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1982年建房用地管理条例)

admin4周前763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以及1982年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1. 1982年建房用地管理条例
  2. 武汉为什么不能建高楼
  3. 为什么武汉被称作四大火炉之一
  4. 南京的树拉到武汉可以栽吗
  5. 武汉湖里的水可以抽起来浇绿化吗
  6. 城市管理条例,法律依据
  7. 目前在武汉做绿化工,2200元一个月行吗

1982年建房用地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经济合理利用土地,防止村镇建房乱占滥用耕地,保障农业生产的发展和适应农村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农村村庄和集镇。县城和设镇建制的镇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我国人多地少,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是我们的国策。村镇建房必须统一规划、节约用地,凡能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凡能利用坡地、薄地的,不得占用平地、好地、园地;凡是就地改造的,应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镇空闲地。

第四条农村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的土地,分别归公社、大队、生产队集体所有。社员对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饲料地和承包的土地,只有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得在自留地、自留山、饲料地和承包的土地上建房、葬坟、开矿和毁田打坯、烧砖瓦等。严禁买卖、出租和违法转让建房用地。

第五条在村镇内,个人建房和社队企业、事业单位建设用地,都应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申请、审查、批准的手续。任何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占地建房、进行建设或越权批准占用土地。全民所有制单位,包括同社队联营的企业在内,其建设用地,应按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规定办理。非农业人口兴办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建设用地,参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规定办理。

第二章统一规划

第六条村镇建房,应当在村镇规划的统一指导下,有计划地进行。为了适应建房的需要,规划可以先粗后细,首先解决合理布局、控制用地的问题,然后进行详细的规划。

第七条村镇规划,应充分利用农业区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成果,在确定的村镇用地范围内,按照因地制宜、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乎卫生、绿化环境的要求,合理安排社员的宅基地和公共建筑、生产建筑、公用设施、场院、道路、绿化等用地。位于城市规划范围内的村镇,应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制订村镇规划。

第八条村庄规划由生产大队制订,集镇规划由公社制订,经社员代表大会或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分别报公社管理委员会或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批准后的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如需修改,应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三章用地标准

第九条社员建房用地,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山区、丘陵、平原、牧区、城效、集镇等不同情况,分别规定用地限额,县级人民政府根据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用地限额,结合当地的人均耕地、家庭副业、民族习俗、计划生育等情况,规定宅基地面积标准。

第十条村镇内宅基地、公共建筑、公用设施、道路、绿化等各项用地面积,应有个合理的比例。各项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各地农村特点研究制定。

第十一条农村社队企业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由省级社队企业主管部门根据不同行业和生产规模,分别规定用地限额,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

第十二条集镇内非农业户建房用地的面积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参照当地城镇居民的平均居住水平作出规定。

第四章审批制度

第十三条审批村镇建房用地,以村镇规划和用地标准为基本依据。

第十四条农村社员,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和军人,回乡定居的华侨,建房需要宅基地的,应向所在生产队申请,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生产大队审核同意,报公社管理委员会批准;确实需要占用耕地、园地的,必须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批准后,由批准机关发给宅基地使用证明。

第十五条由于买卖房屋而转移宅基地使用权的,应按第十四条的规定办理申请、审查、批准手续。出卖、出租房屋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社员迁居并拆除房屋后腾出的宅基地,由生产队收回,统一安排使用。

第十六条农村社队企业、事业单位申请建设用地,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省、地、县三级的具体审批权限和土地补偿的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占用土地的质量、数量等具体情况作出规定。社队企业、事业单位申请建设用地,必须送交县级以上业务主管机关批准的建设项目文件和建设项目占地平面图。如果是公社、生产大队占用生产队土地的,还须送交双方签订的土地补偿协议书。如果是有污染的建设项目,还须送交治理方案。

第十七条对兴办砖瓦厂的用地申请,应严格审批。砖瓦厂应充分利用不宜种植的土丘、山坡等地取土、不得占用耕地。确需占用少量耕地取土的,必须有恢复种植或用于其他生产的切实措施。

第十八条集镇内非农业户建房需要用地的,应提出申请,由管理集镇的机构与有关生产队协商,参照第十四条的规定办理。

第五章奖惩

第十九条建设新村和改造旧村腾出耕地用于农业生产的,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规定,从有收入的那一年起,免征农业税三年到七年。

第二十条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建房或进行建设的,限期将土地退回集体,并处以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令赔偿。对于社队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还应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建房或建设用地超出批准数量的,批准后占而不用的,限期将土地退回集体。

