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抢公交车方向盘构成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根据刑法,触犯该罪名,最高可以判死刑。
一、乘客抢公交车方向盘什么罪?
乘客抢夺公交车司机方向盘的行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理由是抢夺方向盘的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构成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这里的故意指的是明知实施相关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后果,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相关肇事者一般将被认定为具有放任结果发生的间接故意。该罪有两档刑期。一是危险犯,构成了危险但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实害犯,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同时,受害方还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肇事者民事赔偿,即使公交公司出于和其他乘客的合同义务先行赔偿了各项损失,最终所有民事责任都将追偿到肇事者身上。可见,殴打司机、抢夺方向盘不仅危险,更将使自己身陷囹圄,承担巨额民事赔偿,一时冲动导致终身抱憾。
二、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如果行为人用危险方法侵害了特定的对象,对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并无危害即不危害公共安全,就不构成该罪。
2、客观要件
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但与上述危险方法相当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方法。
3、主体要件
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
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实施的危险方法会危害公共安全,即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公私财产安全的严重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案件除少数对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持希望态度属于直接故意构成外,其他多数持放任态度属于间接故意。
综上所述,公交车是重要的公共交通工具,如果有乘客抢夺方向盘会给全车乘客带来人身威胁。这种行为不仅违法还可能构成犯罪,对应的罪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社会安全。法律上对这种犯罪的处罚措施比较严厉,最低也要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以是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