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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妇幼保健院能查到出生证明吗)

admin5天前1058

今天给各位分享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妇幼保健院能查到出生证明吗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太原省妇幼办理出生证明流程
  2. 妇幼保健院能查到出生证明吗
  3. 新生儿出生证明怎么办理
  4. 市妇幼办理出生证需要多长时间
  5. 出生证明什么级别医院可以开
  6. 湖南省妇幼出生证明办理流程
  7. 妇幼开出生证明的流程是什么

太原省妇幼办理出生证明流程

需要证件:宝宝父母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副页》流程:

1、父母持双方的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在新妈妈生产的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这个是由产房医生填写的,需要有发证人在旁边监督,然后宝宝父母需确认无误后签名即可领取。

2、父母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和《出生医学记录》在新妈妈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3、持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在新爸爸或新妈妈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登记宝宝出生。

妇幼保健院能查到出生证明吗

不能,出生证明只能由孩子出生时所在的医院开具,具有唯一性,不是在任何地方都能查到的。医院一般是把出生证明开给孩子的父母,由孩子父母自行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再拿出来。

《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2014年1月7日,昆明已经发出云南首份新版出生证。中国新版出生证明与旧版相比增加了6项防伪标识,在阳光下可以看到若干处隐形的防伪标识。

新生儿出生证明怎么办理

新生儿的出生证明必须在新生儿出生后的一个月内办理完毕,新生儿出生证明需要的材料有这些,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表、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原件、保健手册回执单、母亲出院结账单、父母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户口簿及复印件(复印首页及本人页)、生育证(准生证)等。

市妇幼办理出生证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来说办理出生证明在医院当天就能进行,随后只需要到当地的社区提交证件办理,一般来说时长在三天之内即可,如果在家中出生就需要比较长的时间,具体根据当地的政策来看,可以到相关的部门进行询问。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流程

1、各地各级助产机构(开展产科的医疗保健机构)出生的孩子,由助产机构直接签发。家长开具出生医学证明时需提供的材料,由助产机构解释。

2、助产机构以外(家庭或路途)出生的孩子,由盟卫生局妇幼科直接签发。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须提交以下材料:

出生证明什么级别医院可以开

如果孩子是在医院接生的,二级甲等医院或同规格的妇幼保健院可以开具

如果孩子是在卫生院生的,必须取得卫生院的接生医生开具的书面证明,加盖卫生院公章(家里接生如同),然后携带此文件向当地卫生院上级医疗机构(二甲院或以上)开具出生医学证明,然后凭借该证明办理户口。

湖南省妇幼出生证明办理流程

八步教你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一、新生儿父母提前取好新生儿姓名,确定姓名后不得再更改。(新生儿姓名随父姓或母姓,名字用字须依据《通用规范汉字表》使用规范汉字,<外籍人士新生儿可使用英文名>)

二、认真核对婴儿出生信息。

三、准备相关证件及材料(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湖南省孕产妇保健手册回执、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目前出院结账单)齐全。

四、用钢笔(蓝黑墨水)、碳素笔填写并核对《<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表》。

五、签发人员录入并核对《出生医学证明》相关信息。

六、领证人核对《出生医学证明》信息无误并签名,由签发人员打印《出生医学证明》

七、盖章人员再次核对打印《出生医学证明》信息无误后,双方签字、盖章并发证,交代相关注意事项。

八、《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领证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存放病案统计室永久存档保管。

妇幼开出生证明的流程是什么

一、正常医院分娩的新生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程序和相关资料:

1、确定新生儿姓名(未取名字,不能办理)。

2、提供以下材料:出生医学记录(接生医院提供);出生证明申领表(医院提供,家属填写);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生殖健康证(准生证);孕产妇保健册(本院建卡)。

3、办证时间:为每周一、三、五(节假日除外)。

4、其他:出生医学证明为法律证件,一经办理,新生儿姓名不得更改,并要求新生儿父母中的任何一方亲自办理。

超过出生后三月及以上办证的,还须提供父母双方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二、家庭接生婴儿出生证办理规定:

1、对持有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接生员接生的新生儿,由该家庭接生员出具含有出生医学证明相关内容的出生医学记录,到当地妇幼保健机构办理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2、对未经许可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未取得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的人员接生的新生儿,到当地妇幼保健机构办理签发出生医学证明。要求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以下旁证材料:

(一)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二)该新生儿与其父母或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材料:指接生单位或个人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乡政府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书。

(2)补发办法如下

(一)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二)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具体的补发程序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出生医学记录、出生证明申领表、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生殖健康证、孕产妇保健册等证件,如果出身时间超过3个月的还需要父母的户口本进行办理,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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