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是指离婚男女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的行为。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要求恢复关系,则意味着感情没有完全破裂,或者离婚原因已经消除。那么,离婚后再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看完123律师网整理的以下内容,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离婚之后复婚需要哪些手续
1.应用程序。男女双方需要办理婚姻登记的,应当持所需证件向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和消灭必须经过法律程序。再婚和结婚一样,必须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2.填写申报单。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处申请,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签名。双方必须在婚姻登记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的“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手印。
4.审核并注册。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再婚登记手续后,撤销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或调解书),发给再婚登记证,方发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1074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登记。”
5.再婚登记证。办理再婚登记手续后,撤销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或调解书),发给再婚登记证,方具有法律效力。
二、办理复婚需要什么条件
再婚是指离婚男女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的行为。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要求恢复关系,则意味着感情没有完全破裂,或者离婚原因已经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建立婚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民法典》,双方应满足以下条件:
1.已按法定程序结婚、离婚的;
2.离婚后未再婚;
3.自愿恢复夫妻关系。
除上述三个条件外,《民法典》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再婚登记设置任何附加条件。
三、复婚后个人财产该如何界定
离婚和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终止婚姻关系,再婚形成的婚姻关系不具有法律上的连续性,而是两种行为,是两种独立的婚姻关系。根据新的司法解释,离婚时在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归个人所有,除非双方自愿,否则在下一次婚姻中仍归个人所有。再婚其实是第二次婚姻,离婚时的分割财产属于婚前财产。没有特别约定的,再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残疾人医疗费用和生活补贴;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丈夫或者妻子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日常用品;
5.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共有、部分共有。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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