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辩护人范围是被告人存在经济困难或是其他原因没有辩护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不能成为委托辩护人的情形是本院的陪审人员、与案件审理存在利害关系的人等。
一、
刑诉法辩护人范围是什么
刑诉法辩护人范围是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辩护人的,可以为其指定,另外,最高院规定了以下情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具有外国国籍的。
二、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哪些时候能委托辩护人
找法网提醒,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三、
律师代理人和辩护人的区别
辩护是刑事诉讼中的法律术语,律师只是可以作为辩护人的一种资格。律师代理人和辩护人的区别如下:
1. 对象不同:辩护人针对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自诉案件中的被告而设立的,代理人针对自诉人、被害人、附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
2.诉讼地位不同: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诉讼代理人:依被代理人意志从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