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刑事辩护律师所(应该如何请律师)

admin1周前792

今天给各位分享刑事辩护律师所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刑事案件,应该如何请律师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刑事案件一名犯罪人可以请几个律师
  2. 刑事案件,应该如何请律师
  3. 律师代理的刑事案件,为什么当庭判决无罪释放的案件几乎没有怎么评价律师的辩护能力
  4. 律师取得的案卷证据能给当事人看吗
  5. 刑事拘留的时候立马找律师还是等审批后决定批不批捕再找
  6. 为什么刑事案件不建议请律师
  7. 为什么犯罪了还能请律师

刑事案件一名犯罪人可以请几个律师

如果以委托关系来算请的话,那只能是2个,其他回答都列出法条了,不多说。

还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先请两个,解除了再请,这种情况下,肯定超过2个律师。但是不能解除太频繁,否则办案机关可能会不接受新的律师。

第二种夸张点说,只要你有钱,你想请100个都没问题,方式就是组建律师团。委托两个律师作为辩护人,向公检法提交手续,其他律师作为顾问。

刑事案件,应该如何请律师

如何才能找到最合适的律师?|056

作者:邹玉杰律师

不少人都会遇到这么一个让人特别纠结的问题——如何才能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律师?

也有不少朋友会问我这些问题,之前也不知道怎么回答,一般的情况下都跟他们说:多找几个律师咨询,最后评估一下,哪一个更合适一点?

但是这种方式操作性极差,很难每次都能找到一个最合适的。

最近听了《罗辑思维》一期节目,有了一点启发。

罗振宇在节目里,讲了这么一个决策学的经典问题——

假设你经过一片西瓜地,只能走一次,不能回头,你怎么才能摘到整片西瓜地里那个最大的西瓜?

统计学家计算出来的最优策略是一个百分数,37%,什么意思呢?

就是假设这个瓜田一共100个西瓜,在经过前37个西瓜的时候,不要做决定,只做一件事,就是测量和记录它们每个的大小。在37个西瓜之后,如果接下来看到一个西瓜比以前看到过的那些都大,那就选择这个西瓜,这种情况下,你摘到最大西瓜的概率是最大的。

万维钢老师在《精英日课》第一季里,也曾讲过这个概念,并举了一个例子。

在万老师看来,找结婚对象也可以用这个37%规则。

比如一个女青年,从18岁开始找对象,设定的目标是在40岁之前结婚,那么根据37%规则,她的阶段分割点是26.1岁。

在数学家看来,这个女青年的最佳择偶策略是这样的。26.1岁之前是观察期,她应该只交往不结婚,但是必须要记住在交往的男生中间,自己最喜欢的是哪个。26.1岁之后是决策期,再结交新的对象,一旦遇到一个比原来认为的最好的那个还好,或者和那个人差不多一样好的男人,就应该马上把他拿下,和他结婚。

这个男人是最好结婚对象的概率,应该是最大的。

结合上述这两个案例,其实我们在委托律师的时候,也可以用这个37%法则,来提高找到最合适律师的概率。

比如一个重大刑事案件的家属,想找到一个更合适的律师,而全市、全省、甚至全国的律师有那么多,想在这么多律师里面找到一个最合适的,无疑于大海捞针。

那么,怎么才能用最短的时间找到最合适的律师呢?

用上述的37%法则,就有可能。

比如我们想考察20个律师,而20的37%就是7.6,四舍五入后就是8个,那么我们就应该在见前7至8个律师的时候,只考察,不下决定,而从第9个律师开始,如果遇到比之前的律师更合适的,就要直接下定决心签订委托协议。

又或者你想在20天之内找到一个最合适的律师,我们也要先做一个乘法运算,也就是20的37%,就是7.6,按照37%的法则,我们就应该在前七八天的时候一直考察,不做决定,过了这个时期,如果遇到比之前的最合适的律师,还要合适的律师,就要果断的下决心签合同、付费,让律师尽快介入案件,争取更好的结果。

律师代理的刑事案件,为什么当庭判决无罪释放的案件几乎没有怎么评价律师的辩护能力

这个问题问得好尴尬??,但凡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在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里面就没有“无罪释放”这个概念。

把你关起来几个月,然后宣布你“无罪释放”,你出来会饶了办案警官吗?你会不会申请国家赔偿?

