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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的回避制度的规定是什么意思(民事诉讼的回避制度的规定是什么)

admin3周前248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回避指司法人员由于对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而不参加该案的侦察、审判等活动。那么民事诉讼的回避制度的规定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民事诉讼的回避制度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二、

民事诉讼回避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

  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参与本案工作的职务

  请求事项及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人民***

  申请人:________

  年月日

三、

民事诉讼回避谁决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审判人员有应当回避的情形,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的,由院长或者审判委员会决定其回避。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三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

  (四)是本案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五)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持有本案非上市公司当事人的股份或者股权的;

  (六)与本案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第四十六条 审判人员有应当回避的情形,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的,由院长或者审判委员会决定其回避。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事诉讼的回避制度的规定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回避有自行回避,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也可申请回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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