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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是不是行政强制(暂扣与吊销的区别)

admin4个月前695

很多朋友对于暂扣是不是行政强制和暂扣与吊销的区别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暂扣物品属于行政处罚吗
  2. 我车辆违停,交警有权扣留驾驶证和行车证么
  3. 交规扣押和扣留的区别
  4. 法律:行政拘留,是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
  5. 暂扣车辆处理流程
  6. 扣留行驶证车能不能开
  7. 暂扣与吊销的区别

暂扣物品属于行政处罚吗

第十一条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例《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七条对未经批准建设的影响市容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经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强制拆除,并可对建筑物按照建筑面积处每平方米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可对构筑物、其他设施处工程造价1倍的罚款。对未经批准正在建设的影响市容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可以查封、暂扣其施工工具和设备,并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理。

我车辆违停,交警有权扣留驾驶证和行车证么

作为有车一族,也是经常收到不同的违停罚单,红的,白的,黄的都有,也是很恼火,就集中精力查了一遍,总结如下:

1、《交通违法教育通告单》

正面有非常醒目的“免于罚款给予教育”红色字样,主要用于轻微交通违法,对当事人能够在接受交巡警教育后立即纠正违法行为的,使用不罚款不扣分的教育的方式,充分体现“柔性执法”的目的。

2、《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主要用于现场发现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记分处罚。

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主要用于不需要采取强制措施,但要求交通违法驾驶人到交巡警部门接受处理的凭证。

4、《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主要用于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需要采取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收缴物品、检验血液、尿液、拖移机动车的强制措施的凭证。

5、《公安交通管理警告处罚决定书》

正面印有“免于罚款给予警告记X分”红色字样,主要用于一般交通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不罚款但要给予警告,严格记分。在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的同时,达到警告教育与记分的目的。

6、《违停告知单》

最乱了,白色、黄色、红色每个省市有不同规定。看看通用的规定吧。

违停告知单是车辆违反了停车管理相关规定但车主不在现场时被城管或交警贴在车窗上的违反规定告知单。违停告知单分成两种,一种是违法停车告知单。这种单子是城管、交警都会贴

第二种是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停车告知单,俗称黄单子,这种单子只有交警能贴。

主要记得是什么类型,怎么处理就行了,如果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违停或者违章,直接下个车轮查违章APP查询就可以。希望能帮到你。

交规扣押和扣留的区别

一、适用条件不同

先行登记保存实施的先决条件是“在证据可能免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是取证措施之一。

查封和扣押的前提是必须有相关法律、法规具体规定的情形,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与违法行为有直接关系的物品所采取的保全措施,既属于证据保全的强制措施,又属于保证行政执法得以顺利进行的强制措施。

二、针对的对象侧重点不同

登记保存针对的对象侧重点是证据,实践中,证据可以是违法产品的本身,也可以是与违法行为相关的物证、书证、生产经营的账册、合同等其他资料。

封存和扣押在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领域针对的对象侧重点一般限于违法产品的本身以及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对于违法行为的产品本身以外的物证、账册、合同等一般不适用查封和扣押。

三、作用不同

登记保存的作用是证据保全,保证证据不灭失和以后不再难以取得。查封和扣押的作用一是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二是为了保全证据,三是为了便于执行下一步的行政处罚。

四、依据的法律、法规不同

登记保存依据的是《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的规定;封存和扣押的依据是《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封存或扣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封存或扣押)、《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封存或扣押)、《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封存或扣押)、《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九条(封存或扣押)等。

五、期限不同

登记保存的期限《行政处罚法》规定只有7天时间;封存和扣押的期限一般以行政机关查明违法事实为期限,但有的法规也规定了具体期限,如《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实施查封扣留的最长期限为30日。

法律:行政拘留,是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

不对,正确的表述为:行政拘留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并不属行政强制措施,一般行政强制措施只有行为,没有结果。譬如暂扣车辆、暂扣驾驶证等行政强制措施,只是扣押这种行为。如果吊扣、吊销,就属行政处罚,而非行政强制措施了。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暂扣车辆处理流程

根据《道路运输条例》六十二条扣押违法车辆或《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六十一

不依法接受处理

依法接受处理:1.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处罚后2.按照《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六十一条处罚后。3.按照《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依法解除扣押。

扣押车辆30日;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可以延长30日。延长必须经单位领导审批。

扣押车辆60日;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必须解除扣押。否则违反第六十二条第三款。

扣押车辆60日内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没有提起复议或诉讼:1.《行政处罚法》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2.行政机关可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依法将扣押的车辆进行拍卖抵缴罚款。3.必须经过催告程序。

解除扣押后,当事人未缴纳罚款也未领取车辆。《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没有提起复议或诉讼,拒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自期限届满三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必须经过催告程序2针对领取车拒不交罚款者;3针对不领车也拒不缴纳罚款者;(能找到当事人)解除扣押后,无法找到当事人,依法报警处理。警方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三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扣留行驶证车能不能开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警中队有权扣留你的驾驶证,属于正常行政强制措施的一种,但行驶证法律法规并无规定。

法律条文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因此,交警中队扣留驾驶证属于合法的行政强制措施。

如何尽快拿回行驶证和驾驶证?

法律法规并无扣留行驶证的行政强制措施,驾驶员可依法向执法机关申请要回行驶证。

扣留驾驶证为执法机关合法的行政强制措施,想要索回,需尽快解决肇事争议。

扩展资料

交警在执法过程中除扣留驾驶证外,还有以下行政强制措施:

1、扣留车辆

2、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3、拖移机动车

4、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5、收缴物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请驾驶员朋友谨慎驾驶,以免由于被执行行政强制措施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参考资料:

暂扣与吊销的区别

暂扣和吊销驾照的区别如下:

1、措施不同。扣留驾驶证属于交通警察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吊销驾驶证属于因法定事由被依法吊销的情形;

2、目的不同。扣留驾驶证是为了查明当事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事实,以便作出正确的处罚决定。吊销驾驶证为了维护社会秩序,比如在重特大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半以上责任的,将按规定吊销驾驶证;

3、两者的对象不同。如果驾驶证合法获得出现违法行为会被扣留。如果驾驶证是合法获得的。如果驾驶证是非法获得的或出现重大问题,就会吊销;

4、重新恢复驾照的时间不同。扣留驾驶证只要违法行为得到及时处理并缴纳罚款,符合条件的可以退还驾驶证。吊销驾驶证即文件被取消,如果想拿到限时驾照,必须重新学习。比如驾照被吊销三年后,就意味着三年内不能再领驾照;

5、处罚的情境不同。扣留驾驶证需要及时处理并缴纳罚款。吊销是犯事了才吊销,而吊销驾驶证是严重触犯法律才吊销。

文章分享结束,暂扣是不是行政强制和暂扣与吊销的区别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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