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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权益保护(劳动者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admin4周前362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劳动者权益保护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知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规定,劳动者享有哪些基本权利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规定,劳动者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2. 有哪些《劳动法》的小常识可以保护自己
  3. 劳动法是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的,企业和公司的权益是怎么保障的
  4. 劳动者应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有哪些
  5. 为什么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为什么是统一的
  6.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的什么权利
  7. 劳动者都有什么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规定,劳动者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1、平等就业的权利《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凡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即劳动者拥有劳动就业权。劳动就业权是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参加社会劳动的切实保证按劳取酬的权利。公民的劳动就业权是公民享有其他各项权利的基础。如果公民的劳动就业权不能实现,其他一切权利也就推动了基础。

2、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自身的素质、能力、志趣和爱好,以及市场信息等选择适合自己才能、爱好的职业,即劳动者拥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于劳动者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既是劳动者劳动权利的体现,也是社会进步的一个标志。

3、取得劳动薪酬的权利《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有权依照劳动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取得劳动薪酬。获取劳动薪酬的权利是劳动者持续行使劳动权不可少的物质保证。

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这是对劳动者在劳动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享受劳动权利的最直接的保护。

5、享有休息的权利《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为此,国家规定了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

6、享有社会保险的福利的权利为了给劳动者患疾病时和年老时提供保障,我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即劳动者享有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在内的劳动保险和福利。社会保险和福利是劳动力再生产的一种客观需要。

7、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劳动法》第三条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基础条件,因为劳动者要实现自己的劳动权,必须拥有一定的职业技能,而要获得这些职业技能,就必须获得专门的职业培训。

8、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享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即劳动者享有依法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和***申请调解、仲裁、提***讼的权利。扩展资料条文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本条中的“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从用人单位得到的全部工资收入。本条中“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是指劳动者依法享有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加职工民主管理权利,参加社会义务劳动的权利,参加劳动竞赛的权利,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从事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的权利。是指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的权利,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拒绝执行的权利,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得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等。

有哪些《劳动法》的小常识可以保护自己

既然是小常识,我尽量精简、通俗易懂,列举一些劳动法小常识,希望能帮到你:

1.找工作谈条件时候,最好录个音。

2.签订劳动合同时关键性条款要写上去,如合同主体、劳动报酬和工作地点等,空白合同最好不要签。签完记得拍个照。

3.不满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一个月,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单位只能和你约定一次试用期。

4.单位如果把合同收走了说去盖章,一定要及时去要,如果不给其实是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的。

5.老板如果不和你签劳动合同,可以主张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从入职第二个月到满一年未签订,最多可以多要十一个月工资。

6.调岗降薪变更工作地点原则上是要协商一致书面变更的,但用人单位也有一定用人自主管理权限,至于边界在哪里,一看劳动合同约定,二看规章制度,三看是否合理等。

7.如果试用期内你要离职,提前三天通知即可,过了试用期,得提前一个月通知。只有当单位强迫你劳动或者危及你人身安全,才可以立马走人。如果你说走就走可能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8.如果单位拖欠你劳动报酬,不给你缴纳社保,不提供劳动保护,违法制定规章制度损害你劳动权益,你也可以炒老板鱿鱼,还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不过还是要提前告知单位,给单位一个改错的机会和时间。

9.如果你试用期不合格,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脚踏两只船影响本职工作,被判刑等,单位可以辞退你,不给补偿。

10.如果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其他工作;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扔不胜任;客观原因合同履行不下去,也不能变更协商一致;一般出现这三种情形,单位可以解聘你,但是要给经济补偿金。特殊情形,如女职工在孕期哺乳期等,出现上述情形单位也是不能解聘你的。

劳动法是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的,企业和公司的权益是怎么保障的

资本家已经够狠的了!还需要保护吗?开玩笑!你提这个问题问的真糟心

劳动者应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有哪些

劳动者应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如下:

1.安全保护:劳动者应该有权要求安全工作环境,在危险作业场所,雇主必须为其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2.环境卫生:工作场所应该保持干净卫生,管理良好。相应的职业病检测设备也应该安装在相应的场所。

3.职业卫生知情权:劳动者应该得到关于工作环境中存在的物质、可能出现的危害和预防措施的信息。此外,雇主还应该提供相关的卫生知识培训。

4.职业病医疗保障:如果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导致职业病,应该给予必要的治疗和休息。同时,雇主也不能因此而裁员或终止合同。

5.人身安全防范措施:当劳动者在工作中需要进行危险或者有潜在风险的工作时,雇主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包括监督、培训和个人防护等。

6.参与职业卫生管理:劳动者有权要求参与职业卫生管理,包括对工作场所环境、职业健康检查等方面进行监督和建议。

总的来说,劳动者应该得到充分的职业卫生保护,雇主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除了上述提到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之外,还需要根据不同的行业和工作类型进行更具体的保护措施。

为什么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为什么是统一的

劳动者权利和义务的统一表现在:两者相互依存,不可分离。任何权利的实现总是以义务的履行为条件的。没有权利就无所谓义务,没有义务就没有权利。劳动者在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还必顺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如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两者是统一的。作为权利,宪法规定“画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让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充分享有就业机会和获得报酬的权利。作为义务,宪法规定“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要求每一个劳动者都要以主人翁的态度对待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倡导义务劳动,表彰开支模范。为什么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能够得到统一呢?关键就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者是生产资料的主人。也就是说,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在劳动者是主人翁这一关键点上得到了统一。劳动者主人翁的地位具体表现在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即应该享有权利和应履行义务。只有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才能充分体现劳动者主人翁的地位。

(2)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是受法律保障的

以上我们所讲的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是受法律保障的。这里所说的“保障”不能完全等同于保护。应该从两方面来理解,即劳动者的权利要受法律保护,同时,劳动者的义务要受到法律的制约。法律既有保护的作用,也有制约的作用。只有从这两层含义上来理解,其包含的意义才是完整的,也就是说,当法律规定的劳动者的权利受到某种损害时,劳动者可以据理力争,将损失补回来,这是受法律保护的;同时当法律规定的劳动者的义务没有履行时,也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约、制裁。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的什么权利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企业为管理需要执行一些奖惩制度是可以的,但是惩罚不应超过合理的界限,而且在涉及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与职工协商。捐款应当自愿,乐捐本身是不具有强制性的。所以主要看该制度在执行的时候是否存在不当。罚款一般用于违反劳动纪律主关恶性比较大场合,比如旷工。

劳动者都有什么权益

简单来说劳动者的权益分为两个层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大部分内容,都是在阐述劳动者的权益,其中包括:

1、劳动合同、集体合同

2、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3、工资

4、劳动安全卫生

5、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6、职业培训

7、社会保险盒福利

8、劳动争议

二、而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权利和义务都包含在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里。劳动合同的合法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确定。而在劳动合同里劳动者的权益主要包括:

1、订立劳动合同期间的权益

2、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期间的权益

3、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时的权益

注:因为劳动合同法认为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是平等的,所以当双方就劳动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由劳动仲裁部门进行调解、裁决。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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