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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是(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admin1个月前842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12364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是,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是什么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解答:

无效婚姻是由以下原因造成的:婚姻双方重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一方或双方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无效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4条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之间没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没有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如果婚姻无效或被撤销,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本文链接:http://flwz.12364.com/flwz/1784f9206bf660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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