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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同事弄死了犯法吗(有人口头威胁说要弄死我触犯法律吗)

admin7天前675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把同事弄死了犯法吗的一些知识点,和有人口头威胁说要弄死我触犯法律吗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打伤非法进入民宅的人犯法吗

我国现有的刑法应该修正,对非法闯入私人住宅者,宅主可以行使保卫家人的责任,万一非法闯入者被打行重伤或被打死,都属正当防卫,决不能让非法入侵者伤害到家人再进行自卫,那就等于没有起到保护家人的目的。家就像一个主权国家一样,对非法入侵者决不能心慈手软。但是前提是国家需要立法,保护公民住宅安全,否则家就不是安全的港湾了!

有人口头威胁说要弄死我触犯法律吗

口头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属于违法,如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则涉嫌寻衅滋事。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寻衅滋事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二)寻衅滋事罪的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上的空虚。

1刀捅死人和100刀捅死人判刑是一样的吗

你好,谢谢邀请回答这个问题,不管任何人动刀捅死人,1刀跟100刀捅死人性质是一样的,没有区别,都是杀人,犯的同样错误,只是刀数多少,性质恶劣区分。

但是,什么也不是绝对,1刀捅死人可能有几种说法,为什么呢,若是一个人被欺负,一忍再忍,最后忍无可忍,无需再忍,仇恨冲昏头脑,失去理智。

抽刀就捅,一刀命中要害,当场把人捅死,虽是杀人,性质相同,是迫不得已才如此,只是性质没捅100刀恶劣。

另外一种情况是误伤,本来无心杀人,也无意要对方性命,只是吓唬对方一下,若是双方在不冷静的情况下,互不忍让,人在情绪失控的情况下,丧失理智,也没想拿刀捅人是犯法的,就给对方1刀,谁知命中要害,当场毙命。

看见对方死了,也惊呆了,不知所措,知道犯了天大的错误,这时候才后悔,可是悔之晚矣,本来无心插柳柳成荫,让自己背负杀人的罪名,百口莫辩,自己犯的错误自己承担,虽然只用了一刀,同样是杀人。

但是,用100刀杀人就不一样了,都是杀人,性质非常恶劣,残暴,没有人性,就是想至对方于死地,没有一点回旋余地。

人的思维很邪恶,心狠手辣,本来把别人杀死了,还不间断的用刀捅,没有深仇大恨是不可能的,把所有的怨气发泄在死人身上,为了解气,才有这样的事发生。

这种行为就是故意杀人,同归于尽,没有什么可讲的,而且杀人非常残暴,惨不忍睹,不用说就是死刑,前者一刀虽同是杀人,没有后者恶劣,这就是杀人区别所分。

但是,犯了法,不管1刀也好,100刀也好,都是杀人,性质一样,杀人的方法不一样,都会受法律制裁,这是没有道理可讲的,自己作的孽,自己承担。

个人意见,约作参考,欢迎讨论关注支持

别人把我家狗打死犯法了吗

非法毁坏他人财产的行为,是违法的。需要赔偿狗主人的损失。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如果被歹徒追杀在反抗时误杀了对方,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吗

根据题目说明的情况,我认为,这种情况是不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这里涉及的是正当防卫或者说特殊正当防卫(无限防卫权)的问题。

实实在在的讲,正当防卫确实是一个在理论上好讲,但是到具体操作中可能比较难操作的一种法律规定。只能说,如果一旦遇到紧迫的现实的不法侵害,我们要在能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对对方的伤害。任何时候,面对复杂的情况,因地制宜,随机应变都是必须的。

再回到所提问的问题上,单纯从理论上看,这是一个讨论特殊正当防卫的问题。

一、特殊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

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于正在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这条法律至少有两个作用。

第一,告诉我们,通的正当防卫,如果手段具有正当性、相当性或者适当性等,造成侵害人伤亡的,其实也应该不算防卫过当。

第二,这条法律不仅指引普通公民如何去保护自己,也是在提示审判人员,由于防卫人面临的情况极其紧迫,危及人身安全,造成的伤亡不应当作为防卫过当处理。

需要强调的是:

第一,所谓行凶,应该指的是重伤害,但不要求一定是在使用凶器。

第二,所谓杀人,应该强调杀人行为的紧迫性。比如,某人发现一个母亲将她的孩子扔在雪地里面,孩子可能很快会被冻死。但是这个时候,从正常的做事逻辑上,应该是去挽救孩子的生命,即便已经无法挽回,也不能去采取防卫措施,将这个母亲打伤或者打死。这个母亲后面怎么处理,就应该由公权力去处理了。

第三,抢劫,强调暴力行为。例如,采用麻醉或者迷晕等方式进行抢劫,不适用特殊防卫理论。

二、一点点小建议

正如文章开头所讲,正当防卫理论上好说,但是具体操作可能会有一些难度。但是面对不法侵害该怎么办?

1.对于相关的法律规定,我们还是要学习一下,自己心里有个底

法律还是能保护普通人的。即便不能系统的学习所有的法律知识,选择性的学习也是好的。虽然很多人批评或者讽刺选择性学法,比如商人学合同法公司法,贪官学刑法等等,但是每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学习一些和自己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足够用就可以了。

2.尽量能够保留证据

其实这个有时候比较难以实现,只能说尽力吧

3.不去惹事,但事情来了,不要怕事

还是那句话,要能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对侵害人的伤害,后面的事情交给警察。

另外,与人为善,小事能忍则忍,避免纠纷。有的祸事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有的却属于“因为在人群中多瞅了他一眼,他就要把你送医院”的情况。

最后,祝愿大家都平安喜乐,不需要去正当防卫~~~

注:回答内容仅供参考

图片来源于网络,侵权删除

一棒打死了强奸妻子的人,要负刑事责任吗

在这个问题里已经说明了打死的那个人是强奸妻子的人,本人想问一下提出这个问题的朋友,丈夫有没有在妻子受到伤害时给其保护的责任,如果有,就应该是防卫!如果按杀人罪犯论处,那么丈夫就没有了保护妻子的责任了!天下所有多少人看到要子被人强奸,而任其下去?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法律又是为谁订的,又是谁订的?打死人就要付责,那要看打死的是什么人?

八年级的孩子打死了同学会被判刑吗

小小年纪如此凶残,长大以后也是社会的祸害!与其留着,还不如以命相抵,判死刑,枪毙!但法律判重刑有年龄的界限,这就让那些为所欲为的小畜牲胆大妄为,随便致残,甚至夺取他人性命。一方面,这是我国法律上的一个弱点,也是考虑未成年人的一个弱点吧!但自古就有:杀人者偿命的说法,同样都是一个生命,它有什么资格剥夺他人的生命而自己活着?个人觉得,无论年龄大小,只要非法的夺取了他人的生命,就应该判死刑,既可彰显法律的公平性!也给死者一个交代了!

关于本次把同事弄死了犯法吗和有人口头威胁说要弄死我触犯法律吗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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