第二十一条出卖或出租建房用地的,限期将土地退回集体,没收全部所得款项,并处以罚款。对于社队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还应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社队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在审批建房用地方面,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打击报复的,应根据情节,追究行政责任、经济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农村专业户和集镇非农业个体经营户的生产和商业性房屋建设用地的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情况制定。

第二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并报国务院备案。

第二十五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武汉为什么不能建高楼

武汉并不禁止建造高楼,但是在历史上,因为地理和历史原因,武汉市区的许多街区并不适合高层建筑的建造。武汉是一个地形复杂,地质条件特殊的城市,其地理位置处于三大江流经的洼地中心,而许多地段例如重要的历史文化区、古城区、湖泊区、防洪区、绿化环保区、工业区、运动场区等不能建高楼的区域相对较多,而且这些地段的开发建设相对困难。

此外,武汉市制定了区域高度控制规划,包括分区制高限制、密度要求等,限制了一定区域内建筑的高度和建筑密度,以保障城市稳定的发展,减少城市拥堵和资源浪费。

总的来说,武汉市政府对高楼的审批是根据地理、环境等条件来制定规划的,旨在平衡城市发展和城市生态环境的关系。

为什么武汉被称作四大火炉之一

武汉称为火炉是因为武汉江河湖泊众多,水汽大量蒸发,团团热气将整个城市罩住,一方面减慢了地面热量向空中辐射的速度,另一方面使人体表面不易散热,宛如桑拿,汗出如浆,闷热难耐。

随着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石油、煤炭等化石能源的空前规模的燃烧和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的排放,汽车的降价、生活方式的改变,越来越多的人们购车代步;加上空调的普及,这些都在向大气排放大量热气。

城市里的人口、高楼、道路密集,混凝土、柏油路使太阳辐射升温快,散热慢,热岛效应越来越明显,城市的温度在逐步升高,越来越多的“火炉”城市涌现出来,这也是人类无节制活动加剧地球环境急剧变化升温的现实例证。

南京的树拉到武汉可以栽吗

不可以栽。

因为树木的种类和适应环境是有限的,南京和武汉的气候、土壤、水源等条件差异较大,使得南京的树木不一定适合在武汉生长。

此外,运输树木的成本和风险也较高,因此这一做法不切实际。

植物的种植需要考虑到当地气候、土地以及生态状况等因素,因此不能随意栽种。

若要在新地点种植树木,还需要进行环境测评和文化选择等步骤,以确保树木的生长环境和根系不受影响。

同时,保护好现有的植物和生态环境也是人们应该重视的问题。

武汉湖里的水可以抽起来浇绿化吗

理论上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是如果说浇绿化用水量大,而且是持久性的,肯定是不行的。因为湖水基本上是固定的,除旱涝季受天气影响,水位会自然涨跌外,人工抽水用于浇绿化,常态化进行。湖水就会受到人为干扰。所以说实际不会将湖水抽出来用于浇绿化。

城市管理条例,法律依据

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行政法规:·《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省市地方性法规(各个地方法规有些区别,下面列举武汉市相关规定):·武汉市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信息发布与传播办法(试行)·湖北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及传播管理办法·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武汉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武汉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2004年)》行政规章:·武汉市景观灯光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武汉市道路桥梁融雪防冻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试行)·《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燃气管理办法》

目前在武汉做绿化工,2200元一个月行吗

你好,我在武汉,很高兴回答你这个问题。以下几点看法,希望能帮到你一点点。

首先,武汉受疫情的影响,现在目前有工作是一种幸福。很多人,现在面临失业,很多公司更难,面临倒闭的可能。还有很多餐饮,娱乐业都还没有开业。

2200的工资,疫情前,在武汉这是属于偏低的工资待遇,建议你可以有更多的选择。

但是现在疫情,很多企业都在缩减开支,没有招人的计划,招人的,工资也不会太高。

你现在是绿化工,相对工作还是比较可以的,工作强度不大,虽然工资目前低了点,但是可以渡过难过,困难是暂时的,过了这段时间,工作的机遇也会多很多,目前,在经济都不好的情况下,建议求稳,渡过难关。只要工作开心,先安定下来,现在不能要求赚钱。

总之呢,在武汉,现在只能是有一份工作,有一份收入,渡过难关。等大的经济环境好了,再来想赚钱的事。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和1982年建房用地管理条例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

本文链接:http://flwz.12364.com/flwz/1889e81d3b08d341.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