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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起诉离婚要多久可以判离婚(去法院起诉离婚要多久可以判离呢)

admin1周前821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离婚诉讼很多。如果双方选择诉讼离婚,必须遵循一定的诉讼程序,包括法庭审理。法院开庭时,双方必须亲自出庭,但有时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拒绝出庭。那么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去可以判离吗呢?123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去可以判离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向人民法院上诉,仅要求离婚,但不申请失踪人失踪或者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失踪人应当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第157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出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

离婚是依法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行为,会导致双方身份关系的改变,因此需要当事人亲自发表意见。而且,调解是离婚诉讼中的必要程序,在“调解”之后能否“解决”,必须由当事人自己说了才算。正因为如此,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出庭。

二、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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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去会怎么样

1.《民诉法》规定,被告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这个原则应该是人民法院审理各类民事案件的通则。

2.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收到传票后拒绝出庭的

(1)本人确实不想出庭参加诉讼,但会以书面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十三条,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

(2)不想出庭,也不向法院出具书面离婚意见。此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应被视为必须出庭的被告。由于离婚案件当事人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不出庭又无法查清相关案件,经两次传唤拒不出庭的,可以依法拘留其出庭参加诉讼。

三、人在外地可以起诉离婚吗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该住所地为该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对方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城镇户口注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城镇户口被注销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户籍未落户且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满一年的,由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的,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所的,由起诉时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也就是说,如果符合以上条件,可以异地起诉离婚。

以上是123律师123律师网介绍的关于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去可以判离吗的知识。从文中可以看出,当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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