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出嫁女怎样继承父母遗产给儿子,以及父亲去世后,母亲还健在,已经出嫁的女儿有权继承父亲的存款吗?有何依据?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 有些父母把财产给了儿子,女儿不愿赡养老人,你怎么看?
- 父母健在,房产如何继承?
- 父亲去世后,母亲还健在,已经出嫁的女儿有权继承父亲的存款吗?有何依据?
- 父母留下的遗产子女怎么分配?
- 女儿没继承家产,财产全给了儿子,女儿有赡养义务吗?
- 现在儿子把钱都上交给了儿媳妇,那他怎么来赡养自己的父母?
有些父母把财产给了儿子,女儿不愿赡养老人,你怎么看?
这种情况在中国多了去了。可能当儿子的要说了,虽然父母把财产全给了我,但你当女儿的是谁生的呢?是谁养大的呢?你不该尽孝吗?殊不知,女儿们是真的在争钱财吗?不,她们争的是公平,因为父母那样做她们会觉得很不公平……我的亲二姑现在成了没人敢惹的人物了,八十多的老人,天天孤独的坐在人行道上晒太阳,看着怪可怜的,可我一看见她就能躲就躲。为什么?春节前她惹了大祸了,一直重男轻女得要命的她,在去年冬月生了一场大病,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又念在两个女儿一直精心伺候她的份上,她在病床给了两个女儿一人八万块钱,并且叮嘱两个女儿在她去世后,不要去和弟弟争房子了(房子要值三四十万左右),两个女儿也答应了。谁知道,她的病刚一好,她就马上对小儿子说,两个“烂婆娘”(据说是她的原话)趁她昏昏沉沉的时候,偷了她十六万,要儿子去帮她讨回来。结果弄得三姐弟大吵大闹,听说在微信群里对骂得不堪入耳??(我没有微信,是听亲戚说的)弄得亲戚们都没有过好年……春节过后,两个姐姐分别退了五万给弟弟(两个女儿一人得三万),并协助弟弟办理了房屋的过户手续,现在儿女们之间视若仇人,两个女儿至今没让我二姑登门……请问女儿们是差那三万块钱吗?不,是觉得妈妈偏心,不公平??我二姑每次一生病,就住到女儿家,要她们伺候,病一好,就挣扎着回儿子家给他做饭(儿子是离了婚的),结果现在还闹这么一出,唉??真是自作自受啊!所以说我认为重男轻女的人最讨厌!
父母健在,房产如何继承?
为了便于阅读,先复述一下问题内容:父母健在,打算把两套房产过户给儿子和孙子,想知道是否可以要求两个女儿放弃继承权?有无法律依据?过户是否需要女儿签字?
父母健在,父母的房产还不属于遗产,也就不存在房产继承的问题。已经70岁的父母如果想把两套房分别给儿子和孙子,生前可以通过赠与或者买卖方式过户给儿子和孙子。如果想在去世后再由儿子和孙子继承,则需要通过遗嘱的方式来实现。
从法律角度来说,父母有权处置自己名下的房产。有两种情况:
1、两套房产为父母购买,均在父母名下,就属于父母的财产。老人有权决定将房产留给儿子和孙子,并不需要征求两个女儿的意见,过户也不需要女儿签字。
如果是生前就过户给儿子和孙子,无论是通过赠与方式,还是通过买卖方式,都不需要经女儿同意。父母与儿子、孙子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如果是想在过世后再过户给儿子和孙子,就需要事先立好遗嘱,指定房产由儿子、孙子来继承。遗嘱必须合法有效,才能顺利继承过户。
2、两套房产虽然登记在父母名下,但购房款中女儿出了钱,这种情况下,父母处置房产应征求女儿的同意。
尽管依据物权法,两套房产仍属于父母所有,名义上有处置权。但如果父母将两套房产过户给儿子和孙子,两个女儿可能提出财产争议。如果是以遗嘱的方式处理两套房产,没有女儿的签字恐怕难以顺利过户。
房产过户给儿子和孙子,不能通过法定继承来实现。我国的继承法规定,遗产继承有两种形式: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其中,遗嘱继承优先,即只有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才能按照法定继承由全部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在本例中,儿子、女儿同属第一顺序继承人,而孙子不是法定继承人。孙子只有在儿子先于父母去世后,才能代位继承父母的遗产。这就是说,即使两个女儿同意放弃继承房产的权利,父母的房产也只能由儿子继承,而不能由孙子继承。因此,父母希望通过让女儿签字同意放弃房产,来实现把房产过户给孙子的方法是行不通的。
另一方面,两个女儿有依法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父母并不能强迫两个女儿放弃继承权。特别是在女儿出资购房的情况下。
所以,父母如果打算把房产留给儿子和孙子,只能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来实现。
从情理上来说,老人把两套房产留给儿子和孙子的做法不可取。儿子和女儿都是自己的骨肉,作为父母应当给予子女同等的爱。之所以出现题主这样的问题,主要还是源于根深蒂固的男尊女卑的封建腐朽思想。越是落后的地方、农村、小城镇,这种风气尤为严重。而在大城市,这种现象就比较罕见。
本例中,父母将两套房产给了儿子和孙子,等于是把财产全部给了儿子一家,两个女儿肯定心里不舒坦。素质高一点的,可能不会去争夺财产,但是姊妹之间的亲情可能断送了。有些家庭则可能就会为此闹得鸡飞狗跳,不得安生。这样的做法显然欠考虑。
如果是儿子生活困难,女儿家庭富裕,父母也应事先与女儿沟通,取得理解后,再做处理较为妥当。
父母生前将两套房产过户给儿子和孙子的做法应慎重。人性不可以考验,有很多事情不能仅凭着良好的愿望去想像,多子女的老人更是如此。这方面悲催的例子实在太多了。很多这样的老人,提前把房子给了儿子孙子,等到老了却被遗弃,无家可归。前不久,就有这样一个例子,一对老年夫妇将拆迁的房产份额分别给了两个儿子,然后与儿子同住。结果没住多久,就被嫌弃,被赶到车库居住,再后来,连车库竟然也不让住。那个混蛋孙子,竟然当着媒体镜头的面殴打自己的爷爷,与畜牲无异。实在是令人心酸。残酷的现实警示世人,老年人一定要有自己的房子,要留有养老钱。
在本例中,假设父母把房产全给了儿子和孙子,一旦被儿子、孙子遗弃,两个女儿恐怕也会因为心寒不愿意管,悲剧可能就会出现。
因此,还是通过遗嘱来分配财产比较稳妥。
父亲去世后,母亲还健在,已经出嫁的女儿有权继承父亲的存款吗?有何依据?
