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后继续有效的条款包括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清理条款和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有因不可抗力、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或者迟延履行等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形。
一、
合同解除后哪些条款继续有效
合同解除后继续有效的条款包括:
1.合同解除后合同尚未结算清理完毕,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清理条款仍然有效。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2.争议解决条款效力单独生效。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二、
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有: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
单方面解除合同对方可以不同意吗
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不需要对方进行同意。当事人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找法网提醒您,对解除合同存在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