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薪加加班费的计算工资方式是,底薪加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加休息日工作的百分之两百加法定休息日工作的百分之三百支付。
一、
底薪加加班费怎么计算工资
底薪加加班费的计算工资方式是,确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后,还必须区分不同情况,才能准确计算出加班费,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息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
加班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加班不给加班费,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拨打12333劳动保障热线进行投诉举报,还可以到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去申请仲裁。
找法网提醒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三、
用人单位强迫加班却不给加班费承担什么责任
用人单位强迫加班却不给加班费承担的责任有:
1.承担民事责任。
2.承担行政责任。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3.履行实体义务。加班的时间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