你的父亲去世了,母亲还健在,你出嫁了,你有权利得到父亲的遗产。
根据我国遗产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遗嘱或其他的情况下为法定继承,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你父亲去世了,你父亲的遗产,是和妈妈共同财产,你要是你父亲的独生女儿,没有其他儿女,应该由你母亲和你共同继承,继承份额一般是:
你母亲继承你父母共同财产的四分之三,你继承父母共同财产的四分之一,需特殊照顾或尽主要抚养(或扶养)义务的,可以多分。所以说,在一开始继承的时候,你就应当继承你父亲财产。当然,以后,你母亲的财产可以遗嘱指定你一个继承人来继承。
那些人认为“嫁出去的女、是泼出去的水”无权继承父母遗产的观点是非常荒谬的,无论何时都是父母的后代,有合法继承权利,民间不当的言论,应予以纠正。
父母留下的遗产子女怎么分配?
谢谢邀请,今天题主提道,母亲留下来的遗产子女应当怎样分配?母亲留下的材产,也可以说是儿女的共同材产,在不同的情况下也可以说是儿子的材产,或是女儿的丨材产,比如母亲老了,需用扶养老人,单方一人一切费用不官不问,那就是不要材产也是不行的,农村从古代说起一般都是把材产留给儿子的,在近时代发现有的母亲是福婆材产很多也应该子女何礼的分配。祝友友们天天好心情。
女儿没继承家产,财产全给了儿子,女儿有赡养义务吗?
我没任何家产,不赡养老人,问问自己的良心不养老人你良心上说的过去吗?还是正写的人吗?做人该怎么做?自己也有老的那天将心比心,做人要做正,别让人看不起!学会学好做人!请把人字发大吧,好好看看人字结构,!!!写不上去字,太困难!仁字放大!人字发大!上过学的没上过学的,先把人字弄懂弄通就该知道自己怎么做是正确的!…………盼孝走正你我他都幸福!懂得珍惜,别等人没再后悔,哭天喊地瞎胡闹良心过不去是一辈子的事:人!
现在儿子把钱都上交给了儿媳妇,那他怎么来赡养自己的父母?
现在儿子把钱都上交给了儿媳妇,那他怎么来赡养自己的父母?
只能说儿媳妇是法盲,想钻法律空子,可是并没有空子可钻。
现在很多儿子结婚以后。都把工资收入上交给他自己的老婆。那么请问?现在儿媳妇儿大部分都不愿意赡养公公婆婆,但是法律规定,儿子必须要赡养父母。可是儿媳妇又掌握着儿子的财产。如果老人需要赡养花钱的时候。儿媳妇以儿子婚后收入是共同财产为由。不愿意从儿子的收入中出钱怎么办?呵呵,这个问题有点意思。题主的意思我懂了,儿子把工资全部交给老婆,这个工资就是婚后的共同财产,然后儿子就没有钱来赡养自己的父母了,对不对?
你说的没错,法律规定儿子必须赡养自己的父母,儿媳妇没有赡养自己公婆的义务,因为根据继承法的条文规定,继承并没有出现儿媳妇这个名词,对不对?
但是,人算不如天算,千算万算逃不过中华民族传统孝道文化这一关。另外,法律并没有忘记规定这个方面的问题,在很早之前就堵死了这个漏洞。下面咱们把有关的法律规定援引出来。
继承法的规定: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
第十条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第十一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第十五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从继承法和老年人保障法的规定可以看出来,国家对老年人的权益保障的法律精神还是来自中华民族的孝道精神。那么,也可以这样的认为,老人的所有有亲戚关系的人,都有义务为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富有赡养,抚养或者扶养的义务。
本题以儿媳妇掌握着儿子的工资收入,然后以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拒绝出赡养费的想法是荒唐可笑的。想钻法律空子的做法只能说是一个法盲而已。
其中“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这条法律规定是儿媳妇没有想到的。所谓的义务,就是无条件去执行的行为。也就是说,儿子赡养父母是义务,儿媳妇赡养公婆是在协助自己的丈夫去履行这个义务,不履行还真不行。
一个家庭的主要劳动力的工资收入,主要就是为了满足家庭成员的生活生存需要。如果做儿媳或者说做妻子的,把工资存起来不让花销,难道一家人吃风屙沫吗?这种儿媳不要也罢,就是农村人常说的恶妇了,丢人现眼的,到时候自己的儿女也会效仿的,自己搬石头砸自己的脚指头。
关于出嫁女怎样继承父母遗产给儿子,父亲去世后,母亲还健在,已经出嫁的女儿有权继承父亲的存款吗?有何依据?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