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离婚后女方户口迁回流程图(离婚后女方户口迁回流程是什么)

admin1周前678

离婚后,女方户口就不宜在男方那边了,就需要尽快将户口迁出去。大多数情况,女方离婚了,会将户口迁回原籍。那么您知道离婚后女方户口迁回流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后女方户口迁回流程

迁户口的手续:(一)把落户申请交入转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二)等待转入地户籍警察调查,符合转入条件派出所开出接纳证明。(三)将接纳证明交给转出派出所;(四)将准迁证明交给转入派出所并办相应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离婚后女方户口可以迁回娘家吗

可以的。离婚之后户口的去向有两种选择,第一个是留在本地,第二个是迁回原来的地方。迁回原来的地方的话,本人可以带着离婚证、本人身份证还有户口本,去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因为这是离婚引起的分户、迁户问题。

三、如何构成离婚呢

对方构成重婚罪离婚的方式是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后女方户口迁回流程的相关知识,通过上文内容介绍,大家应该知道了,离婚后女方户口迁回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了吧。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本文链接:http://flzx.12364.com/flzx/ccbfb5bc1123d17a.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