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征收土地补偿标准2019年查询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农村土地征收与补偿律师,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征收土地补偿标准2019年查询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一、2019年威海临港片区征地补偿标准
1、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草庙子镇、汪疃镇、苘山镇全部辖区。
2、补偿标准:区片价:52000元/亩;基本农田:62400元/亩;建设用地:52000元/亩;未利用地:41600元/亩。
3、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二、郧阳区土地征收标准
依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文件和有关规定,编制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根据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被征地村位于我区茶店镇,该区域为Ⅰ类区域,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含40%土地补偿费、60%安置补助费)76.05万元/公顷(50700元/亩);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为:2.7450万元/公顷(1830元/亩),征收耕地的修正系数为1。
30.2133公顷×76.05万元/公顷≈2297.7215万元
16.8169公顷×2.745万元/公顷×1≈46.1624万元
以上费用总额合计:2343.8839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26条有关规定,该被征地区域涉及征收耕地16.8169公顷。需安置农业人口147人。我区通过货币安置、社会保险安置等方式,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三、补偿费用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该批次安置方式采用货币安置为主和社会保险安置为辅的方式。自公告之日三个月内,由财政专款全额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
四、其他有关征收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及相关权利人对以上补偿安置方案可以提出意见,对本方案有异议要求听证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听证申请以书面形式送达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由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补偿安置方案听证会。
三、辽宁省宅基地补偿标准2019年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四、河南征地补偿标准
一、河南省2022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标准参考2021年6月29日发布的《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2021〕49号):
郑州市(含巩义)社保费用最低标准为58200元/亩,开封市(含兰考县)42900元/亩,洛阳市49500元/亩,平顶山市(含汝州市)44000元/亩,安阳市(含滑县)44100元/亩,鹤壁市40500元/亩,新乡市(含长垣市)41700元/亩,焦作市42100元/亩,濮阳市46500元/亩,许昌市44000元/亩,漯河市44400元/亩,三门峡市47200元/亩,南阳市(含邓州市)42800元/亩,商丘市(含永城市)43200元/亩,信阳市(含固始县)42100元/亩,周口市(含鹿邑县)41500元/亩,驻马店市(含新蔡县)41100元/亩,济源市45100元/亩。
二、河南省2022年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各个地市的补偿标准都是不同的,具体以当地政府公布的补偿标准为准。
1、郑州市:参考2020年2月25日发布的《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20〕25号)文件。
2、开封市:参考2021年6月30日发布的《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汴政[2021]16号)文件。
3、洛阳市:参考2018年6月8日发布的《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洛政办〔2018〕49号)文件。
4、平顶山市:参考2017年9月22日发布的《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平政〔2017〕33号)文件。
5、安阳市:参考2016年12月23日发布的《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安政〔2016〕32号)文件。
6、鹤壁市:参考2018年4月13日发布的《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鹤壁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鹤政〔2018〕7号)文件。
7、新乡市:参考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文件。
8、焦作市:参考2020年12月28日发布的《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征收(用)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焦政〔2020〕29号)文件。
9、濮阳市:参考2014年3月29日发布的《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地地上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濮政文〔2014〕69号)文件。
10、许昌市:参考2016年9月23日发布的《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许昌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许政〔2016〕63号)文件。
11、漯河市:参考2013年11月29日发布的《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漯河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漯政〔2013〕89号)文件。
12、三门峡市:参考2013年12月31日发布的《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三政〔2013〕66号)文件。
13、商丘市:参考2017年11月23日发布的《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商政〔2017〕52号)文件。
14、周口市:参考2021年1月26日发布的《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周政〔2021〕3号)文件。
15、驻马店市:参考2016年9月14日发布的《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驻政〔2016〕86号)和2017年08月07日发布的《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的决定》(驻政〔2017〕48号)文件。
16、南阳市:参考2018年3月23日发布的《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宛政〔2018〕14号)文件。
17、信阳市:参考2014年6月13日发布的《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信阳市市区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信政文〔2014〕46号)文件。
18、济源市:参考2021年4月16日发布的《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源市建设征收(用)土地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济政〔2021〕3号)文件。
五、惠州市2019年征地补偿标准
,其中土地补偿费占比40%为3.39万元/亩,安置补助费占比60%为5.09万元/亩;区片2综合地价为6.36万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占比40%为2.54万元/亩,安置补助费占比60%为3.82万元/亩。
此外,林地补偿价=区片综合地价×林地调节系数(0.55);建设用地补偿价=区片综合地价×建设用地调节系数(1.0);未利用地补偿价=区片综合地价×未利用地调节系数(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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