你把中国法官当傻子吗?

律师取得的案卷证据能给当事人看吗

对于民事案件,律师当然可以将案卷证据给当事人看。

对于刑事案件: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律师的阅卷权:“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刑诉法第37条第4款规定:“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从理论上讲,查阅案卷材料,是辩护人履行律师职责时,通过合法手续,在法院案卷中复印的。这些材料,虽然在检察机关的保密规定中被规定为机密级国家秘密,但当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审判机关没有将检察机关随案移送的证据材料规定为国家秘密,辩护人将通过合法手续获取的案卷材料让当事人亲属查阅,不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但辩护律师核实证据会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一是泄露国家秘密;二是帮助串供、串证。律师向被告人透露案情的行为常存在非议甚至可能会导致律师入罪。司法实践中,曾经发生辩护律师因将从法院复制的案卷材料交给当事人亲属查阅而以泄露国家秘密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虽然该案中的辩护律师最终被宣告无罪,但律师界对披露案卷材料仍心有余悸。

因此司法实践当中,基本上律师都是不提供给当事人或家属看的,因为如果让他们看了就不能排除他们对外去宣扬或恶意使用,一但司法机关以案件材料涉密,律师泄秘要追究承办律师责任时,律师将会相当被动。所以实践中律师只是把案件相关证据情况告知委托人,而没有提供证据给当事人或其家属的义务,这种做法属于自我保护,是可以理解的。

刑事拘留的时候立马找律师还是等审批后决定批不批捕再找

如果准备找律师,肯定是越早越好。尤其是刑事拘留后37天被称为辩护的黄金时间。当然也能理解家属的想法,如果37天后,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那不是白请律师,白花律师费了吗?其实不是这样的。

首先,公安机关把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准备报捕,那说明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一定犯罪事实了。这个时候,家属最多就是知道涉嫌罪名,其它的都是听说。而律师不一样,律师介入可以和办案民警沟通,了解一定的犯罪事实,根据案情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尤其是案件进入检察院,可以向检察官提请是否有逮捕必要性说明,和检察官进行充分沟通,作用非常大。

第二,如果家属等检察院是否批捕下来再请律师。检察院没有批捕,那样更好,犯罪嫌疑人自然需要释放。即便这样,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还可以再次报捕。检察院批准逮捕,律师介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困难就很大了,除非是羁押性必要审查,认为没有必要羁押,采取取保候审。否则,让检察院变更强制措施,那不是检察院自己打脸吗?何况捕诉一体化,批捕了就准备起诉,取保难度很大。

所以,准备请律师,就早点请,早请有早请的好处。

为什么刑事案件不建议请律师

刑事案件请不请律师也要视情况决定:

一是看案情,要是案情比较明白,家属和犯罪嫌疑人都觉得请律师费钱,就没有请律师的必要了,等法律援助好了;

二是看经济能力,经济能力允许,不管如何,请一个相对专业、靠谱的律师介入,总是对犯罪嫌疑人有所帮助。

请律师跟找医生看病有相同之处,一是要找对科室,二是要花钱,这样的效果总是比身体不舒服挺着或看错了科室要好些。

为什么犯罪了还能请律师

[谢谢邀约]基于你的问。我的感触是:所谓的犯罪。它常常会是个意指触犯了一国刑事法律的行为。而法律,是一种社会的规则存在。就前述。便产生演绎出一个”司法公正”的人文问题。所以,被指犯了罪的人,能够依法享有辩护权。便成为彰显司法公正的人文公义层面的作法。你问这个问题的持疑之处何在呢?题主?我蛮好奇。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本文链接:http://flwz.12364.com/flwz/0f08891890ccb22f.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