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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底下写的离婚协议书有用吗(情人双方私下签订协议有效吗)

admin2个月前785

大家好,关于私底下写的离婚协议书有用吗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情人双方私下签订协议有效吗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民政局协议离婚,有没有法律效应
  2. 夫妻双方签订的私下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吗
  3. 离婚补充协议有效吗,需要公证处公证吗
  4. 情人双方私下签订协议有效吗
  5. 离婚协议写了在法院没有备案有用吗
  6. 夫妻双方买房,两人私下签的出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7. 夫妻双方在私下签订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签订了离婚协议,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吗能否详细解释一下其中的关系

民政局协议离婚,有没有法律效应

2018年新《婚姻法》若干规定,我是这样学习与理解,本人就学习婚姻法发表个人观点。首先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在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离婚协议手续就有效。因为民政局他是代表法律的执行者和维护者,签发的离婚证代表政府。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达到的协议,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的。

其次,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问题反悔的,请求变更或撒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应当受理。法院在审理后,未发现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肋伯等情形的,应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因此离婚协议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形下达成的协议,男方不再给女方重新分配财产。

根据2018年新婚姻法解释,房子、不动产财产,如果是婚前财产属一方所有,不再进行分割或以货币形式补贴。

你们协议离婚,符合新婚姻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解释。

附:新婚姻法部分解释。

夫妻双方签订的私下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吗

有效,因为只要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协议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话,即为有效的。如果能将协议公证就更有保障了。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

离婚补充协议有效吗,需要公证处公证吗

公证处不会办理,因为你们在民政局存档的只有前一份,而补充协议民政局应该不会让你们存档,因为你们已经离婚了,后面的离婚协议就不管了,只会存档你们离婚时的那一份。

后一份的法律效力是有的,但并不足以让公证处给你们办理公证,如果你们起诉到法院则可以做为有效力的证据,后来的补充协议,只要是双方自愿协商签定的,那么对夫妻双方肯定是有约束力的,如果补充协议和原协议有不同的地方,应视为对原协议的修改。

只不过,经过民政部门备案的协议,在效力上确实会比私下达成的效力高。

但这仅仅体现在对外的效力上,而对内效力,也就是夫妻前的效力应该是一致的,因为不涉及到保护利害关系第三人的问题。

因为在夫妻财产的处分上,会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

如果你们二人想使被充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可以拿着此补充协议共同到民政局,说明情况之后,把原协议撤回,重新签订协议即可,大可不必跑去办什么公证。

情人双方私下签订协议有效吗

不一定有效。因为情侣之间签订协议并非法律约束,一旦出现矛盾或争议,很难通过法律渠道解决。此外,情侣之间的情感因素很强,协议有可能因为感情的变化被忽视和违背。如果情侣希望达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最好通过律师起草并签署正式的合同,并在三方(情侣双方和律师)的见证下达成共识。此外,协议的内容应合理合法,不能侵犯他人权益,才能保证在法律上的有效性。

离婚协议写了在法院没有备案有用吗

离婚协议不用法院备案,法院也不备案。只有在民政局办离婚时才有作用。若不是出轨或家暴就再考虑考虑,别离了。人生中有离婚经历不好。

夫妻双方买房,两人私下签的出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1】在婚姻关系中实行夫妻收入归各自所有,有书面协议的,夫妻买房出资协议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效力。【2】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夫妻双方在私下签订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签订了离婚协议,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吗能否详细解释一下其中的关系

夫妻双方在私下签订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签订了离婚协议,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吗?能否详细解释一下其中的关系?

一般来说,离婚协议是一种附条件的协议,是以办理离婚登记为生效条件的协议。只有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以后,离婚协议书才生效,才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协议不仅涉及人身法律关系,例如离婚、子女抚养权,还涉及财产分割内容。对于涉及人身关系的内容来说,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是必然没有生效。那对于财产分割这种不涉及人身属性的内容,是否可以放宽?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4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从上述司法解释规定来看,法院也是认可这种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内容是没有生效的,仍然需要通过离婚诉讼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关于私底下写的离婚协议书有用吗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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