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把同事弄死了犯法吗的一些知识点,和有人口头威胁说要弄死我触犯法律吗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打伤非法进入民宅的人犯法吗
我国现有的刑法应该修正,对非法闯入私人住宅者,宅主可以行使保卫家人的责任,万一非法闯入者被打行重伤或被打死,都属正当防卫,决不能让非法入侵者伤害到家人再进行自卫,那就等于没有起到保护家人的目的。家就像一个主权国家一样,对非法入侵者决不能心慈手软。但是前提是国家需要立法,保护公民住宅安全,否则家就不是安全的港湾了!
有人口头威胁说要弄死我触犯法律吗
口头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属于违法,如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则涉嫌寻衅滋事。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寻衅滋事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二)寻衅滋事罪的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上的空虚。
1刀捅死人和100刀捅死人判刑是一样的吗
你好,谢谢邀请回答这个问题,不管任何人动刀捅死人,1刀跟100刀捅死人性质是一样的,没有区别,都是杀人,犯的同样错误,只是刀数多少,性质恶劣区分。
但是,什么也不是绝对,1刀捅死人可能有几种说法,为什么呢,若是一个人被欺负,一忍再忍,最后忍无可忍,无需再忍,仇恨冲昏头脑,失去理智。
抽刀就捅,一刀命中要害,当场把人捅死,虽是杀人,性质相同,是迫不得已才如此,只是性质没捅100刀恶劣。
另外一种情况是误伤,本来无心杀人,也无意要对方性命,只是吓唬对方一下,若是双方在不冷静的情况下,互不忍让,人在情绪失控的情况下,丧失理智,也没想拿刀捅人是犯法的,就给对方1刀,谁知命中要害,当场毙命。
看见对方死了,也惊呆了,不知所措,知道犯了天大的错误,这时候才后悔,可是悔之晚矣,本来无心插柳柳成荫,让自己背负杀人的罪名,百口莫辩,自己犯的错误自己承担,虽然只用了一刀,同样是杀人。
但是,用100刀杀人就不一样了,都是杀人,性质非常恶劣,残暴,没有人性,就是想至对方于死地,没有一点回旋余地。
人的思维很邪恶,心狠手辣,本来把别人杀死了,还不间断的用刀捅,没有深仇大恨是不可能的,把所有的怨气发泄在死人身上,为了解气,才有这样的事发生。
这种行为就是故意杀人,同归于尽,没有什么可讲的,而且杀人非常残暴,惨不忍睹,不用说就是死刑,前者一刀虽同是杀人,没有后者恶劣,这就是杀人区别所分。
但是,犯了法,不管1刀也好,100刀也好,都是杀人,性质一样,杀人的方法不一样,都会受法律制裁,这是没有道理可讲的,自己作的孽,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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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把我家狗打死犯法了吗
非法毁坏他人财产的行为,是违法的。需要赔偿狗主人的损失。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如果被歹徒追杀在反抗时误杀了对方,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吗
根据题目说明的情况,我认为,这种情况是不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这里涉及的是正当防卫或者说特殊正当防卫(无限防卫权)的问题。
实实在在的讲,正当防卫确实是一个在理论上好讲,但是到具体操作中可能比较难操作的一种法律规定。只能说,如果一旦遇到紧迫的现实的不法侵害,我们要在能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对对方的伤害。任何时候,面对复杂的情况,因地制宜,随机应变都是必须的。
再回到所提问的问题上,单纯从理论上看,这是一个讨论特殊正当防卫的问题。
一、特殊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于正在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这条法律至少有两个作用。
第一,告诉我们,通的正当防卫,如果手段具有正当性、相当性或者适当性等,造成侵害人伤亡的,其实也应该不算防卫过当。
第二,这条法律不仅指引普通公民如何去保护自己,也是在提示审判人员,由于防卫人面临的情况极其紧迫,危及人身安全,造成的伤亡不应当作为防卫过当处理。
需要强调的是:
第一,所谓行凶,应该指的是重伤害,但不要求一定是在使用凶器。
第二,所谓杀人,应该强调杀人行为的紧迫性。比如,某人发现一个母亲将她的孩子扔在雪地里面,孩子可能很快会被冻死。但是这个时候,从正常的做事逻辑上,应该是去挽救孩子的生命,即便已经无法挽回,也不能去采取防卫措施,将这个母亲打伤或者打死。这个母亲后面怎么处理,就应该由公权力去处理了。
第三,抢劫,强调暴力行为。例如,采用麻醉或者迷晕等方式进行抢劫,不适用特殊防卫理论。
二、一点点小建议正如文章开头所讲,正当防卫理论上好说,但是具体操作可能会有一些难度。但是面对不法侵害该怎么办?
1.对于相关的法律规定,我们还是要学习一下,自己心里有个底
法律还是能保护普通人的。即便不能系统的学习所有的法律知识,选择性的学习也是好的。虽然很多人批评或者讽刺选择性学法,比如商人学合同法公司法,贪官学刑法等等,但是每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学习一些和自己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足够用就可以了。
2.尽量能够保留证据
其实这个有时候比较难以实现,只能说尽力吧
3.不去惹事,但事情来了,不要怕事
还是那句话,要能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对侵害人的伤害,后面的事情交给警察。
另外,与人为善,小事能忍则忍,避免纠纷。有的祸事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有的却属于“因为在人群中多瞅了他一眼,他就要把你送医院”的情况。
最后,祝愿大家都平安喜乐,不需要去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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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棒打死了强奸妻子的人,要负刑事责任吗
在这个问题里已经说明了打死的那个人是强奸妻子的人,本人想问一下提出这个问题的朋友,丈夫有没有在妻子受到伤害时给其保护的责任,如果有,就应该是防卫!如果按杀人罪犯论处,那么丈夫就没有了保护妻子的责任了!天下所有多少人看到要子被人强奸,而任其下去?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法律又是为谁订的,又是谁订的?打死人就要付责,那要看打死的是什么人?
八年级的孩子打死了同学会被判刑吗
小小年纪如此凶残,长大以后也是社会的祸害!与其留着,还不如以命相抵,判死刑,枪毙!但法律判重刑有年龄的界限,这就让那些为所欲为的小畜牲胆大妄为,随便致残,甚至夺取他人性命。一方面,这是我国法律上的一个弱点,也是考虑未成年人的一个弱点吧!但自古就有:杀人者偿命的说法,同样都是一个生命,它有什么资格剥夺他人的生命而自己活着?个人觉得,无论年龄大小,只要非法的夺取了他人的生命,就应该判死刑,既可彰显法律的公平性!也给死者一个交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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