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无罪推定原则和我国确立了无罪推定原则吗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我国确立了无罪推定原则吗
- 什么是有罪推定,无罪辩护吗
- 有罪推定和无罪推定源自哪里
- 有罪推定与无罪推定的优缺点
- 疑罪从无与无罪推定的区别是什么
- 无罪推定与疑罪从无有什么区别么
- 有罪推定与无罪推定有什么区别我们现在采用哪种
我国确立了无罪推定原则吗
我国刑法中明文规定了无罪推定原则,具体的法条如下:
《刑法》
第三条罪刑法定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什么是有罪推定,无罪辩护吗
有罪推定与罪刑法定的原则相违背,一般认为,有罪推定是求刑权或者审判权,无罪辩护是防御权。具体分析如下,供参考:
有罪推定事实上与审判方式相关。采取纠问式的审判方式,可能适用有罪推定,对抗制的审判方式不可能采取有罪推定。我们在影视作品中可以经常看到封建法庭的拷问,就是典型的有罪推定。
从官方而言,有罪推定可能受到了科技技术的局限性影响,古代的科技水平较低,证明犯罪往往是通过口供实现,采取有罪推定并采用拷问可能有利于社会的稳定。由此引发了另外一个问题,拷问制与刑讯逼供哪一个更合理?拷问是法定的,有程序的公开的刑讯,而刑讯逼供则非法的秘密的行为。因此,应当禁止刑讯逼供,并依法追究逼供者的法律责任。
现代的民主社会坚持罪刑法定,即未经法院审理,不得认定任何人有罪,有罪推定与民主社会的理论不符。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有罪推定还是部分司法人员的观念。具体而言,侦查人员如果没有有罪推定观念,很难查获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的有罪推定,应当建立在大胆设想,小心求证,并杜绝刑讯逼供。检察人员与法官不应当存在有罪推定的念想,就检察人员而言,对证据不充分,可以作出酌定不起诉的决定;就审判法官而言,对证据不充分,可以作出证据不足的无罪判决。
无罪辩护的防御权。就公诉案件而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面对强大的公权力,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辩护权是适当的,并由公诉机关承担证明责任。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能力行使,或者不能充分行使防御权时,法律允许他们聘请1~2人帮助行使防御权,聘请专门的律师可能是他们的最好选择,其中,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行使辩护权时,没有罪重的辩护,因此,辩护律师千万不能有有罪推定的设想。笔者也见到少数律师在法庭辩护时,提出被告人构成重罪,事实上很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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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罪推定和无罪推定源自哪里
有罪推定是指未经司法机关依法判决有罪,对刑事诉讼过程中的被追诉人,推定其为实际犯罪人。大多为实行欧陆法系(大陆法)国家及地区。
“无罪推定”原则产生于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意大利启蒙思想者贝卡亚利提出。
无罪推定对保障人权、建全法治,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被世界许多法治强国所确认。作为一项各国普遍承认的国际刑事司法准则,在其法治现代化的进程中已经越来越多的受到重视和运用。1996年,我国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吸收了无罪推定等先进的思想,确立了疑罪从无的处理原则,从而结束了我国长期以来实行“有罪推定”的历史。
有罪推定与无罪推定的优缺点
有罪推定,主要是指未经司法机关依法判决有罪,对刑事诉讼过程中的被追诉人,推定其为实际犯罪人。
它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
一是未经司法机关依法判决有罪,一般民众对被追诉人有罪判断严重外化且侵害被追诉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基本权利或者对被追诉人的定罪量刑形成消极的舆论引导;
二是在司法机关依法判决确定有罪与否以前,公权力机关侵害被追诉人人身权利和诉讼权利或者对被追诉人形成有罪预断乃至作出有罪处理。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一种社会现象,除了刑讯逼供这样“看得见的形式”外,有罪推定往往隐藏在一些观念与制度的背后,并表现为一系列潜在的不易被察觉的规则或形式,它是一种唯心主义,是受传统观念影响而形成的一种思维定势。
无罪推定,简单地说是指任何人在未经证实和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无罪推定所强调的是对被告人所指控的罪行,必须有充分、确凿、有效的证据,如果审判中不能证明其有罪,就应推定其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意味着,在法院依法判决之前,任何人都不处于有罪公民的地位。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被追诉者在被起诉前处于犯罪嫌疑人的地位,被起诉后则处于被告人的地位,从而避免将其视为“有罪者”、“人犯”或“罪犯”;
二是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公诉人负有提出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自己有罪或无罪的义务;
三是疑罪从无,即公诉人不能提出确实充分的证据证实被告人的罪行,法庭经过庭审和补充性调查也不能查明被告人有罪的事实,那么就只能判定被告人无罪。
疑罪从无与无罪推定的区别是什么
疑罪从无指的是被认定可能存在犯罪行为的人视为无罪的行为,也就是说可能存在犯罪的行为,但是没有证据,就按照无罪来进行处理的意思。
疑罪从无一般来讲确实找不到相关的证据。无罪推定指的是对其罪名不成立进行推定的行为,也就是说认定其无罪的推定。无罪推定说明其可能是无罪的。
无罪推定与疑罪从无有什么区别么
其实这俩就是为了保护人权,做有利于被告的。无罪推定是确认无罪假定原则,有利于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地位问题。
确认无罪假定原则,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以辩护权为核心的诉讼权利,充分发挥辩护制度的作用。
有利于进一步明确证明责任的合理分配和疑难案件的正确解决。有利于在国际人权斗争中争取主动权。疑罪从无。“疑罪从无”作为无罪推定原则的一项具体内容,其意义在于:在既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下,推定被告人无罪。
有罪推定与无罪推定有什么区别我们现在采用哪种
其实这俩就是为了保护人权,做有利于被告的。无罪推定是确认无罪假定原则,有利于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地位问题。
确认无罪假定原则,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以辩护权为核心的诉讼权利,充分发挥辩护制度的作用。
有利于进一步明确证明责任的合理分配和疑难案件的正确解决。有利于在国际人权斗争中争取主动权。疑罪从无。“疑罪从无”作为无罪推定原则的一项具体内容,其意义在于:在既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下,推定被告人无罪。
好了,关于无罪推定原则和我国确立了无罪推定原则吗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