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工伤认定错了如何补救流程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工伤认定受伤过程与实际不符,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工伤认定错了如何补救流程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下来但还不能鉴定伤残怎么办
。先不要离职。没做伤残等级鉴定(只要涉及骨折,一般最轻也会鉴定为伤残十级),会有以下几个影响:
1、如果不做伤残等级鉴定,停工留薪期结束后,你再去医院检查、治疗、康复等发生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给你报销,单位也不会管,只有你自己承担这些费用。
2、如果不做伤残等级鉴定,就没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个钱是在你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下来后,单位只要给你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登记,工伤保险基金就会支付给你这笔钱(天津市这边最轻的十级伤残,支付7个月本人工资,如果本人工资3000元/月,那这21000元钱你就白扔了,等级高的话钱还会更多)。
3、如果不做伤残等级鉴定,你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基金就不用支付给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天津市这边最轻的十级伤残,按2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2018年标准是伤残十级:5607元×2个月=11214元,那这笔钱你也白扔了,等级高的话钱还会更多)。
4、如果不做伤残等级鉴定,你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就不用支付给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天津市这边最轻的十级伤残,按3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2018年标准是伤残十级:5607元×3个月=16821元,那这笔钱你也白扔了,等级高的话钱还会更多)。因此,你必须抓紧时间,按以下步骤操作:(1)让单位给你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2)鉴定结论出来后,让单位给你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登记,这样可以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领了(给你一个存折,钱打到折子里)。(3)把手头的工伤医疗费让单位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给报销了(拿到报销款的话3-4个月左右)。(4)与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完事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给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你去新单位报到。
二、伤残鉴定不正确,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处理
伤残鉴定不正确,应该向本市的人事局工伤保险进行投诉,工伤保险科会给你一张地址,让你到省工伤鉴定委员会去重新进行鉴定,省鉴定委会员鉴定的结果就是最终结果,到省里去鉴定的费用都是自己自掏,公家不会出一分钱的,省里鉴定要比市里鉴定强些
三、工伤已经报上去了可在医院检查发现了新问题怎么办
你好,工作中受伤可以申请工伤,治疗终结后去劳动鉴定委员会评残!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如果你对法律不太清楚的,建议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本律师在工伤赔偿案件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同时也处理过大量的工伤赔偿的案件,最大限度的保护了当事人你的利益,可以来电详细阐述案件要点,以便提供更贴切的解决方案13611703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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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伤引发疾病如何处理
1、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疾病与工伤关联性确认,经鉴定确为工伤导致的,享受工伤待遇。
2、第十九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承担以下鉴定或确认工作:
3、(一)工伤职工劳动能力的鉴定;
4、(五)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
5、(七)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确认;
6、(八)其他受委托的劳动能力鉴定。
五、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以后,单位不服的怎么办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六、工伤鉴定以后,还有个二次手术应该怎样处理
1、一、如果劳动者在第一次工伤期间受伤,被鉴定为伤残等级,旧伤复发以后,还可以再次进行工伤鉴定;
2、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四十五条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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