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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认定有时间限制吗(算工伤吗?)

admin3个月前598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劳动关系认定有时间限制吗这个问题,上班第一天摔伤,公司不认可劳动关系,算工伤吗?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事实劳动关系多久认定
  2. 劳动部关于认定劳动关系的规定
  3. 劳动者工伤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4. 申请认定事实劳动关系需要多久
  5. 劳动关系认定需要多久
  6. 上班第一天摔伤,公司不认可劳动关系,算工伤吗?
  7.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8. 劳动关系认定有时效限制吗

事实劳动关系多久认定

事实劳动关系认定时间为自事实劳动关系结束后一年。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2、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3、超过仲裁诉讼时效期间的,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申请仲裁的,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劳动部关于认定劳动关系的规定

法律主观:

劳动法关于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是:其一、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其二、建立劳动关系需要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其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需要双方实际履行的合同的主要义务。

法律客观:

《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劳动者工伤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对劳动者而言在工作中受伤不是一件好事,但有购买工伤保险的时候可以适当的弥补自己的损失,避免自己在受伤之后需要自己承担巨额的医药费等等。受伤后要进行工伤鉴定,那么,劳动者工伤鉴定有时间限制吗?下面我给你主要介绍相关知识。

劳动者工伤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1、工伤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的一个月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申请认定,那么员工本人可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工伤已经认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后有伤残等级,员工可以领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无时效性的法律规定的。

2、如果员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应由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不同地区单位同时需要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果单位不支付,在发生纠纷的一年内可以提出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时效性为一年。

因工伤住院能够享受哪些待遇

劳动者因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在医疗期间可以享受如下待遇:挂号费、治疗费、药费、检验费、手术费、住院普通床位费、就医路费等,由社会保险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

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职工住院治疗期间伙食费的2/3,并按当地因公出差的伙食补助标准进行支付。

什么是工伤医疗期

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现根据新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医疗期实际应为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不超过过24个月。

原工伤医疗期应当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个月至24个月,严重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36个月。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

劳动者工伤鉴定上有疑问或其他方面问题,可以找律师进行询问。

申请认定事实劳动关系需要多久

一、申请认定事实劳动关系需要多久

1、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过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二、哪些情况属于事实劳动关

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2、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

4、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的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认定需要多久

劳动关系认定一般需要45天。

依据相关的规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劳动关系,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过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相关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3、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相关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上班第一天摔伤,公司不认可劳动关系,算工伤吗?

这个问题里面很复杂。一般来说不是劳动关系不算工伤,但是有几种特殊情况。

特殊情况一:就是退休职工和用人单位就不是劳动关系,但是劳动部门认为只要缴纳的工伤保险,也可以认定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特殊情况二:还有建筑行业农民工。现在不少地区都是采取的按项目缴纳工伤保险费,一次性缴纳。只要在这个工地项目内,发生了工伤,通过工伤认定以后,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没有时间长短。农民工的劳动关系也很难确定。

特殊情况三:就是劳务派遣职工在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也是工伤。虽然用人单位和派遣职工没有直接劳动关系。但是,工伤申报责任是劳务派遣单位的了。

特殊情况四: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必须给他们缴纳工伤保险,其他四项保险可以不用缴纳。

不过是不是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说了不算,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说了算。职工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劳动者只要提供工作证、服务证等资料,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用人单位需要提供工资支付凭证、职工花名册、考勤记录、职工招用人员登记表等资料。职工不可能平白无故在那儿上班,肯定有一个单位和职工有劳动关系,要么是派遣公司,要么是这个单位。

确认劳动关系后,督促用人单位在30天内申报工伤认定;超过30天之后,职工及其近亲属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的待遇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的待遇,这些费用都是由用人单位负担。如果伤情比较重,最终还需要鉴定劳动能力,根据丧失劳动能力情况,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用人单位和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还需要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单位负担)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另外,还有一项叫做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治疗期间用人单位要正常发工资。

要是长时间在用人单位工作,这些问题都不大。

现在问题就是上班第1天就摔伤,真的很麻烦。大家不用担心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入职的第1个月只要缴纳就行,可以在当月缴纳社保是补缴。不会出现,因为没有缴纳工伤保险有用人单位负责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况。

问题就在于:刚入职第1天,工资等待遇可能都没有确定,这个职工什么情况都来不及了解,完全属于试用期内。立马因工伤住院,用人单位还要正常给发放工资。未来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还有可能要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可能就觉得特别的不对劲吧。

不管怎样,用人单位招用职工的责任是不可推卸的。一个劳动者不可能平白无故的出现到用人单位里,肯定是用人单位的责任了。如果用人单位拒不配合,职工可以申请劳动关系认定和工伤认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你首先自己搞清楚鉴定和认定的区别。工伤认定书是证明你发生了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书是证明你的伤残等级。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认定书没有时间上的约束关系。看你问的应该是劳动能力的再次鉴定问题(不是复议,论工伤,应该专业术语)。

一般初次鉴定即使鉴定结果。你在收到鉴定结果后(劳动能力鉴定书,而不是工伤认定书)15天内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部门申请再次鉴定;很显然你已过了法定期限。不过你也不用太丧失信心,如果你还保持劳动关系到一年后的话,还可以申请复查鉴定,条件是一年后。

下面是《工伤保险条例》的节选:

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既然发生工伤了,就早点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好为自己维权。真正丧失了合理时间。15天不申请。法律上讲等于你认同了鉴定结果,谁也不好帮你,只好按照法律的规定再寻找机会。我对工伤方面比较了解。但如果你真感觉自己受到不公正鉴定,那就现实生活中再找个律师咨询一下,不过可能性不大,别的途径更麻烦了。

劳动关系认定有时效限制吗

劳动关系认定有时效限制。确认劳动关系引起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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