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积金的提取可以由当事人携带好提取所需的资料,比如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提取证明、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等,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一、
青岛公积金怎么提取
1.公积金提取的时间为办理完手续后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2.可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中心财务科办理提取,也可以到贷款银行营业厅办理提取,现在也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自助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二、
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材料有: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收入证明;担保合同;贷款合同及以及其他家庭财产证明等。
三、
住房公积金一年可以提取几次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分不同情况,提取额度也各不相同,具体如下:
1.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
3.自建、大修自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
4.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