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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人享有什么权利和义务(质权人享有什么权利)

admin3周前890

质权人享有的权利是:占有质物、收取孳息、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享有优先受偿权、转质权。质权人就是指占有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出质的财产,并有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债权人。

一、

质权人享有什么权利

  质权人享有以下权利:

  1.质权人可以占有质物

  质物应当为动产,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也可用作质押。

  2.质权人可以收取孳息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但质权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质权人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质权的保全

  质物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4.质权人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5.质权人转质权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可以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以担保自己的债务。找法网提醒您,要注意,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

二、

什么是质权人

  质权人,是指占有财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

三、

质权人可以放弃质权吗

  质权人可以放弃质权。根据质押的性质,我们可以知道,质押是一种约定的担保物权,所以当事人可以放弃权利。

  当质权人以放弃质权的方式处分质权时,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质权人放弃质权应当明示。质权人不行使质权或者怠于行使质权的,不能推定为质权人放弃质权。质权人放弃质权,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如果是质权人单方的意思表示,无须取得出质人的同意。质权因质权人放弃质权而消灭。但质权人放弃质权,不得有损于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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