实现

就是债权的实现,债有多种,如借贷人还清了银行的所有贷款,就可以说银行实现了对你的债权。

债权,“债务”的对称。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和债务一起共同构成债的内容。债权与物权相对应,成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物权相比较,债权具有下列特征:

1、债权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履行义务的一定行为;而物权的客体只有物。

2、债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只能是特定的人;物权只是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则是不确定的。

3、债权无追及力,而物权有追及力。

债权可因发生根据不同分为因合同发生的债权、因侵权行为发生的债权、因不当得利发生的债权以及因无因管理发生的债权等;因债权人的多少可分为单一债权和多数债权;因债权人之间的责任关系可分为按份债权和连带债权;因债履行选择性可分为简单债权和选择债权。

债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债权的四种形式

1)意定之债和法定之债;

(2)种类之债与特定之债;

(3)以及劳务之债与财务之债等种类,其中意定之债包括合同之债,而法定之债包括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等类别。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新版民法典债权相关规定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不得通过限制债务人的人身来实施。

债权为相对权,债的主体双方只能是特定的。

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

债权的发生原因有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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