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民法典中业主权利救济方式有哪些内容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民法典业主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民法典中业主权利救济方式有哪些内容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一、工人恶意阻塞下水管道业主怎么办
业主可以首先尝试与工人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无果,可以报警或联系相关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同时,业主也可以咨询专业管道清洁公司寻求帮助,以确保管道畅通,维护生活环境卫生和健康。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业主需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备后续维权使用。最重要的是,要坚决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恶意阻拦行为所侵犯。
二、小区楼业主违章搭建该怎么办
一、如果小区楼业主违章搭建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害方可以要求其拆除违章搭建,并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八十三条中“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完全有权利请求违章搭建、改建的业主拆迁其违章搭建物。二、物业公司基于业主委会授权,也可以要求业主拆除违章搭建。物业公司的职责本身是基于物业服务协议和业主委员会的授权,行使物业管理权,如果业主拒绝拆除违章搭建,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提起民事诉讼。三、认为自己权益受到侵害却不愿提起民事诉讼的小业主,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自主救济。1、向行政部门反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恢复原状;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因此,业主对于违章搭建、改建等行为可以依法向行政部门反映,由行政部门依法处理。2、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劝阻、制止,必要时由业主委员会出面提起民事诉讼。
三、民法典包括几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七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自《民法典》施行之日起,各编中包含的其他单行法律同时废止。
四、民法典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和说明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停止侵害,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违法行为仍在继续中,应当承担的立即停止侵害行为的民事责任方式。对于任何正在实施违法行为的不法行为人都可以适用这种民事责任方式,立即停止其侵害行为。停止侵害这种民事责任方式的主要作用是:能够及时制止侵害行为,防止扩大侵害后果。这种民事责任方式以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违法行为正在进行或仍在延续中为适用条件,对尚未发生的或业已终止的侵权行为则不得适用。责令停止侵害,实际上是要求侵害人不实施某种侵害行为,即不作为。
排除妨碍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使他人无法行使或者不能正常行使人身、财产权益的,受害人可以要求行为人排除妨碍权益实施的障碍。
消除危险,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或者其管领下的物件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或存在侵害他人人身或财产的可能,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将具有危险因素予以消除的民事责任方式。适用消除危险这一责任方式的前提必须是有危险状态的存在,这一危险具有造成现实损害的可能性,但是该损害又尚未实际发生。
返还财产,是普遍适用的民事责任方式。作为民事责任方式的返还财产,是指返还原物。不法侵占他人财产,或者原来依据合同占有他人财产但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行为人应当返还原物。有权请求返还财产的主体一般是该财产的所有人,但财产被他人合法占有期间,该财产被第三人非法占有的,该合法占有人也可以请求返还财产。适用返还财产这一责任方式的前提是该财产还存在,如果该财产已经灭失,就无法适用该责任方式,受害人只能请求赔偿损失。
恢复原状,是指将损害的财产修复,即所有人的财产在被他人非法侵害遭到损坏时,如果能够修理,则所有人有权要求加害人通过修理,恢复财产原有的状态。采用恢复原状要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受到损坏的财产仍然存在且恢复原状有可能。受到损坏的财产不存在的,或者恢复原状不可能的,受害人只能请求赔偿损失;二是恢复原状有必要,即受害人认为恢复原状是必要的且具有经济上的合理性。恢复原状若没有经济上的合理性,就不能适用该责任方式。若修理后不能完全达到受损前状况的,行为人还应当对该财产的价值贬损部分予以赔偿。
修理、重作、更换,是指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要求的质量标准,债务人对于该标的物所应承担的修理、更换或者重作的民事责任方式。
继续履行,是指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一种责任承担方式。继续履行这一责任承担方式的适用,要以合同标的具有履行可能为前提,如果不具备履行可能性,比如特定的标的物灭失等,这时就转化为损害赔偿责任。
赔偿损失是最基本的民事责任方式,“有损害必有救济”的核心在于损害赔偿。一般认为,侵权法上的赔偿损失,包括财产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三种,合同中的赔偿损失并不能包括精神损失赔偿。根据本法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根据本法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约定的救济违约的一种责任方式,是当事人通过合意确定的,在违约行为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责任形态。这一责任承担方式需要通过其他法律或者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来具体落实。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受害人的请求,责令行为人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消除对受害人名誉的不利影响以使其名誉得到恢复的一种责任方式。具体适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要根据侵害行为所造成的影响和受害人名誉受损的后果来决定。行为人应当根据造成不良影响范围的大小,采取程度不同的措施给受害人消除不良影响,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主要适用于侵害名誉权的情形,一般不适用于侵害隐私权的情形。
赔礼道歉,是指侵权行为人向受害人承认错误,表示歉意,以求得受害人原谅的民事责任方式。赔礼道歉有两种方式,一是口头道歉的方式,二是书面道歉的形式。口头道歉由加害人直接向受害人表示。书面的道歉以文字形式为之,可以登载在报刊上,张贴于有关场所,或者以信件的方式转交受害人。侵权人拒不执行赔礼道歉民事责任方式的,法院可以按照判决确定的方式进行,费用由侵权人承担。
五、民法典安装电梯解释
1、一是《民法典》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业主表决同意门槛降低了。以6层为例,12户住户中的8户,甚至6户同意可申请加装电梯。
2、二是《民法典》对加装电梯业主的合法权益平衡提供了救济途径。如上述案例所述,一层住户无权阻挠施工,但认为安装电梯损害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依法起诉请求赔偿。
3、《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4、(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5、(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6、(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7、(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8、(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9、(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10、(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11、(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12、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13、《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条: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14、《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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